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沉浸在诗文挥墨的诗情画意之中。
那种爱而不得,无奈仿徨的无力与悲伤,在在场许多人感同身受。
仔细听,竟隐隐有哽咽之声,不少女眷居然眼眶微微泛红。
“将诗代语,自笑衷肠;何日能见,慰我仿徨?”
“这不是诗啊!”黄大郎企图找茬。
却被莺儿小姐不耐喝止:“闭嘴!”
她怔怔的看着正在狂草挥墨的秦镇,那高冷的目光之中,隐有沉沦。
黄大郎顿时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哭丧着脸。
竹门对竹门,朱门对朱门,封建社会,阶级应当。
世道艰险,不知有多少相爱之人天各一方;本该厮守一生却终究沦为陌路。
听着秦镇的吟唱,近海城主微微闭眼,仿佛回到了十六岁的那个盛夏。
当时他还不是城主,家中也无权势。
本想着这辈子已经望到头,家中便给他寻了门亲事,是城西王家的小女儿,他们自幼在一起长大,可谓青梅竹马。
然而,那年他侥幸高中,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王家的小女儿,顿时就不如士族千金那般门当户对。
家中便多了许多不好的声音。
他不愿退婚。
他们是真爱。
可为了他的前途,王家小女儿主动退婚了,似是为了让他死心,次月王家小女儿便找了个泼皮成婚。
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家族的胁迫,他痛恨,却无力改变。
而就在他和士族千金成婚的那天,他得到消息,王家小女儿死了。
积郁成疾而死。
“愿言配德,携手相将;不得於飞,使我沦亡。”
笔锋戛然而止,透着无尽的悲凉,让人久久难以平复。
“这首诗文叫什么?”
近海城主喃喃问道。
秦镇拱手道:“回大人,此诗叫做《凤求凰》。”
写出来的,只是其一,还有其二。
他原本想把其二也写出来,都怪他写的过于洒脱,大开大合,以至于纸卷都给写完了。
秦镇心道。
“必须得尽快弄出造纸术来,要不然写个字都得抠抠搜搜。”
“凤求凰?”近海城主缓缓睁开眼,苍目已然湿润,他深深呼出一口气,猛地站了起来毫不吝啬的赞叹道:“好一首凤求凰!”
王家小女儿美吗?
比起士族千金,自然是万万不及。
可在近海城主心中,她笑起来的样子最美。
“这首诗,我很喜欢!”
莺儿小姐美目流彩,诗文中的词句含义,让她这位从小大被条条框框束缚的千金小姐,第一次感受到了男女之情的美好和凄美。
尤其是那句“一瞬不见,思之如狂”,更是让她心中浮现出一种从未有过的、小鹿乱跳的悸动。
和南宫远这样的世家子弟给她的感觉不同,秦镇举手投足之间溢着一种说不出的淳朴清澈。
她忍不住问道:“秦公子心中必然有着一位很重要的女子吧?”
不然又怎能写得出如此入木三分的诗文?
“没错。”
听到莺儿小姐居然称呼自己为公子,秦镇有些受宠若惊。
他心中确实有一位十分重要的女子。
就是柳娟。
可莺儿小姐显然会错意了,她想着这诗文是为她而写,那诗文中的女人,自然也是她。
想不到秦镇小小年纪,竟然率真,居然爱她爱的发狂了!
也难怪,毕竟本小姐绝世而独立,秦镇沉沦其中也在所难免。
她看着年纪和自己相仿的秦镇,心态有些微妙。
纵使秦镇文采超群,可毕竟是个草民,自己能接受他的爱意吗?父亲能同意自己嫁给她吗?
罕有人知,今日说是她的生日宴会,实际上近海城主也有让她一睹江南俊杰择为夫婿的意思。
纵观席间,才华超群者,唯有秦镇一人。
秦镇自然不知道莺儿小姐的脑补内容,他只是单纯的想要杀一杀南宫远和唐宣的锐气罢了。
南宫远神色复杂的走了过来,不可一世的脸上此刻写满了敬佩二字。
“秦镇……不,秦公子,刚才多有冒犯,还请你多多包涵。”
一首凤求凰,直接击穿了南宫远身为文人的自信。
就和大多数自命不凡,眼高于顶的大商文人一样,南宫远也恃才自傲,但同样他也会为别人的才华而喝彩。
秦镇有些意外。wWW.ΧìǔΜЬ.CǒΜ
按照他的猜想,像南宫远这样的人,难道不应该恼羞成怒,继而对他展开打击报复吗?
果然,现实和无脑爽文的套路还是有所不同。
这时唐宣也走了过来,心悦诚服的给秦镇行了一礼。
“秦公子,你说的没错,我们写的诗文确实是一坨屎!只有像你这样有感而发的诗文,才是真正的好诗文!秦公子,你若是同意的话,还请让我将这首凤求凰摘抄下来,我想让天下士人传读,如何?”
秦镇挠了挠头,道:“可以是可以,但是你得标明,这首诗不是我写的,而是我抄的,它的作者是汉代诗人司马相如。”
“秦公子就别诓骗我等了!哪有什么汉代?哪有什么司马相如?”南宫远还以为秦镇是不想出名,随意编了个名字,心中不经对秦镇淡泊名利的做法越发敬仰。
“想不到秦公子年纪轻轻,就如此超然,我等佩服!”唐宣也赞叹道:“但我文人风骨,素来实事求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今日柏杨楼中这么多人亲眼见到秦公子作出此诗,还能有假?”
“这真不是作得,是我抄的!”秦镇有些无奈。
为什么自己说的话就没人信呢?
“若是秦公子真不愿意出名,那我们也不必强求,只是这首诗,总该有个作者。”还是脑子活络的南宫远提议道:“要不秦公子你就想个笔名吧。”
文人墨客之间,多有笔名雅号。
比如什么居士,什么兰亭等等。
“笔名?”
秦镇随口笑道。
“那便叫“华夏群星”吧。”
“华夏群星?”
南宫远和唐宣面面相觑。
一时有些摸不到由头。
“没错,华夏群星。”秦镇眼中掠过一抹期盼。
他突然有了个想法,让华夏的诗词歌赋,文化瑰宝,如群星一般在这异世闪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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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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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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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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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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