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素仙子又何能例外?
自己的儿子进入了儒家第一学府白鹿书院求学,还被当今亚圣看中,收为学生,这让玄素仙子倍感骄傲。
逢人就说:“我那不成器的儿子,现在是颜司礼的学生”。
骄傲之色,溢于言表。
但她也知道古小邪是什么德性。
想要旁敲侧击,看看儿子到底经历了什么奇遇。
古小邪见母亲询问自己的学业,当然不会说自己现在已经混成书院一霸的事儿。
他受够了白鹿书院枯燥乏味的生活。
不仅要读圣贤书,下午还要被颜司礼开小灶学习儒家法术。
那位琴帝还硬拉着自己学琴。
相比于以前在蜀山派逍遥自在的日子,书院他是一天也不想多待了。
他哭丧着脸,道:“娘,你看我像是考状元的料吗?我从小最怕读书,一拿起书脑袋就大几圈,看三行准得睡着。
这段时间在书院,简直是生不如死啊。
你能不能和爹说,让我别在书院读书啦。”
玄素仙子妙目一翻,道:“那怎么行,我都传讯和好多老友说了,你被亚圣前辈收为入室弟子,你若是离开书院,我的这张脸还要不要了?”
古小邪一愣,道:“娘,我有些不太明白,你说清楚点……你把我的事儿,和你的那些闺中密友说了?”
莫茴儿笑道:“这些年来,你一直给娘丢人,娘都不好意思向她的那些姐妹们提起你。
这不,前不久你入了白鹿书院读书,给娘大大的长了一把脸,娘自然到处显摆啊。
几天前,得知你成为了亚圣前辈的学生,娘亲连夜发了几十封飞鹤,向她的那些姐妹们炫耀嘚瑟。
现在你如果离开了书院,娘的脸面可就要丢光喽。”
古小邪亚麻呆住了。
他万万没想到,平日里庄重的老娘,竟然会拿自己向别人显摆……
玄素仙子白了一眼莫茴儿,道:“多嘴,娘什么时候炫耀嘚瑟了?娘和她们说都是事实嘛。”
完了!
古小邪心中哀叹。
就算自己老爹同意自己回蜀山,爱面子的老娘也不会允许自己离开白鹿书院的。
他如丧考妣,郁闷的道:“娘,我是道家门派的弟子,在儒家学院里上学,实在是说不过去。
儒家的那些琴棋书画,之乎者也,我真的玩不转啊。”
玄素仙子眉头一挑,道:“不对啊,我听说你在书院的表现很不错啊,不仅对上了几幅绝对,那副上联烟锁池塘柳,书院上到先生,下到学子,至今无人能对得出来。
小邪,你老实和娘说,这段时间你是不是经历了什么?怎么忽然间好像变了一个人。”
莫茴儿接口道:“是啊,才读了几天书,怎么文采蹭的一下就上去了?”
古小邪眼珠子转动几圈,不敢直视母亲的双眸。
他道:“有吗?我有文采吗?那都是我信口胡诌的,算什么文采啊。”
古小邪这段时间一直在纠结,要不要告诉爹娘自己当初在后山莲花洞里的那些遭遇。
他年纪虽小,却不是傻子。
在蜀山长大的他,对如今正道的禁忌十分了解。
正道有三大禁忌。
其一,欺师灭祖。
其二,勾结魔教。
其三,偷学他派功法。
现在他体内有魔教血魔老祖,还修习了血魔老祖的血魔大法,这对正道来说是绝对不可饶恕的。
何况,体内还有佛门,儒家的青丹。
这些秘密一旦曝光,就算古小邪有十条命也不够砍的。
所以古小邪从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过自己身体内的秘密,包括自己的父母亲人。
不过,他也觉得自己无法永远的保守这些秘密。
只能尽量的往后拖延。
若是拖延到自己修为大成,达到渡劫境,就算这些秘密曝光了,也没人能拿自己怎么样了。
大不了到时自己远走他乡,带着十几个娇妻美妾寻一处海外荒岛隐居避世便是了。
现在,他连第五层金丹境界都还没有达到呢。
是个修真者都能干死他。
自然不敢袒露自己的秘密。
玄素仙子自然看出这小子是在打马虎眼。
不过,她并没有强迫古小邪。
这是修真者所信奉的一个理念,因果。
正道修真者都认为,自己修的乃是因果,是功德。
别人的仙缘都是对方因果循环。
在正道各派,只要你不肯说出自己的秘密,很少会有人去强迫你。
像玄素仙子这种等级的大佬,对因果更加的看重。
见也探不出什么,便起身道:“小邪,你伤势不清,最近就在客栈里好好休息,我会让茴儿留在客栈里照顾你。
最近京城不安宁,你千万不要到处乱跑。”
她了解这个儿子,最会惹事闯祸。
将古小邪关在客栈里养伤是最明智的选择,如果放这个小子出去,估计能将京城搅的翻天覆地。
玄素仙子与莫茴儿退了出去。
古小邪由于涂了蜀山灵药,伤口凉丝丝的,也不觉得疼了。
他翻了一个身,趴在床铺上。
将自己的背包给拽了过来。
一柄剑,一个木匣。
木匣子打开,里面除了心爱的小锤锤之外,还有那枚散发着暗黄色光泽的气运之丹。
他拿起气运之丹,宛如鹅毛柳絮,丝毫感觉不到任何的重量。
灵力探查,可以清楚的感受到这一枚小小的气丹内蕴含着恐怖的气运。
端详了一番气丹之后,古小邪又抽出了那柄天子剑。
天子剑此刻看起来并不霸气,也不神圣,锈迹斑斑的剑身,丢在大街上,估计乞丐也不会弯腰去捡的。
不过,古小邪可以确定,这玩意就是天子剑。
他用指甲扣着铁锈,喃喃的道:“天子剑还会生锈?看来得找块磨刀石打磨一下才行。不然会被人笑掉大牙的!”
将天子剑重新插回剑鞘,从储物袋里拿出了传国玉玺。
相比于气丹与天子剑,他很在意传国玉玺。
没别的原因,就是因为传国玉玺很值钱!
他看着国玺上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古篆文字,啧啧的道:“这枚传国玉玺如果拿去当铺,至少能卖十万两黄金吧!发财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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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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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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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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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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