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丝织罢平丝扣,
明月锁银钩。
青葱手,黄藤手,
红衫却把红颜偷,
相思几个秋。
清晨,一个不知道过了多久的,仿佛不属于时间的一个清晨。剑光要离开家了。黎明的光淡淡地笼罩着他所在的这座古老城市,城东一个幽静的院落里,残旧的游廊上斑驳的涂鸦在晨光中清晰而鲜活起来。让他想起它们开始的样子。老榆树在院子中央一动不动。剑光停下来抚摸着树干上的沟壑,那种粗糙的熟悉感让他的身心放松下来。等待了这么久,他的心是炽热的,身体却感疲惫。在无垠的时间里,他执拗地等待了这么久。甚至觉得自己已经忘记了沈可的样子。沈可变成了符号、一种臆想中的美好。有时候他甚至后悔和鹿骨大师的那次交易。交易发生在扁益鸟医好大王之后,他有幸见证了鹿骨大师的神通,丝毫不亚于将他和沈可打入轮回的那个小孩。所以,当鹿骨大师要用满足他的一个愿望来换取那段舞蹈的片段时。他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他知道这段舞蹈,准确地说是咒语和药方对于长桑君很重要,他没权利使用寄主拥有的物件。“也许我只透露一点点不算是背叛吧。何况那是的扁益鸟就是我。我交换自己的东西有什么错。“他给自己的理由让他自己都感觉苍白无力。但是,他太想让沈可活着了。也许只有这个理由就足够了。可是,当他要说出愿望时,他发现自己真正想要的不仅仅是让沈可复活还要让她爱上自己。鹿骨屈指一算,说:“爱本无忌又无稽。对于两人不可能在一起的人来讲更是不可思议。不过,我许你她把十年的爱恋给你,可是却要花光你一世的运气。你如果答应,我便安排这场相遇。”
“我答应!”
“某一天会要朱鸟在庭院的榆树上啼鸣,第二天你便西行。会看到一个大湖,湖边堆石头成磊,你从石头中间走过去,如果看到日落就可以遇到那一世的沈可。”
剑光点头记下。却不知因为自己的痴迷为长桑君和扁益鸟惹下塌天大祸。
剑光是单纯而简单的人。竟然没有问如果朱鸟不来怎么办?如果走不出去怎么办?事实上,湖边的几堆石头,不是普通的石头是按天、地、人三才锁色。比普通的迷宫不知道要复杂多少倍,所以走不出去就会被困死在里面。可是,剑光没有想那许多,从鹿骨不怀好意的笑容里,他知道旅途一定很难。不过,没关系。所谓艰辛只是成功的过程而已。
知道远方有你,我便跋涉千里。
不求相遇,只为沐着你沐过风,淋场你淋过的雨。
知道远方有你,我栽桃花满枝。
不求相遇,只为你来的风中有了花香,你来的雨中有了嫣红。
沐过你的风是否就拥抱过了你的肩头。淋过你淋过雨,是否就贴近过你的灵魂。
一树树的花枝总会有一枝被你笑着嗅过。一阵阵的嫣红总有一瓣涤过你衣襟。
我不求一定是你,只是希望最好是你。
我不求必须是你,只是希望原来是你。
如果所有的分离都为重逢,所有的重逢都为永恒,那么你终将如期而至。
剑光活在记忆中,活在等待中,却不知为什么每个幻想的结局总是带着感伤。
终于有一天朱鸟来了。不是剑光以为的一只而是一群。如晚霞般布满天空。剑光的心砰砰乱跳。是的,明天,沈可就爱上自己。在过去的日子里,为了重逢,他学会了很多东西,礼仪,烧菜,种花,武术、甚至学会了方言。在出发的前一晚他辗转反侧彻夜无眠。仿佛看到了沈可。
她来了,
衣衫褴褛,步履轻盈。
她的呼吸清凉而芬芳
仿佛穿过了骤雨初歇的山谷,
跋涉过落英缤纷的沼泽。
看到她睫毛上低垂的水珠,
我的心因为被依恋而变得无比强大,
看到她明媚的笑容,
我想用世界上最绚烂的颜色来装点她,
却发现苍白是她最迷人的底釉。
渴望被关注,
于是,一意孤行的狼狈,
无所畏惧的虔诚。
直到有一天,
那些不动声色的对白,变得刻骨铭心,
那些无关痛痒的情绪,变得清晰而温暖。
而命运却已草草收场。
时间用悄然无息的方式来诠释残忍,又宽容地赐予完整。
晚安,青春。
晚安,沈可。
行李已经准备了好久。尽管只有一天的路程,但是他有许多的东西要与沈可分享。
我在这里爱你
当松林缚了晨光
我在等待中醒来
借沉重的船只穿越永无停息的海洋
我承认,
历经沧桑在那个彼此触手可及的纯真面前也许一脸迷茫
是爱情太短还是分离太长
我从没有不喜欢你,
只不过有时候想让你为我伤心。
其实,我的幸福不一定要在别处,
只不过有时候你不肯在我身边。
其实,我一直牵挂着你,
只不过有时候你忘了我。
其实,我知道我无法拥有你的世界,
只不过有时候我想把我的世界全部给你。
其实,我等的那个人不一定是你,
只不过等到了就等不了别人。
我讨厌你,但更多的时候我爱你。
那天看到你在卧室里走来走去摆弄新衣,恬静欣喜,忽然发现岁月静好。
你走,我不神伤,
我来,你不欣狂,
我们从未分离,
只是成全了彼此的朵瘦鹅黄。
不能用走来形容剑光的急迫。他在策马狂奔。终于,他看到了那辽阔的湖面和伫立的石碓。
那一刻我将头倚在粗大的树干不为贴近只为体会你生生不息的延绵
那一日我在圣殿的晨光中书记蓦然发现你留下给我的缄言
那一月我踏过园中所有坚实甬路不为重逢只为倾听你曾经的呼唤
那一年我跋山涉水不为相见只在你走过的路边驻足
那一世我在人流中穿梭不为邂逅只为知道你并未走远
那一刻我呵护败去的花朵不为怀念只为你再一次掠过我的湖边
那一夜听一宿吟唱不为离别只为重温你的呢喃
那一日,那一月,那一年,那一世……
那一瞬我来过就再也不曾离开,纵使舍弃了轮回变成一缕柔丝也要在你发际盘旋。
走过石门,他才知道凶险。那如镜的湖面仿佛是海市蜃楼般不可触及。总是有石堆挡住去路,无论他如何选择永远会回到原地。这是一个阵,是谁设下的阵,又是要困住谁?一个不详之感涌上心头,要困住的人会不会是沈可?!
天色昏暗下来。湖边云雾缭绕。辨不清路途也分不清时间。他曾想过依靠植物做标记或者找动物帮忙。可是他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植物的时间是静止的。动物的时间是加速的。这让他一度怀疑自己出现幻觉。没有更好的办法,只有用最简单的办法:淘汰法。他计算出石堆的数量产生的变化。大约有几十万种之多,即使他不停歇的走下去,一辈子也走不完,不过,他想:如果走出去的几率是50%的话,他不用试几十万种路径就可以走出去了。那就开始吧。
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他来到湖边。他狂喜着要喝一口湖水庆祝,可是,当他看到湖里自己的倒影时,瞬间石化。这个两鬓斑白的老人是自己吗?
这时,耳边响起了一个声音。“你回来了。”
他猛然间回头望去,只见眼前站着一个白发苍苍老妪,眉目之间依稀可辫竟然是沈可。老妪的手中拿着钩针和一件将要完成的红色毛衣。
剑光的脑海里想起鹿骨大师的许诺。沈可会爱自己十年。可是看他们彼此目前的状态能不能活过十年都是个未知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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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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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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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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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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