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玛瑙都是经过白风自己的打磨,磨出了后世宝石的那种几何面,只不过非常差劲而已,打磨抛光之后,在太阳下折射出迷人的火彩。
白风自己的冠他就不知道到底是怎么个型制了,大抵是自创的吧,有点像五梁冠,又有点像芙蓉冠,白风本想做芙蓉冠的,可惜他的工艺还没到那种程度,没有穗的华丽,不过白风觉得比较庄重,特别是插上那根纯金的簪子后。
穗在见到冠后迫不及待的就想往头上戴,但她披散着的头发并不适合戴冠,白风细心的用皂角侧柏水给她洗了头发,在房间里晾干之后,又尝试着给她盘发。
上一世的白风没有任何给女生扎头发盘头发的经验,不过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至少他见过盘起头发的女生,自己摸索着乱折腾呗,毕竟整个部族没一个人盘过头发,一个个都披头散发或者搓上几根麻花就行了。
白风自己的头发是绑起然后别了根竹簪的,这让他和所有的野人在第一眼就能有明显的区别,他还找到了足够长的玛瑙和水晶,正在慢慢的磨簪子,这是个大工程,想要磨细可太难了,只能在冬天这种清闲的季节做。
穗的头发特别长,因为没有打理头发的习惯,基本就是太长影响到活动了,就用刀直接割断一部分,现在穗的头发依旧是齐腰的,而且厚度很可以。
白风几乎花费了一整天的时间去折腾穗的头发,没有发夹没有皮筋,全部都是用绳子来绑的,最终还是让白风折腾出来了一个适合戴冠的发型。
戴上冠,没有镜子,白风就抽出刀,让她用刀身当镜子来看看自己的形象,虽然很模糊,但穗看了一后就再不想把冠取下来了,也不愿意把头发再打散,哪怕这样压根没办法睡觉,但就是这么一照,穗真的觉得自己和白风说的一样,她是全部族最美的女人。
好说歹说,穗终于同意取下冠了,主要是冠比较重,她戴了很久觉得脖子有些酸,至于头发,白风说明天会给她重新盘的,她这才愿意解开头发好好睡觉。
毕竟戴着冠没法干活,也不能天天给她浪费时间盘头,看似好像他俩是整个部族地位最高的人,但其实就是个土匪头子和压寨夫人而已,等他什么时候真正成王,她成王后了,就可以天天盘发戴冠了。
第二天白风只是给她盘了一个比较简单的头发,不用戴冠也很好看,穗又看不到,只觉得白风在她头上折腾了挺久,以为盘的和昨天一样,高高兴兴的出去溜达炫耀了。xiumb.com
白风也不再管她,他要准备着办一场盛大的婚礼,光有冠不行,场地就选部族广场,仪式就拜个天地吧,他也没有什么更复杂的流程了,没娘家没双亲,一切简化,但必须要庄重。
服装上得穿长袍华服,用料多些才能显示出地位,现在部族麻布和皮草够多,他用一些也不会造成什么浪费。
颜色是不可能用原色的麻布的,其实给布染色并不难,只不过没必要浪费那个人工罢了,衣服非得要有颜色才能穿?
但白风还是想要些与众不同的,而且染色后的布,等他们和其他部族交易的时候,价值肯定比无色的布料要高的多。
但白风也就知道两种植物染料,黑色用五倍子,蓝色用蓝草也就是板蓝根。
白风选择了黑色,因为黑色更加的沉稳有威严,固色用盐水泡就行,没有费多大的力就染出来了黑色的布,只不过还是很粗糙。
两人的长袍很快就赶制出来了,白风把即将进行婚礼的事告诉了穗,穗并不理解什么是结婚,男女在一起还需要什么仪式吗?
白风告诉他,这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一场祭祀仪式,告诉神灵他们两人从此以后就在一起了,也是确定穗族长妻子身份的一场祭祀,马虎不得。
穗听到是祭祀,当即紧张的不知所措,因为祭祀可是一件决定部族命运的大事,白风劝她不要怕,他早就知道了,神灵会护佑他们的。
婚礼没有挑日子,因为白风压根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日子,只是觉得明天天气会比较好,就选在了明天而已。
没有桌子没有大席,依旧是让他们围着篝火席地而坐,吃肉喝酒,但是白风和穗有两个高高的椅子,仪式的最后要接受族人的跪拜。
从穗穿着黑色的长袍,盘着高发戴着冠,被白风牵着出来的那一瞬间,所有族人都傻眼了,他们没有在意白风,只觉得穗好美,明明是一个丑女,但他们为什么现在会觉得美呢。
那些被族人誉为美人的女人,也觉得自己不如穗了,她们觉得明天也把头发盘的高高的,不再这么披散着了,肯定会再次比穗更漂亮。
白风部的人的审美,好像瞬间被重塑了,自此之后的好久,白风部的女人都扎着个高高的头发,没有发冠就插上各色的羽毛。
但她们并不知道,发型和冠不是最主要的,凹凸有致的身材,虽然包裹的很严实,但长袍依旧能表现出穗修长的体型,黑色的布料让单调的审美更有色彩,还有她白净的皮肤,更是重中之重。
他们二人给天地敬献了食物,奠了三杯酒,然后往火堆中扔了很多的柏子,最后一同在铺着皮草的地上,行三拜九叩大礼,这些白风都提前在房间中带着穗演练了好多遍,所以穗虽然紧张,但也没有出岔子。
最后,白风拉着穗,坐上高高的椅子,后面就是写着天地的石头,白风觉得这块石头经过他们这么久的跪拜,说不定真有灵了也不一定,自从他穿越后,他对于神也不敢否定了。
所有族人在巫的带领下乌泱泱的跪下,正要叩头,熊却先高声大喊:“恭祝我王,王后!”
其他族人没有迟疑,也随后并不整齐的喊着:“恭祝我王,王后!”
白风有点慌,他结婚又不是登基,更何况他压根没打算现在就称王啊,你们要逼那也得给身黄袍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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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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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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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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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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