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出场的,还是秦魏。
在第一轮的那首重金属之后,这轮的秦魏,拿出了一首乡村摇滚。
这是一种把美国乡村音乐的声音和题材,跟摇滚乐的节奏和乐器相结合的流行音乐风格。
两边都靠一些,然后这也是秦魏最能接受,同时也最擅长的摇滚风格。
因为这种摇滚的唱法,是往乡村音乐靠的,不是怼天怼地那种,而是以清澈明亮的嗓音,表达淡淡的忧伤。
当然这种曲风想要争冠,尤其是面对周进和吴忆彤的时候,显然是不太够的。
张力有限,高音也欠缺。
可秦魏到了这会儿,也就没想着夺冠了。
他只是想呈现作品而已。
这一路比赛下来,他很多时候都是妥协的,到了这会儿,既然已经是最后一首歌了,那就唱些自己爱唱的。
于是这首歌,就被他舒舒服服地唱下来了。
周进听得也舒舒服服的,想必在场的所有观众也是如此。
在周进眼里,秦魏在这个舞台上,成长是最快的。
此时他在十万人级的舞台上,那份淡定从容、悠然自信的表现,也是之前看不到的。
而经此一役,秦魏这个流行乐的天才,终于蜕变成一个成熟的职业音乐人了。
之后他无论在国内发展,还是再次远赴海外,应该都会有一段辉煌的职业生涯。
秦魏背着吉他下场的时候,周进没有再次给他拥抱。
一是因为歌的情绪没到那个份上,二是因为秦魏已经把吉他抱到身前了,似是防着周进这一手。
周进笑着问道:“听说你不想跟天娱签约,以后有什么打算?”
秦魏撇了撇嘴:“国内有你在,我还混得出头吗,回美国呗。”
周进笑道:“我以后也要进军海外的呀。”
“那到时候我再回国。”秦魏翻了翻白眼,“我惹不起你,还躲不起吗?”
这时候,吴忆彤在一旁轻声说道:“周进,师姐要登台了,你也不鼓励鼓励?”
“您还需要我鼓励呢?”周进笑道:“我只求您一会儿破个音走个调什么的,不然我接不住你的麦。”
“讨厌。”吴忆彤白了周进一眼,提着裙子上台了。
看着这位师姐的背影,周进心里其实也是由衷敬佩。
第一轮投票结果出来,周进虽然赢了,但他知道,其实是输了。
因为差距很小。
自己有往期的表现优势,多少会有印象分加成。
吴师姐之前太低调,人气基础是比较薄弱的。
就这,才赢了她那么点儿,不到五百万票。
当然了,既然到了这个份上,秦魏拥有的演出心态,周进自然也拥有。
此时此刻,冠军其实没那么重要,好好呈现作品就是了。
显然,吴忆彤也是这么想的。
比起周进和秦魏这两个音乐人,还有杨兰这个千金大小姐,她才是那个存粹的歌者。
其他三人如果唱歌不行,还有出路,她只有唱歌这一份事业。
杰出的天赋和多年的苦练,必然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而比起杨兰,她又没有那份功利心。
在技艺上不断雕琢的乐趣,对她而言胜过一切。
周进心目中,只有这样的性格,才会塑造出想她和苏落染这样的歌手。
而舞台上的吴忆彤,果然再次拿出了惊世骇俗的表现。
吴师姐,居然用新民族唱法,演唱了一首改编的民歌。
至此,声乐教育体系中的三大派系,美声、民族、流行,她已经玩遍了。
每一种都信手拈来,每一样又都至少是青年歌唱家的级别。
今晚的这首民歌,声音又脆又甜,同时又饱满结实。
这首歌听完,周进不得不承认,她比苏落染更强。
流行唱法,两人难分高下。
美声,苏落染也比得过她。
唯独民族唱法,苏落染目前依然处在攻克阶段,目前的实力没这位吴师姐强。
真不愧是师父洪玉成的得意弟子。
跨界唱法,民美流行样样精通。
就演唱技艺上,周进已经对吴师姐服气了,那是真唱不过。
好在,自己还会写歌。
当然在这个舞台上,会写歌其实也不重要,关键是得会挑歌。
以自己职业音乐人的眼光和见识,在海量的异世曲库中,去找到一首适合在这个场合演唱的歌曲。
而民歌虽然好听,但这种曲风出现的场合,应该在春晚。
这样的舞台,民歌毕竟不如流行音乐深入人心。
所以周进觉得,今天自己多少有些胜之不武了。
吴师姐来这个舞台,说到底还是来玩的。
确实如她自己而言,冠军并不重要。
她所要展现的,是风格全面的作品,以及在各类作品背后,她作为歌者的艺术修养和职业态度。
……
周进和吴忆彤这对同门师姐弟,在舞台边缘错肩而过。
吴忆彤嫣然一笑,把手中的麦克风递给周进,轻声说道:“师弟,去拿下这个冠军吧。”
周进点点头,接过了麦克风。
民族和美声,自己不是吴师姐的对手。
可是在流行音乐领域,自己至少在这个舞台上,还是当仁不让的。
在吴师姐选择了一首民歌后,自己只要把接下来这首歌正常唱下来,夺冠就已经毫无悬念了。
而这首歌,也是他在这个舞台上,演唱的最后一首歌曲。
前奏已经响起,麦克风就在嘴边,面前是人山人海。
他知道此时此刻,苏落染也在首都的鸟巢体育馆,进行全国巡演的最后一站献唱。
在同一片星空下,她所看到的景象,应该跟自己是一样的吧:
“朦胧之间,仿佛我又看见你的脸。
依然带着淡淡忧愁的双眼,忽隐忽现。
就当全是一场梦,不必掩饰我的错。
无奈的苦笑,不必找牵强的理由。
就让它日日夜夜刺痛我胸口。
让我眼神没有焦点,泪水模糊我的视线。
输了你,赢了世界又如何。
你曾渴望的梦,我想我永远不会懂。
我失去你,赢了一切却依然如此冷清。
有谁又能让我倾心,除了你……”
歌名:《输了你赢了世界又如何》。
这是一首演唱难度极大的高音歌曲。
此时此刻,也就只有这种需要调动全身机能演唱的歌曲,才能唱出周进的情绪和心声。
而他也稳稳唱下来了。
他知道,未来自己和苏落染道路,还很漫长。
他们都是钟情于音乐,并且想为之付出一生的同类。
能早早地遇见彼此,共赴未来,这已经是今生最大的幸运。
一个音综比赛的冠军,一份天文数字的合同,一段辉煌的职业生涯。
所有的这些,相比于内心深处的那个她而言,其实都是不重要的。
而力争去获得这些,是为了能真正地站到她身边去,两人共同搀扶着,一起往前走。
一曲唱罢。
周进和苏落染,各自在上都和燕京的体育场,演出完毕,鞠躬谢幕。
这也是这两位冠军,在彼此生命中的最后一次分离。
(全书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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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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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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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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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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