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纨绔公子的妖孽人生>第三十四章 洗荡巢由耳
  《神秘岛》:历史喜爱英勇豪迈的事迹,同时也谴责这种事迹所造成的后果。

  任何一个历史人物都有光鲜一面,也有阴暗一面,他们需要背负的事情太多,能够舍弃的事情太少,这种人生需要耗费太多精力。有豁达者便高吟“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上位者如果无欲,很快就会被有权欲的人取而代之,因果循环,造就着长江后浪推前浪。

  人人都知道,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因此,每个人挤破脑袋都要往上爬,即便踩着无数人的肩膀和鲜血,也要一往无前。m.χIùmЬ.CǒM

  但鲜有人清楚,最高的一层是容不下多少人的,不然就会危及整座大厦。

  树倒猢狲散,这是一条亘古真理。

  这种生活不是叶云想要的。

  他的心越来越趋于平淡,似乎很少有事情能让他大喜或大悲。

  他喜欢现在的这种心态,这种无论风雨多大,而依然我行我素、不畏坎坷的超然情怀。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

  一蓑烟雨任平生。

  十里清扬最后一丝灯光熄灭,一切都归于黑暗。

  金爷五人早已离去,张啸迟早会知道是谁让他的计划落空,却不必过于忧虑。

  既然无法阻止历史的脚步,只好听之任之。

  夜,静极了。

  玉盘似的满月在云中穿行,淡淡的月光洒向大地。

  街上行人寥寥,清冷孤静。

  今晚有些奇怪,叶云并没有踏上回家的路途,而是乘夜班公交车来到了老城区的一条街道。

  这条街道很干净,也很安静,两旁栽满了婀娜的紫荆树,路灯透过树叶的缝隙照到马路上,显得稀稀落落,影影绰绰。此时还不是紫荆花开时节,因此,并没有杜甫笔下“风吹紫荆树,色与暮庭春”的美景。

  下了公交车后,叶云步行了大概有7、8分钟的样子,走进一个住宅小院,来到一栋小楼前。

  小楼不高,只有五层,都是旧式建筑,一楼人家带有一个不大的小院。

  这是叶云到宁州后,第六次来这里了,不说轻车熟路,却也并不陌生。

  他轻敲一楼的院门,“嘟嘟”的敲门声在黑夜中并不响亮,显得空灵。

  半晌,一个系着围裙的保姆从屋里出来开门,见到眼前的年轻人,善意地微笑,然后向着屋外不远处的一棵参天大树打了一个很奇怪的手势,随后,一粒原本落在叶云后脑勺的小红点瞬间消失。

  保姆欠身让年轻人进门,看得出来她对于叶云很是尊敬。

  屋里安静异常,布置得别致幽雅。

  一盆青竹幽幽,一套藤具古朴,一副屏风气派。

  一盏孤灯下,一位老人正坐在轮椅上,双目清寒,却十分温柔地看着进屋的年轻人。

  老人很瘦,在黑夜中显得很孤寂。

  他看着渐行渐近的年轻人,原本没有丝毫表情的脸上浮现出一种很奇怪、很满足的神色。

  叶云走到他身前,恭敬地行了一礼:“燕老,我又来看您了。”

  老人轻笑一声,张开双臂,柔声道:“孩子,到这来。”

  叶云缓缓低下身子,将自己的头轻轻搁在老人的肩膀上,将自己的身体投入对方并不宽广的胸怀,轻轻一抱。直到此时,叶云才清晰地感觉到老人的身体是如此的瘦弱,用瘦骨嶙峋来形容都不为过。

  老人轻轻地摸着怀里年轻人的头,像在抚摸着一件稀世珍品,露出一个难得的笑容。

  两人的身体接触有些轻柔,叶云却感觉到温暖。

  良久,两人才缓缓分开,老人扬手让叶云在对面的椅子上坐下。

  紫檀木茶桌上摆着一套紫砂茶具,色调沉稳古雅,不染妍媚,堪称绝品。

  北宋梅尧臣曾有诗赞:“小石冷泉留早味,紫泥新品泛春华。”

  紫砂茶具,以茶壶最为珍贵。

  那只宜兴茶壶尤为小巧玲珑,竟然是明末清初的宗匠时大彬的「调砂提梁壶」。

  壶面由书、画、印铭刻而成,杂囱砂土,宛若夜空繁星,泛出白点斑斑。

  明代文霞亨在其《长物志》中记载:壶以砂者为上,盖既不夺香,又无熟汤气。

  一语便道出了紫砂壶蕴藏茶香又不使茶叶烫熟的特点。

  绝世文豪苏轼一直喜欢这种提梁式的紫砂茶壶,后来这种提梁壶还被称为“东坡壶”。

  叶云初次见时,错愕得顿失滔滔,捧在手中把玩许久,始终恋恋不舍。

  老人因为行动不便,不能随意走动,品茶就成了他最大的娱乐。

  名茶百种,他却独爱碧螺春。

  碧螺春茶汤色碧绿清澈,叶底柔匀,饮后回甘,适合他这种有耐心的人。

  老人将用武火急沸地水倒进紫砂壶,竹枝般的枯指熟练地点着茶,“悬壶高冲”“春风拂面”“关公巡城”“韩信点兵”的泡茶法在老人的一点一提下,显得那样的优雅,如舞蝶绕花,轻盈灵动。

  老人平时都是一副对世事漠不关心状,唯有在泡茶时才凸显出奇的专注。

  叶云微笑地接过老人递来的一杯碧螺春,抿了一口,舌底生津,茶味盈口。

  善于监评茶的行家,很讲究欣赏茶的“香韵”,即茶叶独特的风格或韵味。

  显然,叶云是这方面的个中高手,品茶手法娴熟老练,让人叹为观止。

  唐代诗僧释皎然的《饮茶歌诮崔石使君》明言:一饮涤昏寐,情思朗爽满天地;再饮清我神,忽如飞雨洒轻尘;三饮便得道,何须苦心破烦恼……孰知茶道全尔真,唯有丹丘得如此。”

  老人轻轻转着手中的紫砂杯,凑到鼻子间细细地闻着飘溢的茶香,却始终没有浅尝细饮,反倒是其乐无穷地欣赏起叶云那古朴雄浑的品茶手段,嘴角露出近乎薄如纸的微笑,轻声问道:“孩子,这茶怎么样?”

  “极品。”叶云点评道。

  “喜欢,就常来。”老人微笑道。

  “好嘞,我一有空就过来。”叶云轻声道。

  只要有茶的地方,无论是豪华别墅或是简陋瓦屋,都能吸引他。

  老人心满意足地微笑,随即问道:“许丫头就要高考了吧?”

  “嗯,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叶云轻声道。

  “好久没见过那丫头喽,我就喜欢听她的笑声,胜过灵丹妙药。”老人轻叹道。

  “等她考完试,我就带她过来。”叶云微笑道。

  老人点点头,他今晚的心情似乎不错,枯枝般的手指轻轻敲着轮椅冰冷的扶手,哼起了一首流传于川蜀天府之地的茶酒小调:为名忙,为利忙,忙里偷闲,且喝一杯茶去;劳心苦,劳力苦,苦中作乐,再倒一杯酒来。

  忽然,歌声半途而废,老人无来由地轻声说了句:“我太老了,快变成典故了。”

  叶云闻言一怔,放下手中的茶杯,随即微笑说道:“老骥伏枥,壮志未已。”

  老人抬头瞥了眼他,轻笑道:“曹孟德说这句话的时候,还很年轻。”

  “不管什么时候,您仍是我心目中那个令鬼子闻风丧胆的国之大将。”叶云轻声道。

  老人尖声一笑,显得极其快意,终于端起茶杯,浅浅抿了一小口,齿颊留香,轻声道:“我一生中最辉煌的时代都奉献给了这个民族,我深爱着这片土地,无论何时何地,我内心的唐魂汉魄都萦绕着这片厚土。”

  “这个民族依然充满着生命力,离不开你们这些民族英雄。”叶云眼睛微微湿润。

  老人搓了搓有些粗糙的手指头,看着杯中的茶水,淡淡道:“民族英雄?徒有虚名耳,不足道哉。不是我选择了此生,而是此生选择了我,皱纹是我笑过的地方。人生啊,就像这杯茶,伊始是清纯透明,随后茶叶轻舒曼卷,渗出碧绿,透出鹅黄,最后茶色尽去,又恢复白净无味。”

  叶云不知道老人为什么会突发感概,所以不知如何搭话,静静地坐着,仔细聆听。

  老人闭上双眼,似乎陷入了深深地回忆,突然抛出一句:“知道巢父、许由吗?”

  叶云闻言,皱了皱眉,轻声道:“知道,此二人皆是尧时的隐居高士,不为世俗所动,闻听尧请己为官,二人如闻恶言,故洗耳于颍水。《西厢记》里面有句‘洗荡巢由耳’,借指高洁情操。”

  老人缓缓睁开双目,望着窗外的夜色,又抿了一口杯中的茶,饮茶饮湿,这一口刚好打湿嘴唇和舌尖,语气中的鄙夷不带遮掩道:“在我眼中,二人都是沽名钓誉之辈。为了清高之名,放下天下苍生,何来高尚情操?”

  叶云显然听懂了老人的一语双关,内心一紧,却面不改色,沉默了好一阵子才冒出一句:“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

  老人闻言,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叶云,微微摇了一下头,又开始呷茶。

  他呷茶的时候,始终保持着一种自我感觉极为良好的优雅姿式。

  杯中之茶,由清澈碧绿渐渐淡为浅黄色。

  品茶,其实是品味一种不断消失的感觉。

  当一杯绿茶已淡至透明无色时,轮椅上的老人好像才回忆起第一口茶呷下去的鲜明感觉。

  茶是在回忆中呷的,这样才有余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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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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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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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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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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