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还要继续赶路,所以古小邪便简单的煮了一锅腊肉饭。
为了防止智杖一天喊八百遍“老大我饿了”,古小邪留了一个心眼,亲自给智杖盛饭的时候,偷偷的在智杖的饭碗里塞了两枚辟谷丹。
不塞不行啊,以智杖的这种吃法,自己私吞智杖的那一千五百两银子,不出一个月就会被他吃完的。
智杖没发现古小邪的险恶用心,他一边疯狂干饭,一边大赞古小邪的厨艺真不错,一碗腊肉饭都做的如此可口,不比昨天晚上云梦楼的大厨手下差。
古小邪立刻得意了起来。
这些年在蜀山,天天被同门说是废物,是饭桶。
但嘲讽他的那些师兄师姐,也不得不承认,古小邪或许不适合修真练道,但在做饭烧菜方面绝对有过人的天赋。
每一个尝过古小邪手艺的人,味蕾都被彻底的征服了。
他们都想不通,同样的食材,同样的调料,为什么自己烧出来难以下咽,而经过古小邪的一通简单的翻炒,就变成了美味可口的佳肴。
最终,蜀山弟子将其归纳为天赋。
纷纷认为,古小邪不是修真练道的料,而是当掌勺大厨的料。
有时候,莫茴儿,玄素仙子,在胃口不佳时,都会让古小邪下厨给他们弄点好吃的。
别人若是夸自己长的英俊潇洒,天资聪慧,修为高强,古小邪用脚底板去想,都知道对方是在睁眼说瞎话,是碍于自己掌门之子的身份在奉承自己。
因为他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黑不溜秋的皮肤,与英俊潇洒完全沾不上边。
可是,如果有人夸的他易牙手艺,这就另当别论了。
这是他唯一能拿出手的东西。
古小邪嘿嘿笑道:“我如果不是被老爹抓上蜀山,日后肯定成为名动天下的厨神。
可惜啊,老爹老娘整天逼着我打坐修炼,我这辈子都当不了大厨啦。”
智杖摇头道:“那也未必,我觉得吧,做人开心最重要,我拜入恩师门下的第一天,师父便问我一个问题,为什么要修佛。
我回答,为长生。
师父哈哈大笑,对我说,古往今来,修真练道之人如过江之鲫,多不可数,可是,谁证得长生?
不论修佛,修道,修魔,其实修的是自在。如果迷失本心,纵然证得长生果,也不会开心的。”
古小邪一拍大腿,觉得智杖说的实在太好了。m.χIùmЬ.CǒM
蜀山派立派数千年,祖师爷都没有证得长生,更别说那些后辈弟子了。
修道者,无外乎为了两种。
其一,求力量。
其二,求长生。
尤其是求长生,占据着多数。
人类对长生的痴迷,是与生俱来的。几乎所有的修真者的终极目标,便是渡过那可怕的天劫,白日飞升,位列仙班。
根据记载,历史上确实有人顺利渡过天劫。
但那些渡过天劫之人,都消失了,从没有一个人返回人间。
他们去了哪里,是生还是死,是不是已经长生不老了,是不是已经位列仙班了,谁也不知道。
古小邪觉得为了一个不知道的结果,耗尽心血,浪费青春,断情绝爱,斩断红尘,错过了大好年华,简直就是傻到家了。
人生在世,不就是图个自在吗?
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才不枉此生。
两个小光头,席地而坐,一人捧着一碗腊肉饭,在探讨人生的真谛,这场面多少都有点不太严肃。
王招男一路寻来,远远看到两头毛驴在路边吃草,还有两个少年人在野炊。
正要上前询问,可曾见过两个光头从此路过,却发现,正在干饭的那二人,与胖掌柜描述的昨天晚上砸了云梦楼的那两个家伙十分相似。
一个穿着僧衣的肥和尚,一个戴着斗笠,背后背着一个包袱的黝黑小少年。
王招男立刻警惕起来。
她之所以紧追不舍,是因为昨天晚上,根据这二人的自我介绍,一个是蜀山的奔雷少侠,一个是南海戒一禅师的弟子。
此事,今早传到了正在东谷县围剿行尸的蜀山派耳中。
玄虚子为证蜀山清白,便让王家尽快捉拿冒充蜀山弟子行骗的凶手。
奔雷剑侠李尘风听闻此事,更是火冒三丈。
现在魔教不少高手进入湘西,赶尸匠应付尸潮之乱已经精疲力尽,根本无力再去应付魔教,必须要借助以蜀山派为首的正道力量才行。
可不能因为两个小家伙冒充蜀山弟子打劫行骗,就破坏了赶尸派与蜀山之间的密切合作。
王玄道得知此事后,便让女儿王招男从东谷县赶回岳阳城处理此事。
正在干饭的二人,看见一个身穿黑衣,戴着斗笠的女子走过来,目光都是一亮。
王招男的身材前凸后翘,紧身的黑衣将她的玲珑曲线勾勒的淋漓尽致。
走在大街上,回头率极高,能让一条街的老色批狂流哈喇子。
古小邪与智杖都不是什么好鸟,荒郊野外,竟能瞧见美女,自然兴奋。
二人能混到一起,三观那是相当的一致。
古小邪低声道:“这美女可以哟!”
智杖点头,然后立刻低声道:“老大,你都有了龙鸢姑娘了,可不能和我抢!”
古小邪道:“龙鸢姐姐就是一个还没有发育成熟的小丫头,哪有这个丰腴的女子有魅力啊,咱们公平竞争,各凭本事!”
王招男看到这两个少年用极度猥琐的眼神看着自己,心中恼怒至极。
她心道这二人果然不是什么正道中人。
听说要公平竞争,智杖立刻就行动了。
站起来,打招呼道:“这位女施主,吃饭了吗?没吃的话,一起吃点呗!”
王招男瞧见肥和尚饭碗里的腊肉,心中更加确定这两个小家伙不是好人。
修长的大长腿一抬,踢向了智杖。
速度极快,腿法刁钻,又是出其不意,若是寻常人肯定会被一脚踹飞。
可是智杖绝非一般人。
他是一个超级灵活的小胖子,身子向后侧翻,空中转体七百二,完美落地,护住了他的饭碗。
他叫道:“施主,小僧好心邀你一起吃饭,你咋还踢我啊,我是好人,大大的好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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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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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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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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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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