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馥夏的声音都降了下来:“这样啊……那,那还真是抱歉。”
低着头嫌弃地在衣服上来回拔鸡毛,司博仪出声道。
“你确实该对我道歉,你看我,现在都成什么样子了。”
“……”明馥夏讪讪的,“那你还吃饭吗?”
“不吃了,哪还有胃口。”
“……那你要去洗头吗?”
正在拔鸡毛的手停下,“洗什么头?”
明馥夏:“……你,你头上有鸡的粑粑。”琇書網
“……”
沉默两秒后,是震天的怒吼。
“明馥夏,你给我记住了!!!”
撂下这句话,司博仪以最快的速度直冲淋浴间,跑得风风火火,中途还把鞋给蹬掉了。明馥夏站在原地,眯着眼看他跑远的身影,嘶了声,自言自语道:“为什么要我记住啊……”
是鸡在你头上拉粑粑又不是我在你头上拉粑粑,大不了咱最近多吃几只鸡泄愤呗,但你也不能牵连无辜群众啊。
幸好司博仪不知她心中所想,否则怕是会气个仰倒。
用过早饭,几位嘉宾聚在一起,重新分配任务,许曳萝弄丢了羊,所以大家可以少喂一只羊,而她脚腕又受了伤,需要有人带着她去村子里的小诊所。
恰好司博仪换了身衣服,正一边擦头,一边从屋子里走出去,明馥夏想也没想,“司博仪吧,昨晚他还说要照顾许曳萝来着。”
司博仪本来正往这边走的脚步生生打了个转,又意识到镜头正对着他呢,于是上半身又用力调转回来,好好的一个活人,硬是给扭成了麻花。
他觉得自己讨厌明馥夏不是没有原因的,谁叫这人老是做一些让人讨厌的事啊。
生怕事情就这么成了定局,他连忙道:“我也很想带许老师去诊所,可是我既不认识路,另外还得去田里插秧呢。”
温驰野不留情面:“就你那工作效率,插秧这活你不来也罢。”
司博仪:“……”
“至于不认识路这点,也不是什么大事,等会儿找个村民带你们就行,正好司老师说过自己记性很好,认路能力一流。而你又于昨晚展露了强烈的想要照顾许老师的意愿,所以怎么想也该满足你才对。”
不他没有,温驰野你小子不要瞎说。
在他犹犹豫豫欲言又止时,事情就这么敲定了下来。
**
上午打扫完飞禽圈后,明馥夏骑着小电驴,到村子上的统一采购点去买菜。
大白鹅缩在她的车篮子里,老实地窝着,乖得不行。因为鹅也是直肠子,为了防止它乱拉,明馥夏还特意用棉布和卫生纸给它做了一次性的兜子。
把小电驴停在路边,明馥夏牵着大白鹅,在市场里来回穿梭。
农村里留下的多是些年纪大的老人和年纪小的稚童,不关心娱乐明星,所以也没什么人认出明馥夏,顶多是看她身后跟了抬台摄像机,有些招眼,于是会多看两眼。
就是买茼蒿时,有个看上去五十岁左右的大叔凑过来,“诶,姑娘。”
明馥夏抱着鹅,扭头看他。
“你是明星不?”
明馥夏摇摇头。
她也没撒谎,她确实不是明星,是公务员。
结果那大叔又凑近点,用手挡着嘴,嘀嘀咕咕的,“其实你们是在拍节目吧,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你就是许曳萝,对不对?”
明馥夏:“……”
没想到啊,许曳萝的粉丝覆盖面积还挺广。
【噗哈哈哈萝宝你真的火了,你以后要谨言慎行,后面忘了,总之你一定要谨言慎行然后走的更远啊我的宝】
【别的不说,能让农村大爷大娘大叔大妈都认识,那才是真的有国民度】
【我天,许曳萝原来这么火嘛】
【萝宝就是很火呀,又有礼貌又可爱,是很招老年人喜欢的那种类型,我爷爷奶奶都很喜欢她,每次在电视上看到有她的剧或广告,都会停下来多看两眼】
【许粉真的可以骄傲了,开播至今,连影帝都没被大爷大妈们认出来,但许曳萝被认出来了,还有什么理由不骄傲呢?】
【别别别,咱家心里知道知道就行,观众有眼睛的也都会看,别说出去给萝宝招黑】
【真的/无奈捂脸.jpg,作为萝宝的老粉丝,表示真的是被人黑怕了,如今终于算是混出头了】
【没关系,现在的那些大花,哪一个不是从腥风血雨里杀出来的,萝宝以后要站在最顶端,就势必要面对这些子虚乌有的黑料,但她不是玻璃心的人,我们粉丝要相信她,然后只管追随她就好】
……
明馥夏尴尬地摸摸鼻子:“您认错人了,我不是许曳萝,我叫明馥夏。”
那大叔愣了愣,“你是在骗我吧?”
“没骗您,真的。”明馥夏从包里掏出身份证,挡住下面的身份证号和住址,只露出照片和姓名。
“我真不叫许曳萝。”
大叔傻眼,忙不迭道了歉,“抱歉啊,姑娘,是我认错人了。”
说完连忙跑掉,步履匆匆的,八成是觉得有些尴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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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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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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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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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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