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他命令的骑兵联队出动之后,果真一路打着照明弹,在堪称“明亮”的战场上策马狂奔。等他们到战场时,已经重新稳定了军心的步兵们已经回到设伏的重炮阵地,开始清理装备、集中尸体。
它们将被焚烧然后装回一些骨灰,和一些私人物品一起送回日本。
问过忙碌的步兵们,骑兵们很快兵分数路开始继续追击。
在华夏大地上,日本骑兵是比较骄横的存在。能与他们对抗的骑兵,仅只有当年东北骑兵中那些来自蒙古的汉子,和日本骑兵对抗中取得大胜。
但在内地,既没有良好的战马,也没有过硬的骑兵战术,果军骑兵对付装备上占优势的日本骑兵一向败多胜少。
遑论这次追逐的是敌方夜袭得手的步兵,一想那些背着战利品甚至还抬着伤员,走的一路疲惫的士兵,追击的日本骑兵别提多放松了。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据重炮阵地的步兵们说,夜袭的敌人离开超过十五分钟。可骑着马追了十五分钟,居然还没有看到人影。
尽管一路打着照明弹,但在夜间的没有月光的平原上,想追逐到一队夜袭的士兵,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第六师团的骑兵联队毫不犹豫的果断分兵,以中队为基础前进方向微微错开,发现敌方后不急着进攻而用红色信号弹标识,然后最少集中一个大队的骑兵进行冲击。
鬼子的骑兵这么猖狂,今天晚上真把鬼子打痛了,居然派骑兵追装甲部队,确定这不是找死?不对,鬼子又不傻,匆忙出动的骑兵肯定没有带炮,那么日本人就是想抓住我们夜袭的步兵加以报复。
可这样的步兵是骑兵能报复的吗?
且不说步兵们装备的三米长的BT虎大砍刀,真要开了灯战马还真就跑不过这些穿着鸵鸟靴的人。而且在雨后的烂泥地上,战马也远不如鞋底带金属锥的鸵鸟靴稳当。
而且战马的话……上次从一零一师团那里抢来的战马和坦克装甲车,都给了八十八师之类驻扎在国土防线上的部队。谁能知道他们和历史上一样,没守几天就弃守防线。
那些战马和装甲车这会恐怕都已经给日本人还回去了,现在吗……老子该不该重新组织一支骑兵,给鬼子留着未免有点浪费。
这些战马到了自己手里,就算不组织真正的骑兵,但部队的移动速度会不会快些呢。
不行,将来我们是要在牛首山坑道里藏身的,那儿可没备着马粮。算了吧,随缘吧,能得几匹马是几匹马,了不起安排在汽车的坑道里。
没错,牛首山上包括汽车同样有自己的坑道,这也就是张四行抢装甲车辆的原因。相比卡车,将来从牛首山突围的时候,坦克可比汽车管用的多。
而且现在开挖的话,时间上应该也来得及。
看看自己的部队,走在坦克前面的侦察营的步兵们,速度倒是比坦克还要快些。
尽管这里是平原可也不代表侦察营的步兵们可以纵情狂奔,但在蒙了布的战术手电照明下,小步快跑总做得到。
现在的问题是,该如何想个办法,坑那些追来的日本骑兵一把。要让所有的日本人都明白,中国伞兵是追不得的。
隔空看着,在天空呈扇形出现在天空的照明弹,张四行深深感受到日本的骄狂。
当然日本军队有也骄狂的理由,淞沪一战二十二万人打败七十万。当然有海军给陆军背书是为根本,但打过一这仗的日本陆军没有理由不骄狂。
况且他们现在是骑兵追逐的是一支打了一夜的步兵,只要别碰对方的坦克、装甲车,应该就不是大问题。更重要的是,即便是坦克装甲车,在雨夜的环境下,也未必是骑兵的对手。
“长官,你是在打鬼子骑兵的主意吧……如果不是,拜托快点回去吧,我又冷又饿。现在已经太过于怀念温暖的坑道,有点相思成疾了。”
“你不是自称喜欢战马的,我记得坑道中不是还藏着几匹军马。”
想着心事张四行随口问,汉森毫不在意的回答,
“是啊,我是挺喜欢马,不过要是我们到了昆明那边,有机会是不是能运几区花马过来。我家就有好的种马,长官你一定会喜欢的。”
“嗯,你说的真好,其实老子也挺喜欢马,将来真到了昆明反正我们要从美国买不少东西。到时顺便运几匹种马不算什么,不过现在么……汉森,我们还是抢些马来骑吧。”
和张四行并肩走着的汉森一听可以骑马,顿时来了精神,不过嘴还是要硬下的,
“瞧,我虽然不知道你是不是喜欢骑马,但有一件事你肯定很喜欢……”
说了一句见张四行一点不好奇,这货自自顾自下去,
“长官,难道你没有发现,实在太喜欢抢别人东西。我不禁怀疑,你小时候……”
说到小时候,张四行一翻白眼,
“别和老子说小时候,老子八岁就离家出走然后就偷渡去德国了。”
“怪德国吗,长官我肯定德国人教不出你这样的土匪,就像德国人教不出我这样的牛仔一样。”
说着闲话的同时,张四行已经盘算完了对付日本骑兵的办法,他停下脚步,
“我说汉森先生,无论我是哪国教出来的土匪。现在日本人有马老子没有,所以老子就有点不快乐,所以……”
“长官”
汉森做了德国兵会做的标准立正,只差磕脚后跟。
“去告诉他们,部队就地隐蔽,派两个连听到大量马蹄声再慢速前进。回头要是抓倒鬼子的骑兵老子倒想问问,他们脑子是不是有病,明知道是装甲部队还往前追。”
“伏击,装甲部队在这儿伏击……”
左右看看地形,汉森虽然有点懒,可他真的是德国步兵里的精英。
周围看这一眼,他死活没看出来,这儿哪里适合打伏击。这里可是平原,除了河流就是一马平川的土地。确定在这儿打伏击,不是让大家对着骑兵送死。
“赶紧的,去传令,说真的我也有点累了,能有马驼着比走回去好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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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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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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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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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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