婚礼现场,穿着白西装的英俊新郎丢下话筒,冲下仪式台牵起另一个女孩的手。
季欢不敢置信地站在原地,脸色惨白。
台下宾客看热闹的目光针一样扎在她的身上。
今天是她的婚礼,她的新郎却要当众带另一个女孩逃婚。
作为季家大小姐,季氏目前掌权人,整个晋城小辈中最完美出色的模范,她一辈子都是别人家的孩子,却在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丢光了脸。
季欢嘴唇都在颤抖,纤细的身形却依然优雅挺直:“庄煜。”
她清丽的眸子里含着水光:“这么多亲朋来参加我们的婚礼,你非得……”
非得这个时候闹吗?
他们从小就有婚约,这二十年他不反悔,准备婚礼的一年多不反悔。
非得在婚礼当天,当众逃婚,让她成为整个晋城的笑话吗?
季欢耳中嗡嗡的,台下宾客窃窃私语,羞耻和难堪把她钉在台上。
从小的礼仪教养却不允许她露出脆弱,抿紧了唇。
庄煜微顿。
和他牵手的女孩红着眼睛喊他:“阿煜,我不能没有你。”
庄煜不由怜惜。
她一个女孩,要鼓起多大的勇气,才敢来婚礼现场抢婚?
“欢欢,我想你会理解我的。”他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没有意义的。”
说完,他拉着女孩的手,头也不回地冲出教堂,拦了辆出租车扬长而去。
季欢的眼前一黑,大脑一片眩晕。
她用力地闭了闭眼睛,肩膀突然被人大力拍了两下。
“老大。”熟悉的声音满是八卦:“啧,这季大小姐也太惨了。婚礼上被丢下一个人,晋城明珠要成为那些人眼里的笑话了……”
“季大小姐冷是冷了点,但长得漂亮啊!庄煜这小子真是瞎了眼。”
季欢:?
谁这么不体面,看戏还要跑到她面前来说感想?
睁开眼睛,她突然意识到不对。
本该站在台上接受众人审视的她,此刻竟坐在座位上,身上的婚纱变成了西装。
她轻吸一口气。
西装做工精致,却连领带都没打,衬衣领口大喇喇地开了三颗扣子,袖子更是挽到了手肘,露出一截胳膊。
小麦色,肌肉结实蕴藏力量。
跟她精心保养、纤细白皙的手臂不能说一模一样,只能说完全不同。
这股粗鲁不规矩的味道,真是该死的熟悉。
季欢心脏“砰砰”乱跳,下意识往台上看。
一个穿着婚纱的她,也正满脸震惊地往这个方向看过来。
季欢:!
季欢:!!!
救命!
既然这具身体不是她的,那她身体里的那个人,难道说是……
她猛地站起身,高大的身形撞到了椅子发出一身沉闷的声响。
“老大!”于助理不敢置信地低喊一声,汗都要掉下来了。
他知道自家老大不拘小节,也知道老大向来看不惯季大小姐假模假样。
但季大小姐已经很惨了,老大不会这么没品,在这种时候落井下石吧?
这边的动静吸引无数人的目光,有人惊呼:“容总?!”
众所周知,晋城最出色的两个年轻人当数季欢和容琛。
季欢出身季家,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毕业于世界顶尖大学,从小荣誉不断。礼仪行事挑不出丝毫错误,大学接手季氏后更是展露出出众的商业天赋。
容琛的经历则更为传奇,出生在贫民窟的穷小子,大学辍学,成了个小混混。硬生生白手起家,仅仅26岁就创造了容氏这偌大的商业帝国。
季氏和容氏本就是竞争对手,更何况季欢看不惯容琛粗俗无礼、轻浮落拓、没有规矩。容琛也厌恶她虚伪无趣,假模假样,矫情娇贵。
晋城上流圈子都知道两人不对付,甚至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
季欢顾不上四周异样的目光,脑袋发懵。
所以,她是和容琛互换身体了?
台上的容琛显然也明白了状况,眼底露出戏谑自恋:啧,老子果然帅得一匹。从旁观者角度看,更帅了!
看着自己脸上露出这样的表情,季欢有些头疼。
结婚当天新郎跑了,已经够让她焦头烂额了,现在的状况无异于雪上加霜。
她和容琛矛盾由来已久,在商场上交锋手下都没留情。
鬼知道他会趁机做些什么。
不等她想明白,就听她的母亲季太太厉声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你们庄家要给我们一个交代!好端端的婚礼,没了新郎,是在打我们季家的脸!”
四周也在“嗡嗡”讨论:
“嘶——这季大小姐惨咯。新婚当天被抛弃,可怜,可怜呐。”
“季大小姐这样的美人儿,庄少可真舍得。这就是真爱吗?”
“长得美有什么用?优秀又有什么用?还不是被男人在结婚当天给抛弃了?”
“新郎都没了,这婚礼怕是要黄咯。”
……
季欢脸色发白,她知道,今天过后她就会是整个晋城的笑话。
难道庄煜不知道吗?
他知道,但他还是这么做了。
于助理扯了扯她,压低嗓门:“老大,你快坐下吧!就算你讨厌季大小姐,现在落井下石也太过分了。没有新郎,季大小姐已经很惨了。”
他怜悯道:“庄煜真不是个东西,请了这么多人他自己跟人跑了。季大小姐去哪儿找个新郎去?”
台上容琛似乎也在等她的反应,意味不明地勾了勾嘴角。
季欢一握拳。
她的脑海中突然涌出个疯狂的想法。
一把甩开于助理,季欢按捺住胸腔擂鼓般的心跳,大步走上司仪台夺过话筒。
在所有人震惊茫然的目光中,她强装镇定,用容琛的身体道:“谁说季大小姐没有新郎?”
她说:“我才是今天的新郎,欢迎大家来参加我和季大小姐的婚礼。”
“轰”一声,现场炸开了锅。
这对死对头不合已经是晋城的共识,两人斗起来恨不能置对方于死地。Χiυmъ.cοΜ
他们两个要结婚,谁信?
季家人和庄家人满脸空白,台下坐着的于助理嘴巴张得大大的,眼睛都快瞪出来了。
太,太阳今天打西边出来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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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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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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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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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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