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茶,是百年乌酒茶,所以你说它是酒,也无可厚非。”
凤仪,先是看了杨封一眼,随后将视线转移到阿驽身上。
她跟阿驽算是老相识了。
“听到没,人家凤剑仙,都说了,这是酒。”
“是百年乌酒茶。”
望着得意忘形的凤阿驽,杨封忍不住提醒一句。
“你甭管,人凤剑仙,说是啥,就是啥。”
阿驽那叫一个得瑟。
“所以你们俩找我,是为了你父亲的事?”
凤仪再度开口。
“嗯,希望凤剑仙,能够施以援手,杨安感激不尽。”
完了,完了,完犊子了,忘记给这小子说正事了,他们要找的不是凤仪,而是需要凤仪,帮助他们牵线搭桥。
至于凤仪,阿驽从来就没想过要找,因为这女人,与当今圣上,牵扯太深。
一来,与杨忠没啥交情。
二来,她早就习惯这里的生活,并不喜欢打打杀杀。
杨封居然上来就开口要求对方帮他,万一惹怒眼前这喜怒无常的女人,还玩个屁啊!
“哦?想我帮你呀?找个能说服我的理由。”
出乎阿驽意料之外的是,凤仪并没有因此生气。
而是让杨封找能够说服她的理由。
“啊?”
阿驽,忍不住惊讶了一下。
对此杨封到没觉得有什么,因为眼前的凤仪,看似活得洒脱,实则是个渴望被爱的女子。
从她吹奏的凤求凰就可以看出一二。
“我能帮你找到如意郎君。”
“噗!”
一旁的阿驽当即没忍住,差点把嘴里的茶,全吐杨封身上了。
知不知道,凤仪是什么身份地位,人家可是圣上,养在剑笼的金丝雀,普通人耗尽家财,都难得见上一面。
杨封居然连要给对方找男人,这种粗鄙之语,都说得出来。
“喂!小安,你能不能别瞎说,你知道凤仪的身份,圣上看中的女人,谁敢?”
阿驽把杨封拉到一旁小心翼翼的说到。
“你们难道听不出凤求凰本身想要表达的情感吗?”
“你小子,怎么就死脑筋?都说了,她是圣上养在剑笼的金丝雀,说白了就是圣上,都垂涎的人,你居然要给她觅如意郎君?”
“阿驽,我知道你一开始,就没打算找她助我,但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嘛,再说有些事情不做怎么知道不行呢?”
“得,你小子就玩火吧,千万别玩火自焚,到时候哭都没地儿哭。”
阿驽望着走来凤仪,朝杨封使了个眼色。
杨封抬起头,正好迎上凤仪。
“小安,结合你之前在前排说的那些话,我可不可以,认为你是我的知音呢?”
“呃,凤剑仙可以这样认为。”
“嗯,剑笼是大夏皇朝,九州之最,三脉之首,这里的交通可谓是四通八达,来这里求我吹奏凤求凰的,每天没有一万、也有八千,或多或少都有人像你一样听出这凤求凰的深层含义,
但却无一人敢言,我想听听你对我所吹奏的这曲凤求凰的看法。”
阿驽成了一个旁观者,他本以为,凤仪会因为杨封前排的一席话,而不待见两人。
没曾想,还真被他给猜中了,现在阿驽已经对杨封不抱任何希望,只希望凤仪别因此迁怒他才好。
咱穷不能兼济天下,但明哲保身还是可以做到滴。
“凤求凰一曲中,凤为雄,凰为雌,此曲本应为男子所吹奏,而凤剑仙,却以女儿身,吹奏此曲,那么依杨某拙见,
此曲就应该改为:凰求凤,不过如此一来,这曲牌名听上去就有些拗口,所以我认为还是继续凤求凰为好。”
这小子,怎么尽是说些歪理啊?
阿驽颇有种,皇上不急太监急的模样。
“哦,看来你果然是我的知音,不过你知道吗?我虽为十大剑神之一,却终究也不过,受困于这樊笼之中,做他人的金丝雀罢了。”
九境再强,终究还是人,而不是仙神,既然是人,那就有人力穷尽时。
当今天下,由大夏皇朝的圣上,所掌控,如果圣上真铁了心要杀她,即便她贵为剑神。
也无法做到力敌三军。
“既然受困于樊笼何不打破樊笼,是凤凰就应该振翅高飞。”
“好一个打破樊笼,就冲你这句话,我凤仪可以帮你,不过你得答应我一条件。”
闻言,就连阿驽都震惊了。
这得是神经多大条的人,才敢跟刚见面的没多久的人,掏心窝子。
“什么条件?”
“你想打破樊笼,我可以助你一臂之力,不过你打破樊笼之后,必须让我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位极人臣。”
凡人都是凤求凰,而凤仪却是凰求凤,从当今这种男尊女卑的社会地位来看,凤仪很显然就是封建社会的反骨仔。
“没问题。”
杨封也没多想就答应了,他不过是想要为父报仇,顺便整治一下天下,至于留在这个世界,他压根就没这个想法。
整个过程中,阿驽不停的用眼神示意杨封,但基本被杨封忽略了。
“你们跟我来吧,我带你们去见那个人。”
“啊?你不跟我们走吗?”
“你傻啊?我跟你们走了,圣上就会察觉,到时候,反而会害了你们,到时候你们的宏图伟业还没实现,就被扼杀在摇篮中。”
不得不说,凤仪是个很精明的女人。
“小安,你小子能不能知足,她答应帮我们,这已经是她所能做到的最大限度了,要是把她带身边,大夏皇朝那边立马就会有所察觉。”
毕竟,连皇帝都只能观赏的金丝雀,常人又岂敢有非分之想?
“嗯嗯。”
……
凤仪将两人带到凤仪楼的三楼。
原来,第一、二层,都是皇帝为她亲自建造的,只有第三层是凤仪自己建造的。
一间客房里。
一男子,席地而坐。
剑立于身侧,身前的三大杯酒,一饮而尽。
“很好。”
“藏剑,居然是你这家伙。”
当看到,席地而坐的男子时,阿驽立刻笑脸迎了上去。
“你不是经脉寸断,剑术尽废了吗?”
藏剑,刚见面就揭阿驽的伤疤。
“你才经脉寸断,你全家剑术尽废,老子身体好着呢,打你能打十个,不信你试试。”
说着阿驽,还用挑衅的语气说到。
“藏剑,你好,我……”
“用你的剑术说话吧!”
杨封刚打算开口说些什么,藏剑摆了摆手,脱口说到。
“小安,你可别被这家伙的表面给迷惑了,小心他手中的剑。”
阿驽,并没有阻止杨封,而是提醒杨封小心对方手中的剑。
因为他清楚藏剑的性格,一个字,傲。
喜欢以剑术论高低。
如果杨封不能从剑术上,得到对方认可,那接下来的一切都免谈。
凤仪同样没有阻止,或者说从一开始,她就料到这一幕。
藏剑起身而立,身上的慵懒之色,尽数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傲气。
傲然屹立。
杨封直接取出黑木匣,眼前这个叫做藏剑的,杨封自然也从陈康、武乾哪里了解到,关于藏剑的一些事。
藏剑神,一个藏字,道尽了他的剑术。
杨封不敢有丝毫马虎。
烈阳剑入手,杨封只觉得一股灼热之气,侵入心肺。
“很好,烈阳剑,希望你不会让我失望。”
烈阳剑的前任主人,人称烈阳剑神的,杨忠。
在看到杨封用出这柄剑后,凤仪、藏剑二人,终于确认杨封的身份。
而藏剑这一刻的目光也变得火热起来。
杨封出手就是九境,天剑,面对藏剑这种级别的强者,必须安排。
藏剑对于杨封出手果断这一点,也颇为欣赏。
不过他手上,甚至身边都没有了剑的踪影。
这就是藏剑,藏剑术。
给人一种无剑的错觉,不过杨封可不信,除了三百年前那位剑魔独孤败天之外。
这大夏皇朝有人能够做到,无剑胜有剑之境。
上善若水。
杨封没有留手,一出手就是他自创剑术。
两人交锋,藏剑的藏剑术,同样可怖。
令人防不胜防,即便杨封早有防备,在第一次交锋的时候,还是吃了个小亏,肩膀挂彩。
“你的剑术很出彩,不过我的藏剑术更胜一筹。”
“那可未必!”
杨封这一次,立在原地,没有冒然出手,他在等,藏剑的剑术,神鬼莫测。
适合后发制人,如果率先出手的是他,那么极有可能,陷入颓势。
藏剑也没想到,只是初次交锋,杨封就看破他的藏剑术。
其实藏剑术,重在“藏”,藏得好了,就能发挥十成的剑术威力,藏得不好,就无法发挥剑术的全部威力。
藏剑没有动手,正如杨封所料的那样,藏剑本人比杨封更清楚,藏剑术,如果先发制人,那第一剑就暴露了。
而藏剑术,威力最强的往往是第一剑。
越能藏得住剑,就越能发挥出剑的全部实力。
这就是藏剑术的秘诀所在。
“该死!这藏剑对付一个年轻人,都不懂得让一下吗?”琇書蛧
阿驽见两人第一次交锋,杨封就负伤,不由得在心中鄙视了藏剑一番。
两人开始眼神交锋,各自找准机会,但凡对方出现一丁点儿错误。
其中一人都会毫不犹豫的出手。
噌!
藏剑抓住时机出手了。
一剑朝杨封的肩头劈下。
至于杨封本人,并没有意外,因为这本就是他故意卖的破绽,目的就是为了让藏剑出手。
然后好找出对方的藏剑术,藏剑术,重在一个藏字。
剑藏得好,威力倍增,若是剑藏的不够,或是被人寻出破绽来,藏剑术,威力也就打折扣。
尤其是同境对决,说实话,藏剑术,不适合正面厮杀。
正面,一旦,第一剑没有得手,后面几乎奈何不了对方,甚至拖下去,还会让自己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直到出剑,最具威力的第一剑,没有得手后,藏剑才意识,自己中计了。
刚才杨封是故意卖出破绽的。
但两人已经交手,他不可能在这个时候收剑。
杨封险之又险的躲过对方一剑,心中也无比庆幸,他刚才耐得住性子,否则藏剑刚藏的这一剑。
他躲不过。
至于现在嘛,杨封没有包袱,完美发挥第九境的剑术。
他的上善若水剑术,不刚猛、不阴柔,可是每一剑,都能够遏制住别人的突进。
“你这是什么剑术?!”
“上善若水。”
杨封也没有藏着掖着,要想收服藏剑,不拿出点真东西,对方怎么可能跟他。
“自创剑术?!”
藏剑猛的一惊,因为他从杨封的剑术中,看到烈阳剑术、龙吟剑术等诸多剑术的影子。
若水剑术,堪称无解。
且杨封的表现,一套剑术施展出来,行云流水。
完美抵挡住,他出每一剑。
这才让藏剑意识到,对方的剑术,有没有可能是自创剑术。
“嗯,你的直觉很准确。”
杨封攻势凌厉,每一剑都劺足了劲儿。
根本不给藏剑反扑的机会。
“哈哈!自创剑术,三百年了,终于又等来了这样一个人。”
藏剑,没有失败者的落魄,他的眼眸中充满着兴奋。
身为藏剑神,他又怎不明白,自创剑术与传承剑术的区别。
传承剑术的桎梏,这些年他清晰的感知到了,藏剑术的缺陷,他只能尽可能的去改善。
却无法弥补,如果做不到弥补剑术,那么也就意味着他的剑术只能止步于此。
而自创剑术,可以不断去完善,去弥补剑术缺陷,没有谁的剑术,从一开始就是至强,都是不断完善,最终臻至圆满。
传承剑术,穷其一生也不可能突破第九境,而自创剑术,只要坚持不断完善剑术,终有一天,会突破第九境,跨入第十境。
九境,剑神。
十境,宗师。
只有自创剑术,才有这个潜力,在学剑之初,所有人都只图速度,于是果断放弃自创剑术。
绝大多数人心中,都有一杆秤。
剑技、剑意。
技源自于传承,意源自于念想。
自创剑技,需要先练意。
也不怪藏剑,如此激动,所有人都觉得,练“意”就是死路一条,今日过后,藏剑或许该想一下这条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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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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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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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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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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