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对于厨艺精湛的江安来说,解释起来易如反掌。他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大家,开始解释:“每一次灼烧,都能将猪蹄上残留的毫毛去除一遍,而反复的刷洗,则是为了彻底清理残留在毛囊中的根部。”
他顿了一顿,接着说:“我们都知道,任何肉类的表皮口感和味道都是极佳的,但最难处理的就是上面残留的腥臭味。通过这样反复的灼烧和刷洗,不仅去除了毛发,还能将毛囊中隐藏的污垢彻底清除。”
江安抿了一口茶,继续说道:“这样处理后的猪蹄和猪皮,就不会有任何异味了。而且,灼烧和洗刷的过程还能有效去除猪肉本身的过多油脂,保证了口感,吃起来不会感觉特别油腻。”
小林同学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奇地问:“江老师,这和口感有什么关系呢?”
江安解释道:“如果猪肉中的油脂含量过高,炖煮出来后口感会显得非常油腻。这种油腻并非糯口,而是油脂在长时间高温蒸煮下产生的渣滓,味道和口感都不好,咬起来软绵绵的。更关键的是,那些油腻的东西可能会让人一下子失去对美食的兴趣。”
“哦,原来是这样啊!”小林同学点着头,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
江安继续深入讲解:“这只是制作过程中的一步。在处理原材料时,灼烧后的洗刷必须使用温水,以确保被烧过的表皮不会立即收缩,这样有利于异味的处理。处理完毕后,还需要进行精心的熬制。他们家使用的调料我不清楚,但应该都是独家秘方。”
张哲杰靠在椅子上,直率地说:“那是肯定的,如果人家没什么秘方,也没办法把这个店开这么多年。”
江安嗯了一声,继续说道:“经过长时间的烹饪熬制,猪皮和猪蹄会变得非常软,甚至变成胶状。然后将其拿出来沥干、拆骨,把剩下的肉和皮反复叠加在一起,用大石头或其他重物压得很紧实。冷却后再切成非常薄的片,进而切成丝。这样,蹄花丝的原材料制作就算完成了。”
听完江安的讲述,若嘉和林夕兮已是目瞪口呆。他们从未想过,这样一道菜竟然会有如此复杂的工艺,而且这还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制作流程而已。
这种对美食的匠心和追求,让他们对这家老店充满了敬意。
两个女孩子此刻忍不住发出赞叹,林夕兮眨着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感慨道:“过去我在手机上总看到说只有咱们国家才有这么多好吃的,当时我还不太相信。我总想,世界这么大,就算其他国家的美食没有我们的丰富,也不至于找不到美味的食物。但现在,我有点信了。”
江安歪着头看着她,满脸都是宠溺的笑容,好奇地问道:“为什么这么说呢?”
小林同学解释道:“你看,这只是一道蹄花丝,就有这么多的制作工艺。如果换成其他菜品,制作过程肯定也特别复杂。”
江安点头表示赞同:“确实如此。”
国内真正的美味在制作过程中都极其讲究。无论是高档酒店的招牌菜,还是街头巷尾的小吃,只要味道好,肯定都有自己独特的工艺,而且制作过程通常都很复杂。
就像简单的葱糖,看起来只是用麦芽糖拉扯出来的,但制作工艺却不是一般人能学会的。只有按照真正的古老方法制作,才能保证每一根都洁白纤细,排列整齐,气孔均匀。
说到这道蹄花丝,除了原材料的制作,调料的制作也是一门学问。然而,没等江安详细介绍,美味的菜品就已经被端上了桌。
林夕兮看着盘子里细如发丝的蹄花丝,惊呼道:“天哪,真没想到猪蹄竟然可以切成这么细!这个粗细简直都能穿针了!”
服务员笑呵呵地回应道:“过去我们家老爷子在的时候确实能做到那样,但现在不行了。现在我们只要能保证菜品的味道没有改变,就已经很满足了。”说起这些,服务员脸上闪过一丝落寞。
江安趁机问道:“那你们现在的厨师为什么不把老人家的这一手绝技学来呢?”
服务员叹了口气:“学不会呀。记得过去我们家老爷子还在的时候,他每天要切多少我记不清了,但在我记忆里,每天至少也要七八百斤。这还只是他后来年纪大了的量,据他自己说,当初学徒的时候,光是练刀功就练了足足五年。”
“他每天都在切各种各样不同的东西,或软或硬。用老爷子的话说,只有把所有东西都切过了,才能练出这种下刀的轻重以及手感。”
张哲杰在一旁赞许道:“这也是一定的,反正现在的年轻人,包括我在内,都很难找到那种持之以恒的精神了。如果让我每天专门切这些东西,我肯定会疯掉的。”
服务员叹了口气:“是啊,现在的时代和过去不一样了。”他顿了顿,继续说道,“但是,怎么说呢,现在人有现代人的活法。我家老爷子当时也说过,他并不强求把刀功传下来,因为那是可以练成的。关键还是这道菜的味道绝对不能改变。不管之后的餐饮会变成什么样子,也不管日后人们的口味会有多大的变化,老爷子说我们一定要秉持传统,一定要让后面的人有机会尝到咱们春城的这道绝顶美味。”
服务员的一番深情讲述,让桌上的几个人心生赞叹。
他们尤其是对于这位素未谋面的老先生,充满了敬意。不是所有人都有这种自信和决心,能让自己的后代一直保持着古老的传统。
时代在变迁,人们的口味也在变化,但一味保持传统,虽然能将这前人的味道传承下去,谁又能保证传承过后,他们的生意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呢?
然而,老爷子依旧如此坚持,这足以证明他对这个味道的热爱,同时也是对于自身厨艺的自信。
“哎哟,瞧我,说多了。”
服务员意识到自己的话有些多,急忙催促他们赶快品尝自家的招牌菜,“这道菜有两种吃法,一冷一热。现在这一盘你们可以直接蘸着调料吃,或者把调料都撒在上面拌匀。等会儿我从后厨给各位上一个汤锅,到时候把蹄花丝在里面轻轻地过一下就行。记住了,只能轻轻地涮一下,如果时间长了,这些蹄花丝就会散开。”
说完,服务员再次返回店中。
而江安几人早已迫不及待地下了筷子。
林夕兮和若嘉一起动手,将蹄花丝放入口中后,惊喜地说道:“这种口感好特别呀!既有猪蹄的筋道,又有猪皮的嫩滑。关键是这个调味酸辣可口,蒜味十足,可是我又找不到一粒大蒜,真的太神奇了!”
若嘉也连连惊叹:“除了这些味道之外,你们快看下面垫的这个东西,好像是被刀从中间切开的豆芽。”
豆芽原本已经非常脆弱了,但这里的豆芽却被人用刀从中间剖开,而且剖开之后的豆芽依然保持着完整的形态。
这种技艺,估计任谁看了都会为之赞叹。
但若嘉刚刚没有看清楚,其实这豆芽并非是一分为二,实际上是由一根分成了四根。而这样做的目的,也只是为了增添食物的口感层次。
毕竟豆芽的粗细程度已经超过了蹄花丝,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喧宾夺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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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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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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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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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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