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纨绔公子的妖孽人生>第十七章 满朝欢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时境逆迁,昨日难留。时间如白驹过隙,惹得岁月磨。

  这个国度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在京城最高层的“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指导下,西部各省百舸争流,奋勇争先。川蜀省历史悠久,旅游成了一个主打品牌,各大名山古迹吸引得游人往来,纷错如织。

  作为蜀都军区的一个战略要地,云浮山独善其身。

  又是一年夏至,云浮山的旖旎景致让人如痴如醉,展现着“奇中出奇,秀中藏秀”的巨大魅力。

  莽莽俊秀的群山、雄奇险峻的峰岩、如梦如幻的云雾、葱郁欲滴的绿树、郁郁竞秀的松林、满山遍野的鲜花、如黛似乔的深潭、叮咚清澈的清溪、纷繁多样的动物、巧夺天工的栈道,云浮山静静地接纳着这一切,那是一份气定神闲的优雅,那是一种难以触动的圣洁,那是一个古老悠远的守候,那是一片远古洪荒的神秘。

  阳光灿烂,烁石流金。

  一条蜿蜒曲折的小山路上,走着一个气度雍容的翩翩美少年,道不尽的英俊潇洒,气宇轩昂。

  那名少年的年纪大约十五岁,身材修长,双眉浓浓如刀,充满男性魅力。那双清亮的眼晴,却又是那么秀逸,眼神干净空灵,不沾人间俗气。他那薄薄的、微微上翘的嘴唇,看来也有些冷酷,但只要他一笑起来,坚强就变作温柔四溢,冷酷也变作柔情万千,就像是温暖的春风拂过大地。

  印象中,适合英雄豪杰的形容,总离不了“鲜衣怒马,豪气万千”。

  然而这翩翩少年却只能用江南来形容,并非是他没有江河的奔放,只是,更似水乡的清秀和温婉。

  尤其是,他的笑。

  恰如三月的江南,烟花弱柳,均掩在烟雨迷朦之中。只是他的笑,也如三月的烟花,带着淡淡的忧,丝丝的愁,还有掩不去的寂寞。这谪仙似的少年,离了红尘,依旧是,脱不了风尘云烟,凡尘诸事,却显得更加魅力不凡。

  这要何等风流俊秀的人物,才会有此等的风韵?

  他缓步走在微凉沁润的流石小路上,嘴里叼着一根芦苇花,手里轻轻抛玩着一颗小石子,悠悠念着他自己挥笔而就的一篇《满朝欢》:

  “枭雄赋,赋枭雄。

  云雀安敢笑大鹏,肉眼岂能识真龙?

  试看江湖风云,几多鸿杰儒流。

  世间之道,血腥夺州。异端不存,盛世千秋。

  昔年苦寒兮铸以锋锐,他日闻达兮朔于权谋。

  两颊清风,绿鬓弃羁旅;一腔热血,赤足觅封侯。

  大江滚滚兮,抚琴叹遒;长空朗朗兮,扶扇扬袖。

  曲调夏侯商周,书攻五霸春秋。

  待晨岚紫烟袅袅,观深潭白云悠悠。

  人亦人,本归本,明月照山峦,一代枭雄志未酬。

  一分伤怀一分恨,一寸断肠一寸愁。

  莫道闲情抛弃久,每到愁来,惆帐还依旧。

  重山萜翠怨难平,老树长青怒不休。

  苇起几野鹜,江晚一沙鸥。

  我若大笑苍天抖,

  今生来世与天斗。

  满朝欢,欢满朝。

  我擎长剑,踏遍舟桥。

  不为民,不为商。名利禄,贱如草。

  自古人间凉遍,拯救河山,求天道。

  功臣忠将多贡献,至终,看使君、位列几般?

  手中没有权,纵心中不凡,谁听微言?

  怅寥廓,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兴波澜。

  我欲为一代帝皇,寄豪情,笑傲山。琇書蛧

  断水崖,曲中弹,塞马平川,雁落风云翻。

  呜呼,三尺一刃风猎猎;嗟夫,十步一杀血茫茫。

  天地日月兮助我为王,花草树木兮怜我影长。

  愧为人子兮天降楚狂,搏击长空兮披风踏浪。

  笑傲山川兮驰骋疆场。

  空对月,把酒盏,仰天笑,祭天苍。

  不想那屈原,

  我不屈,要抗天。”

  那名翩翩少年的声音浑厚嘹亮,如雷霆万钧,响遏行云,回荡于群山中,惊起了不少正在栖息的小鸟,惊走了不少正在饮水的野鹿,也惊憟了不少正在沐浴阳光的花儿。

  不多时,他来到了一座孤峰上,漫漫云端,群鸟竞飞,云逐风随,颇有情趣。

  孤峰底下的那一方,便是三千尺潭,潭水澄碧,金光闪闪。

  少年张开双臂,享受着山风没有边界的抚摸,吐故纳新了好一阵子,然后转身,从一棵松树下的草丛里拿出一个长方形木盒子,将里面冷冰冰、黑黝黝的金属物件一一取出,极为熟练的将几块分散的部件组合而起,一支“杀人无形”的狙击步枪便遽然诞生。

  忽然,从松树上传来一把冷冷的声音:“少主,你今天来晚了。”

  那少年闻言哂笑一声,略显不好意思道:“今天在三千尺潭练拳的时间长了些,练九问剑的时候,还误打误撞悟出了一些浅显道理,思索了一阵子,所以就来晚了。”

  那把声音似乎接纳了这套说辞,淡漠道:“有心不怕迟。”

  少年从怀里掏出一个包裹,往松树上一扔,轻声道:“影子,这是今天的核桃。”

  “昨天的还没有用完。”影子冷声道。

  “那就争取今天把两天的量,一次性用完。”少年自信道。

  “可以。”影子惜字如金,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许丫头最近有给你写信吗?”

  “有,一个月前吧,还寄了她的最新照片,但都是死物,怎么能代替活人呢?”少年神情暗淡了下来。

  “多久没见她了?”影子问道。

  “七年了吧,她去蜀都上小学之后,就没再见过她。”少年无限哀伤道。

  “想她吗?”影子又问道。

  “当然。”少年坚如磐石道。

  “你现在的情绪,很乱。”影子淡淡道。

  “还不是你哪壶不开提哪壶?”少年抱怨道。

  “好了,该练枪了。”影子冷漠道。

  “……你故意的吧。”少年委屈道,这才知道是影子故意搅乱他的心绪,然后锻炼他迅速调整的反应时间。

  影子根本不理会他的埋怨,直接问道:“你现在拆卸枪支的时间进展如何了?”

  少年扬了扬双眉,不骄不躁道:“十四秒了。”

  “哦?”那把声音有些诧异,片刻才认真道,“少主,你总是让人惊诧。”

  少年闻言,浮起一个带有三分自然、三分感慨、三分羞意,以及一分喜悦的笑容,只有他自己才清楚为了这十四秒付出了怎样艰辛的努力,两只优雅如钢琴家的手不知被那冰凉的金属磨破了多少次皮,数不清的鲜血与汗水伴随着那十四秒的来临。

  松树上那道笼罩在黑暗中的影子有些动容,冰寒无双的冷目鬼魅般的闪着一丝泪花。他与这个少年朝夕相处了十多年,深深知道这个翩翩少年惊才绝艳,没有大野心、没有大抱负,总是不显山不露水,他运筹帷幄、步步为营的能力,他纵横捭阖、经天纬地的才能,都被他很好的藏匿而起,鲜有人知。

  那翩翩少年,自然就是愈发英姿勃勃的叶云。

  “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一切磨难都是有声有色的人生新的赐予,‘富贵无须羡,名利亦不足通’,做一个豁达非常之人,无论面对什么挫折,永不委顿,永远生活得豪迈而乐观,至为重要。”

  这是母亲给叶云讲的一段话,深深影响着他。

  大多数人想要改造这个世界,但却罕有人想改造自己。叶云的勤勉,坚持,执着,不屈,是举世无双的。他每一次发奋努力的背后,必有加倍的赏赐,他的武功卓绝、枪法娴熟让那道影子震惊,同时也感到欣慰无比。

  人生一世,浮华也行,努力也罢。终究一生,旅途来去。过客行人,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于是,经历风雨未必见真彩虹;努力仍在,未必就是成功。然而,当选择依然,毅力如故,磨炼则意志,铸造则心志。

  毕竟,人中之龙,并非生来就有龙意,而是后天勤奋加非凡意志。

  伟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与别人共处逆境时,别人失去了信心,他却下决心实现自己的目标。

  人生伟业的建立,不在能知,乃在能行。

  叶云将上衣脱去,露出不像一个十五岁少年应有的健硕身段,端起那支交了多年朋友的狙击步枪,卧倒在地上,开始瞄准峰底的草甸。

  草甸上布满了大小不一的鹅卵石,有些完整无缺,有些残缺不全,有些已经碎成了粉末。那些弹痕累累的鹅卵石,都是从叶云手上的这把狙击步枪里射出的子弹所造成的。

  叶云似乎天生就是神枪手。

  此刻的他完全抛却了因许子衿而产生的离愁别绪,异常冷静,那是一种酷似脱离俗尘的冷峻,内心光风霁月,一片清明。他瞄准时专注无比,仿佛已经死去了般,这可使他的精神高度集中。最重要的是,他具备了一个顶级狙击手所必须有的品质——耐心。他极有耐心,极有猎手的耐心,他可以这样趴在那里一整天不动。

  叶云静静地躺着,让炽热的阳光,晒他宽阔的,赤裸的,微微带些古铜色的背。

  山风清凉微湿,夹杂着无数花香,吹起了他漆黑的头发,修长有力的手指紧紧地扣在扳机里。

  他在等待,等待什么呢?

  倏然,那道隐在松树上的影子拿出弹弓,将一颗核桃弹出,跃过叶云头顶,向峰底坠去。电光火石间,叶云眼中灵光一闪,迅速扣动扳机,子弹呼啸而出,在空中将那颗核桃击得粉碎,如同陨石爆炸,继而,子弹继续向草甸飞去,“嘣!”一声,子弹与一颗鹅卵石碰撞,仿佛火星撞上地球,碎片横飞,顿成粉末。

  难以置信!

  远程射击,最难的就在于计算风差影响和测距,想一枪击中几百米以外的鹅卵石已经是很难的事情了,还要在击碎于空中坠落的核桃之后才击向鹅卵石,那简直就是痴人说梦。然而,叶云做到了,而且所拿捏的时间,分寸不差,无不妙到毫巅。

  变态,极为变态!

  对于一个不平凡的人来说,根本就无法去当平凡人。

  一个不凡的人总会做一些不平凡的事,一个做了不平凡的事的人,就不再是个平凡人。

  就这样,影子不断地从松树上弹出核桃,叶云不断地从狙击步枪里射出子弹,两次璀璨的碰撞,两样坚硬的物体皆玉石俱焚。虽然不能做到枪枪如此,但是八九不离十。如果让七年前那个叫刘三的胡须男子见到此番景象,一定会吓到肝胆俱裂的。

  兴许是被这枪声所惊扰,开在峰壁上的一朵无名小白花,孤零零地守望在那里,瑟瑟缩缩地在风中颤抖。

  一个小时后,叶云从地上爬了起来,动作显得很缓慢,表情已经没有了先前的冷峻,带有一抹淡淡的微笑。

  他感觉身体有些僵硬了,便打起一套松神拳,缓和一下微微麻木的四肢。

  此时,那个不知名的鸟儿又鸣叫而起。

  叶云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极目找寻,忽然,他的目光停留在了陡坡上的那片竹林中。

  一棵异常雄峻的青竹上,那只鸟儿正欢愉地歌唱,歌声却略显凄婉。

  由于距离过远,叶云看不清那只鸟的样子,只感觉有只细小的身影栖息在葱郁的竹枝间,有条细长华丽的尾巴,像古代西方皇族贵妇晚礼服的后缀。那鸟儿仿佛也瞧见了叶云,朝着他叫了几声,便扬起翅膀,倏忽间消失在了竹林里。

  叶云扬起一个醉人弧度,望向远方,感慨道:“能够飞是件多么美妙的事啊。像鸟儿一样自由自在的飞来飞去,飞过一重重山峦,飞过一重重屋脊,飞过那条奔流不息的千古长江,飞到那浩瀚无边的大海,那该多好。”

  沉默片刻,松树上的那道影子淡淡道:“会有那一天的。”

  叶云闻言大笑而起,笑声远远传送出去,只惊得雀鸟四下里乱飞,身后松树枝条震动不已。令人惊诧万分的是,那道在叶云记忆中从未笑过的影子竟然也跟着他大笑而起,恐怖莫名,笑上加笑,声音振荡重叠,犹如千军万马,奔腾远去。

  两人的笑声雄壮宏大,清亮高昂,交织在一起,犹如两只大鹏并肩齐飞,越飞越高,当真是回翔九天,声闻群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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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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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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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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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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