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来京都的这几个月里,他已经通过石璧霞见到了他想见的人,也从他那里,得到了他想要得到的东西。并在这个过程中,结识了几个朋友:要饭的头子何首乌,西城的贼头儿高颧骨,还有一个是魔神院的管带风向标。这几个人,姥姥不亲,舅舅不爱,一个个獐头鼠目,长的跟庙里的小鬼儿似的。别看他们其貌不扬,却各自有一般别人做不到的本事。
何首乌子孙遍天下,消息极其灵通,从国家大事,到家长里短,基本上没有他不知道的,就是麦铁杖每天在哪个宫里睡,夜里说了什么话,他要是想知道,也绝非难事。
高颧骨除了带领着一帮盗贼之外,还有另外一项本领,就是他的轻功。他的轻功,是公认的天下一绝。无论什么地方,只要他想去,就没有去不到的,想拿的东西,也没有拿不到的,无论是皇宫内院的府藏至宝,还是世外高人的贴身之物。
至于风向标,和他们两个人比起来,就平凡得多了。他在社会上的地位不高,也没什么本事,不算穷,也不算富,不算有能力,也不算没能力,是典型的普通人,但为人忠义。平常相处,也能一诺千金,另外,对魔神院的了解,他还是非常多的。
何首乌和高颧骨两个人的职业,是人尽皆知的,风向的职业却无人知晓,毕竟魔神院还是个秘密组织,他们的成员也是对外保密的。
三个人对黎有蓝的大名,早就如雷贯耳,所以在最初接触的时候,他们都对他怀有轻视之心,但几个月相处下来,就对他佩服的五体投地了。
他们发现这个醉酒事件的罪人,不但对时事的见解异于常人,对人生价值的理解也是大不相同。最重要的,还是他那无所畏惧的精神。
黎有蓝最初结识的,是高颧骨。这件事,还要从蒲叶林等石璧霞那一夜说起。那天晚上石璧霞托高颧骨作弄一下黎有蓝,为她出出气,他当时就爽快的答应了。这就是那天早上黎有蓝遭遇厄运的原因。但后来他和石璧霞和解了,他的那些东西,自然也就应该还给他。为了表示歉意,高颧骨是亲自给他送去的。
这次见面,也成了两个人能够成为朋友的关键。以至于后来他常常向人提起。
高颧骨亲自去送偷来的东西,这还是第一次,这让他觉得非常别扭。所以他想了一个万全之策,就是假装成一个捡到东西,又还给他的人,这样儿一来两个人就都舒服了。
不过,当他把东西还给黎有蓝的时候,尴尬的事情还是出现了。――原本装着金币的袋子里,却只剩下那一枚铜牌,所有的金币不翼而飞。这可以说是他平生所遇到的最难堪的事情,即便是以拾金不昧这样儿一个角色出现。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黎有蓝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仍然平静的和他谈天说地,直到送他出门,都没有提起金币的事。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以至于一个晚上都没睡好觉,第二天天一亮,就赶到了黎有蓝的住处。
“昨天的事情……”,高颧骨刚想解释,黎有蓝就打断了他。
“金币的事情,无须再提。那本不是我所必须之物”。
“那,什么才是你的必须之物呢”?高颧骨见他说得奇怪,忍不住问道。
“亲情、爱情、友情,此三样儿缺一不可”。
这句话,着实打动了他,也让他对黎有蓝刮目相看。
“那么,你都有了吗”?
黎有蓝点点头:“皆备!不过,还有不足”!
“还有哪里不足呢”?
“亲情是先天所定,爱情需要忠贞不二,只有友情可以多多益善,我只有林诗栋一个朋友,难道不是不足吗”?
这段话又深得他心,对他的好感又进了一步。
“想交朋友,还不是极简单的事”?高颧骨笑着说道:“话说得投机,性情合得来,或者是有相同的爱好,都可以成为朋友,可以说普天之下都是朋友,怎么会有多少之分”?
“那是你说的朋友,和我说的朋友大不相同”。
“有何不同”?
“羊角哀、左伯桃,两人闻楚王贤,同往寻之。道遇雨雪,计不不能两全,于是左伯桃将自己衣食送给羊角哀,入树中而死;管夷吾、鲍叔牙,未达时爆鲍不弃管,既达时管不弃鲍,各思己能,互相扶;俞伯牙、钟子期,相遇便为知音,各自生活,互不想闻,能不以间阻而疏远,不以生死而绝情。此六人,方称得上朋友,你所说的,朋比的朋而已,却非友人的友。朋虽易聚,也易散,友虽难得,亦能久。人不可以无朋,亦不可以无友。朋做一时之用,友做终身之绊。同时可得,自然好,若必选其一,我宁选友而不选朋”。
一席话,把高颧骨说得半晌无言。
“高兄想来也是无友之人”,黎有蓝见他脸上风云变幻,知道是动了心,便趁势说道:“和我这无友之人同病相怜,不如你我就做个朋友如何”?
高颧骨不禁愕然,半晌才说道:“小人何德何能?与黎公子结交”?
“高兄乃至诚之人,如何不能与我交”?他见他不解,便解释道:“高兄还我钱袋,这不算什么,但你在见到里面的钱没有了时,面上有惭愧之色,说明你有羞耻之心。而我不追究此事,你又特地跑来见我,说明你有善恶之心。大凡为人,无论从事何种工作,身上有多少瑕疵,但凡这羞耻之心、善恶之心还没有泯灭,便可以成为善良之人,这样的人,难道还不值得交吗”?
“如果我并非善良之辈呢”?高颧骨虽然为他的话所感到,却不能完全信以为真。
“刚才我已经说过了,无论你从事何种行业,只要羞耻之心、善恶之心没有泯灭,你就是善良之人。这样的人,为臣必忠,为子必孝,为友必诚。言必行,行必果,不树虚名而务实事,不设虚言而重行动,不比道德不离于口,文章不离于手,却心怀诡诈,贪财好利之辈强上百倍”?
黎有蓝一边说话,一边用眼睛观察,他发现高颧骨已经动容,便继续说道:“你自以为盗者可耻,殊不知你所为之盗,不过是钱财小事。李世民杀兄逼父,盗人之国,而被称颂为一代明君。汉武帝穷兵黩武,使壮士填沟壑,孤寡转疏粮,盗人之命,而被书成千古一帝。其余韩非、墨翟、董仲舒、王安石之辈或欺世盗名,或以黑为白,皆不离一个盗字。至于商人以盗致财,官员盗民之力,无一不是盗窃之行,所以不蒙盗窃之名,无非是盗于无形,善于掩饰而已”。
高颧骨见他说破机关,早已无地自容,又见他说出这一番大道理来,更觉得此人可敬可爱,不禁大为折服。当下就与他八拜为交,结成异性兄弟。后来他又给黎有蓝引荐了何首乌,黎有蓝又意外认识了风向标,四个人脾气相投,重新结拜,高颧骨仍为大哥,何首乌居次,风向标第三,黎有蓝第四。几个人每天聚在一起,谈说国家大事,谋划图危存亡,一条清晰的方案也就逐渐成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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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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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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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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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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