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丈的话吾懂了。”
老吴一脸懵逼,他懂了?
他懂个屁,懂的话,怎么会说出这么些话惹他生气。
要不是看在他给银子的份上,他才不愿意让他留在庄子里。
他动了动嘴,忍不住道:“俺看你也是个读书人,肯定是听了女公子的贤名,特地来投靠她的吧?就是脑子不太好,居然能说出这么些话来。”
素来有三寸不烂之舌之称的益阳先生,也没想到自己会有一日被一个不通文墨的百姓说的哑口无言。
“老丈教训的是。”
除了说这个,他真不知该说什么好。
这就是凤阳那家伙所追随的明主吗?
他的志向确实比他高出许多,他追随康王,不过是看康王在众多王爷当中,实力和谋略最佳,能让他实现自己的抱负。
可今日跟这个老丈聊了之后,他觉得自己理想和抱负,全成了笑话。
老吴看他没再反驳自己,也没再刁难,只是说了一句:“以后在俺这可别再说女公子不好,出了俺家门,俺可保不了你。”
益阳:“……”
这老吴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是说他要敢在外面说,外面的百姓能拿吐沫淹死他,还是能拿出自家的锄头锄他?
现在的百姓都这么彪悍了吗?
在他们这些世家人眼里,百姓都是软弱可欺,只要他们一句话,就能让他们家破人亡。
何曾见过,这么凶的百姓,反过来威胁他们。
老吴走了,屋里就剩下他跟身边的侍卫,益阳整个人脸色越来越苍白。
“先生,你没事吧?”
身边的侍卫担忧的问。
他们也被老吴这波骚操作给惊呆了,曾几何时,百姓见到他们都躲着,从来没见过百姓这么维护他们。
心里也五味杂陈,更想进城去看一看了。
益阳脑子一片混沌,他似乎知道了,皇上跟这个女公子的差别在哪里了。
除了年纪这一大硬伤,无论治理和胸襟,皇上都落了下层。
抬手道:“收拾东西,今天就进城看看吧。”
他还是忍不住想要进城看看,就算有危险也要看一眼,否则他不甘心啊。
凤阳啊凤阳,认识你这么多年,恍惚现在才真正认识你。
怪不得……怪不得当年还是康王的皇上,如此礼贤下士你都视而不见。
非要追着一个还未及笄的女娃屁股后面鞍前马后。
可惜……一旦选择了,就没有再更换的可能,他这辈子都不可能跟凤阳共事,只能为敌。
他也有自己的骄傲。
……
长街上,几个纨绔各自牵着一头恶狗,围堵了穿着宝石蓝杯纹织锦锦袍,一条暗金黄色师蛮纹角带系在腰间,牵着狼王的宝珠。
“呵,好家伙,说好咱们两人比试,你居然摇人。”宝珠杏眼怒瞪着眼前不讲武德的纨绔。
金子实是知府家的独子,平时酷爱遛狗,曾放纵自己的爱犬当街咬人。
遇见宝珠牵着狼王出来,一眼看出,宝珠手里牵的不是狗是狼,就起了当街抢夺的心思。
“哼,上一次让你跑了,这一次你可没那么幸运了,瞧见老子背后的人了没有?”
金子实竖着拇指,指着自己身后吴家,林家,曾家的子弟们:“这些人可都是咱们南州城有头有脸的人物,上一次你打了老子一拳,今天你只要乖乖的把你的狼给我,然后让老子揍回来,老子就饶了你一条小命。”
宝珠眨了眨眼,狐疑的看着他们。
五人一人牵着一条狗,把她团团围住。
上一次,宝珠一个人出来,碰上了金子实。
金子实见宝珠身边没有带人,就以为宝珠好欺负,要当街抢她的狼王,结果被宝珠胖揍了一顿。
他好歹是南州城有名的纨绔一霸,何时受过这样的委屈,当即跟宝珠约定,今天再干一架。
于是他喊上了平时跟自己鬼混的兄弟,一起来围堵宝珠。
五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围着才九岁大的宝珠,看热闹的人都默默的替宝珠担忧。
这小公子得罪谁不好,偏偏得罪了金家那个纨绔,金家这个纨绔,仗着自己爹是知府,没少做恶事。
偏偏都是一些闹得鸡飞狗跳的小事,又不是什么罪大恶极的恶事。
每次告官也没法受到重罚,这些纨绔一天天的瞎胡闹,被罚了之后,只消停个两三天,好了伤疤之后,继续在城中瞎胡闹。
知府大人也十分头疼,偏偏每次想出手整治的时候,家中的老母亲一哭二闹三上吊,他要真敢打他这个儿子一巴掌,他老娘就敢跟他绝食三天。
哪里还敢重罚他。
好在都是一些小事,每次惹祸赔点小钱也就过去了。
宝珠眨着大眼睛,指着自家狼王道:“谁说我遛的是狗,我分明遛的是狼。”
一想到他们的威胁,宝珠满脸不服气,一手叉着腰,一手牵着狼王:"上次挨了我一顿揍,现在又搬救兵,好像谁没几个打手一样。"
“呵,你也想喊人不成?”
宝珠撅着小嘴,肯定的点头:“你信不信,只要我扯一嗓门,就能喊百八十个人来?”
百八十个人,这小鬼人小,口气可真不小。
他也不傻,平时小打小闹还好,他爹顶多打他一顿,可要是聚众闹事,乱了城中的治安,可就不是被打一顿这么简单了。
他们这些世家子弟,打小就会察言观色。
瞧着宝珠这张脸有些陌生,也不知道是不是女公子手底下哪个人府上的小公子。
“哟,你倒是喊啊!我看你能喊上几个人?”
金子实笑嘻嘻的道。
谁身边还没几个奴才跟着了?
“这可是你说的哦,你到时候可别哭着求饶。”宝珠神气的说。
“小子,到时候别哭着求饶是你,我们可不是被吓大的。”
金子实哈哈大笑,只要仗着年纪小,没少跟打架。
就算大人们找上门来,也会被当作小孩子间的玩闹,都住同一座城里,只要不是什么原则上的问题,各自家长都心照不宣。
大事化无小事化无。
“来人啊,这里有人欺负小孩啦!”宝珠找了个凳子,站在上面,扯着嗓门就当街大喊:“杨大伟,杨大伟有人欺负我,要抢我的狼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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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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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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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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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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