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猎获取食物,只能说是打一天吃一天,除非像白风部族的捕猎成功率如此之高,还独占着一片大湖,才能让整个部族吃饱的同时还能攒下一些。
等种的粮食长成了,白风部族便能成为一个采集捕猎为主,耕作为辅的部族,抗灾能力更强,未来也能更加有力的发展,等耕作技术成熟了,白风部族就会转化为农耕为主,采猎为辅的更高级部族。
没几个部落会像白风部这幸运,去年秋天被包牺抢杀光的那些部族,不会等到自己的族人带着换来的粮食皮毛帮助部落过冬了,那个想换个女人祭祀自己神灵的部落,怕是最后连个丑女都落不到,神灵不可能再庇佑他们了。
不知道这些部族有几个撑过了这场寒冬,不过燧人氏应该过了个肥冬,那么多得多东西都被抢走了。
白风现在每天也不再打铁,而是想着能给部族再造出什么好东西来,毕竟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
可白风实际上并没有再造出来多少东西,毕竟现在也用不到太多的工具,工作也来来回回就那么些,不可能造个蒸汽机吧?
白风觉得最有用,族人们也持同样意见的,就是巨弩,强到需要两个人同时用力才能拉开,然后放上近两米长,更像是矛的箭,只实验过一次,放开之后,箭直接越过荒原扎进了森林里,这连白风都没想到。
要不是因为太重太不灵活,族人们怕是会扛着去林子里杀虎杀熊了,因为制作过于麻烦艰难,整个部族也就只有这么一架,现在就对着城门放着,白风想的是以后在城墙上盖个箭楼,装上强弩,要是有人入侵,光这弩的威力都得让他们再掂量掂量。
白风闲下来后,就带着穗到处研究部族的土地,去年换回来的草籽中,白风发现了稻,这种植物在白风的印象中,后世西北地区种植水稻的只有河套平原,银下川平原这些不多的地区。
他现在所在的时代,所在的位置,白风觉得很难种植水稻,这应该是一些大河下游的部族带来交换的,绝对不是这片流域的产物。
不过白风还是开垦了几亩水田种稻子,毕竟粮种在手里,也可以尝试一下,要是成功了,以后就不缺大米饭吃了,菰米毕竟比较硬,不如白米饭的绵软。
水是不用担心的,在冬季停水期间白风又再次改进了部族这块的水利系统,水被分成很多个管道走了,不再是只有一个,像厕所旁边也有水管,厕所上完可以接些水冲一下,免得夏天成为苍蝇聚集地。
就是怎么种植白风确实不懂,貌似还得育秧插秧?白风记得他上初中生物的时候,有个专门的实验,就是要白风用玻璃瓶这些,里面装湿棉花包上小麦种,观察它发芽,水稻育秧应该也是这个道理吧。ωωω.χΙυΜЬ.Cǒm
没有棉花,但森林里很多腐植土,松松软软的,可以当基质,灌饱水后撒上稻种,再盖层土,具体能不能成,就看老天爷对白风怎么样了。
就在白风和穗一起折腾土的时候,出去打猎的人,回来了十几个来给白风传递消息。
就是他们为了打到更多的猎物,去的地方比较远,但意外发现了一支流浪野人队伍,数量得有个两百多人,只不过一个个虚弱的丝毫没有战斗力。
他们人没这些流浪野人多,但完全可以不受一点伤害杀光这些人,但带队的熊的想法是,没必要全杀了这些人,杀掉太老太弱的,把年轻健壮留下来,抓回来当奴隶,现在来询问白风的意见。
白风没想到部族附近居然还有其他的部族,以前完全没发现任何踪迹,不过这可关乎着两百多条人命,现在人如此珍贵,白风可不敢随意杀戮。
主要是心里也过不去杀那么多人的道德关,哪怕没有亲自动手,只是下个命令白风也不愿意,只要是不会伤害到自己部族,就随他去。
至于做奴隶这事,白风也比较难接受,如果是要奴役包牺这种人的话,白风则是乐意至极,奴役坏人和奴役一个无辜的人完全不同。
“他们是不是食人族?”
回来传话的人都摇头:“他们都快瘦成干了,应该是冬天没吃的,大部分族人饿死了,现在只能流浪,要是吃人不会那么瘦,也没看到他们有食人族的特征。”
既然不是食人族,那就没有问题了,他们是流浪野人,不如带回自己部族,把他们改造成自己族人不就行了,也不用他们当奴隶,想要在即将到来的大世中拥有强大的势力,光靠生那得等多少年,吞并才是最快的。
白风拍拍手上的泥土,检查了下腰上的刀没问题,就给那些人说:“走,带我过去,我看看什么情况再做决定。”
他们没有问题,转身就给白风带路,从早上出发,到现在他们回来已经快下午了,要是多耽搁一段时间,怕是晚上就得在野外过夜了。
白风刚要走,穗就拉住了白风的胳膊,表示要一起去,但想着路程比较远,而且见到那个流浪野人部落,说不定还会发生冲突,对穗来说有些危险,还是让她留在家里更安全。
可是穗泪眼朦胧的不想撒开白风,她想和白风一起去,经过这么久的相处,白风早就是穗的支柱了,要是离开白风,穗光是自己吓自己都能吓坏,而且白风也是唯一一个夸她好看的人,这么久,穗觉得他好像没有说假话。
白风见穗怎么说都不愿意留下,只好也一起带上穗,把自己的腰刀给了她,自己拿了一把已经没人愿意用的长矛。
路上弯弯绕绕的,白风都快要迷路了,好在他们都能准确的找到路,还能在赶路的同时,顺手打只野鸡鸽子什么的,白风对自己部族的这群战士非常满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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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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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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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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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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