躺在竹椅上慢慢摇晃的庾剑康微微偏头看向了那跌跌撞撞赶来茶山的仆从皱了皱眉。
“何事?”
“老……老祖宗,大事不好了,那,那董工黄被北凉世子殿下给杀了!”
庾剑康猛地直起了身子,一脸不可置信地望向来人。
徐凤年明明跟他有过口头盟约,怎么又杀人了?
杀的还是泱州副将、他们庾氏的女婿董工黄?!
徐凤年是疯了不成?!
“什么?!你说什么?!”
来人吞了口唾沫硬着头皮继续道:
“那北凉世子将董工黄的头都给砍下来了,而且那北凉世子还命令大雪龙骑将放弃抵抗的六千泱州精锐全给屠了!
现在阳春城西郊那块地都被血染得比牡丹还红!”
庾剑康瞳孔猛地缩成了针孔状,正想说些什么的他忽然缓慢摇头道:
“不对,不对,你且将这事前后完完整整地说上一遍!
若有虚假,你该明白是什么下场。”
仆从全身一震,收起了心中那点本不该有的小心思,开始说起了前因后果。
听完之后,庾剑康冷笑一声,瞥了眼前来报信的仆从什么也没说。
但是瞧见庾剑康冰冷眼神的仆从立即意识到自己的小心思已经被庾剑康猜到了。
十分明白自己下场会是如何的仆从瞬间满头大汗,立马跪地求饶道:
“老祖宗,是小的错了,请饶小人家人一命!”
庾剑康理都没理将头颅磕得邦邦响的仆从,他只是抓起脚边那只毛发如雪的狮子猫重新躺回竹椅上。
而仆从一脸绝望地咬了咬牙,站起身来直接一头撞在了不远处的一块尖石上。
他也不想死,但他却不得不死!
因为在他为江心庾氏工作的这些年里可真没少见读书人的手段,一些个有模有样的谣言就足以让逼得人全家都活不下去!
更不要说江心庾氏的背后还有那官府的关系。
要不是‘赵勾’当面用他孩子威胁他,他也不会冒着风险故意想误导庾剑康对于北凉世子的判断。
但他却没想到庾剑康竟是一眼就看破了他的谎言。
如此,他也只能自行了断才能祸不及家人!
对于送信者的死亡,庾剑康的脸上没有任何的波动。
人心本就是世上最难揣测的东西,没有人值得信任,但是利益却是永恒。
这也是为何他一下子就意识到眼前人撒谎的原因。
徐凤年不甘困在北凉被人不断动手脚削弱势力,那么就不会那么愚蠢地撕毁他们的口头协定。
和他们泱州士子集团为敌对徐凤年来说并没有任何好处可言。
所以此事定然有内情。
果然,他在听完了事情前因后果后便明白那董工黄定是想要摆脱他们泱州世子集团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这才会无视了他的命令进行寻衅滋事。
他只能说徐凤年杀得好,帮他们泱州杀了一条白眼狼,算是送了份大礼给他。
而且如此做法还能让太安城那边心安不少。
因为接下来他就会安排人对徐凤年在阳春城所做之事进行大量的弹劾,摆出一副明面上势不两立的态度来。
但实际上太安城那边根本不会对徐凤年有任何惩罚,只会在世袭罔替这件事上做做文章。
而他们泱州也只是动动嘴不会有任何行动。
至于今后?
呵呵,那就得看谁的赢面大了。
似他们这种能延续千年的世族自然懂得该在何时站队。
雪中送炭这种事他们虽然不会做,但是锦上添花这种事可少不了他们。
现在就看那往剑州龙虎山而去的徐凤年究竟能有多大的能耐了!
……
剑州除了那‘西龙虎、东轩辕’之外最为出名的就是镖局了。
镖局多了以后,劫镖的人也就多了。
毕竟黑衣蒙面之下只要有实力杀光所有人那么就可以独得货物,若是不幸被人见了真面目,那也无碍,只要向着那牯牛大岗纳头便拜即得庇护。
因为在这剑州江东徽山牯牛大岗上的轩辕家可是出了名的广结天下‘英雄好汉’。
不管是真的慕名前来的好汉还是那些被官府上榜剿杀的流寇,只要上得了徽山,都可托庇于这个当今武林屈指可数的江湖豪族。
对此剑州官府通常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毕竟当初那人屠‘徐骁’准备马踏龙虎山时,整个江湖也就轩辕世家敢壮着胆子来助阵,这份天大的香火情,天师府自然得念旧。
身为国教的天师府念旧,那么剑州的官府自然也得给足那轩辕世家面子。
长此以往之下,这徽山牯牛大岗上的轩辕世家也就成了许多亡命之徒最后的栖身之所。
所以才进入剑州没多久的徐凤年一行人就撞见了一起劫镖事件。
只不过这次劫镖劫的不是货,而是人!一对宛若并蒂莲的双胞胎!
说来那劫镖者也是果断,在远远听见林子里传出来的动静时便直接放弃了劫人的心思,几个起落之后就消失在了剑州密林之中。
看着对方那警惕逃跑的模样,徐凤年眯了眯眼,眼里有杀意一闪而逝。
他自然知道这人是谁。
袁庭山,一只会咬人的疯狗。
不,不对。
称袁庭山为狗都侮辱了狗,因为狗最引以为傲的忠诚在无情无义的他身上可看不到一星半点。
这野心勃勃、毫无底线可言的家伙为了往上爬可谓是不择手段。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袁庭山的人生才像是拥有金手指的主角模板。
这家伙命硬且臭,称他为‘命甲’都不为过,每次濒临死境总是能活下来且变得更强。
甚至于在黄龙士所看到的结局中,这家伙竟是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小人物最后爬到了淮南道副节度使的位置上。
如此人生堪称励志。
只是在这励志之下,这袁庭山所做之事却是令人相当不耻。
先是为那喜好靠双修来增进内力的轩辕大磐做走狗,再是为赵黄巢去杀那徐脂虎,后又做了顾剑棠的女婿,接着又成了李家雁堡的女婿。
但这家伙仍不满足,搭上了离阳太子的大船,最后更是叛出离阳成了南疆的部将!
六姓家奴,就是演义小说中的吕布都不如他多矣。
不过,这家伙的人生也该到此为止了。
这今后会在蓟州给北凉多次下绊子的家伙必须死!
等他登临徽山牯牛大岗之时,便是他的死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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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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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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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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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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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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