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林带兵出青龙雪山,便一直在往正西方向走,遇到了一座山脉,沿着山谷而行,方向是朝西偏北一点,路途有点儿像河西走廊,山峦绵亘,草原无际。
一路行军一路训练,一万人十个团,仿佛已经成了他的十根手指,指挥完全没有难度。
因为地势越来越高,很多人出现了水土不服的情况,徐林观察之后,发现水土不服的多是西部军的那五千正规军,队伍当中多是游侠,徐林找了那么百十来人组成了一个医务兵连,主管人员便是弥菲和芳菲二女,解决水土不服的方法,是徐林提供了熬制藿香正气水的方子。
干粮要省着点吃,所以埋锅做饭,一般都是吃野兽。
假金蝉也跟随徐林在西域奔波,徐林和战士同吃同住,带兵艺术让她叹为观止,纵观武阳王朝武将,没有人能做到像太子这般。
车辚辚,马萧萧,路人弓箭各在腰,大军行进尘土飞扬,哗哗的甲胄撞击声不绝于耳。人过一万无边无垠,话虽然这么说,可是扔到这茫茫草原之上,也如沧海一粟。
战士们没有人喊苦喊累,士气高昂,因为徐林在一开始就给了他们目标,以朔方城为中心,打造一个铁桶边防,给武阳人一个世外桃源,他们都是做成这件事情的功臣。
假金蝉终于有机会和徐林好好说说话,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忙碌的,自己却没有,徐林作为话事人,他自然没有很多杂事儿要处理,假金蝉望着一望无际的草原,道:“爷,咱们就这么毫无目的地走?”
徐林手中捧着牛皮纸,用一根毛笔将这里的山川大河草原全部勾勒出来,马背上虽然颠簸,但是他的手非常稳,等比例下来,几乎毫无误差。
假金蝉叹为观止,道:“太子殿下的手法,连丞相大人都比不上啊!”
“图上作业是从军行的根本,以后你们都要学。”
假金蝉问道:“咱们什么时候就可以找到对手,去收拾他们?”
徐林目测周边地形,感慨道:“深山大川,形势在敌人手中掌握,而不是我们。”
徐林说完,便陷入了沉思,古来征战几人回?这一万孤军,没有任何后援,他们的性命全在自己手中,这仗打得好不好,全看自己怎么带,如果换个人,也说不好就是个壮志难酬的结局,但是交给自己,一定会立下不世之功。
其实立不立功无所谓,主要是需要磨炼自己的班底,给自己在武阳王朝活下去多一个沉重的筹码。
“爷,十年前,朝中有个狂徒说要亲自领兵几万,西击鬼方魔族,必胜,当时朝廷商议之后,没有当回事儿,我记得当时皇后娘娘挺赞许这个狂徒的意思的,后面不了了之了,爷,您这么有把握,是不是皇后娘娘教了您取胜的办法?”
徐林脑中还真浮现出这么一段儿记忆,十年前自己不过五六岁,那年武阳西北边上刚和鬼方人接触,有个狂徒叫狄一刀,说给他十万兵马,他能永远绝了西部的边患。
徐林仔细想着当时的情况,道:“十年前,鬼方魔族只是试探性侵扰,如果真有一员大将,一开始就镇住鬼方,鬼方可不就不敢嘛!可是,这只是一个纯粹的军事角度的想法,可惜,我父皇还是不够雄才大略,他错过了这么好的时机。天下承平,偃武修文,我父皇,说他是中兴之主吧,他的眼光还不够远,格局还不够大,似乎每一朝后面的皇帝都差点儿意思,无论他怎么努力。”
假金蝉嘀咕道:“所以说,现在打不赢了呗?”
徐林笑道:“当然不是打不赢,知道周易么?这个世界,不,任何世界,唯一不变的事情,就是一直在变。你说起这个狄一刀,我倒是在想,如果咱们能找到这个人,那可了不得,这家伙,能当我一个旅团长。”
假金蝉道:“估计找不到了,十年前就被刘公瑾关起来了,在司礼监十年,估计早死了。”
徐林也没再问下去,自己身边这位贴身婢女,现在是个什么成色,还得再看看呢。
忽然,徐林听到了远处传来的“汪汪”叫的声音,这是獒犬的叫声呀,徐林顿时来了精神,取出了哨子,吹出了节奏,这是青龙雪山下一种鸟儿的叫声,徐林的意思是:“有敌,听我号令!”
一万人马,本来走的零零乱乱,但是听到徐林的这个指令,整个队伍马上有了凌然杀气,妈的走了好几天了,总算找到人能打一仗了。
天苍苍,野茫茫,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一群鬼方人唱着苍凉的牧歌带着刚打得猎物回到了营寨,准备回家和婆娘睡觉,天色已经不早了。
伏末的天气,傍晚最是舒服,鲜美的烤肉,羊腿,奶皮子,马奶酒,这是他们忙碌一天之后,最美丽的享受。
他们这一支部族就是零散的一个部落,他们逐水草而居,可是他们不够强大,经常被撵着跑,可是在夏季水草丰茂的时候,他们在这边牧马放歌,好不快活。
尤其是最近几年,几乎没有人驱赶他们了,强悍的部族都会掠过自己的部族,朝青龙雪山去,他们这些牧人的日子过得非常滋润,尤其是最近几年,时常有武阳人被抓来当他们的食物,他们的身体越来越强壮,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成为这片最强大的部落之一。xǐυmь.℃òm
马牛成群,黄羊结队,在放牧之余,他们抢来的武阳人也在帮他们农耕,可谓是五谷丰登。
现在,无论是什么,都很难威胁到他们。
如果说还有什么比这里更美好的地方,那大概就是青龙雪山的另一边吧?等几天,他们也要过青龙雪山看看,那些武阳人简直就是一群小绵羊,他们怎么和自己的部落斗呢?
他们在喝酒,唱歌,可是营地当中忽然变得喧闹,獒犬的叫声中夹着女人小孩的哭声,这里的男人喊道:“是哪个不开眼的部落,现在还敢和我们来抢地盘,兄弟们,抄家伙!”
与此同时,他们听到一阵呼喊,但是语言不通,他们不知道这些人在喊什么,然而,在这个部落中被抢来的武阳人女子却听懂了,来人在喊:“兄弟们,无论老幼,先把男的全宰了,留下女的,速战速决!”
天呐,武阳人的军队已经打到这里了吗?
他们还没来得及的多想什么,便已经看到有鬼方人的尸体被一刀砍出去三五米远,血光飞溅。
火光中,这帮已经被抓来多年的武阳人女子,看到一个俊朗的青年人扛着一柄大刀立于马背上,冷笑的看着遍地鬼方人的尸体,道:“他妈的,这一网没捞到大鱼,有没有受伤的?”
章明岳喊道:“一个没死,有三个兄弟被狗咬伤了,妈的这魔族的狗真厉害。”
“啧啧,被狗咬伤了可不好处理哟!”
“那有啥不好处理的?太子爷,兄弟们处理好了,用狗脑子敷在了伤口上,用不了几天就好了!”
徐林可没想到兄弟们有这样的防狂犬病的方法,他来不及把这个事情放在心上,喊道:“兄弟们赶紧补充物资,东西要吃熟的,水要喝烧开的,剩下的牛羊粮食还有女人,由那三个受伤的兄弟送回咱们朔方城,记住了,在回去的路上不许点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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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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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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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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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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