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你胡说什么呢,我现在还是个大学生,才不是没人要!追我的人,不知道排到什么地方去了!”
“对对对,全都被你打跑了,对吧!小师弟,你可能不知道,之前她也谈过一个男朋友,结果遇到抢劫的,自己先跑掉了,最后还是我妹妹亲自把那个匪徒制服。从那以后,我妹妹的威名算是传遍了整个校园,之前追她的那些人一个都找不到了。”
“哥!哥!”
孙博文举起手,投降道:“好好好,我不说了还不行吗,唉,我这个哥哥当的也是够窝囊的。”
说着,孙博文的眼神反而变得柔和起来。
陈元之前从师傅口中听说过孙博文,孙博文小时候父母很忙,顾不上这兄妹俩。
后来是师傅将他收了下来,养在身边当成亲儿子一样对待,后来孙博文父母双亡,更是照顾有加。
于是孙博文对唯一的亲人妹妹,更是疼爱有加。
两个人正先聊着,孙淼淼已经兴高采烈的拿着一把宝剑来到了二人的跟前。
“就这把了。”
孙博文翻了个白眼,说道:“别的你不拿,偏偏就拿我这些宝剑当中最贵的一个。”
陈元仔细看了看,这才发现,原来这把宝剑的剑柄之上,竟然镶嵌着一块品相十分不错的黄田玉。
而且还是金镶玉级别的黄田玉。
再加上这把宝剑本身就是名家打造,就算没有这块黄田玉也价值连城,至少在七位数以上,因为这木材本身用的就是黄花梨当中的极品,据说每一万棵黄花梨木当中,才有这样一块色如金黄的存在。
黄花梨本身的产量就极低,所以像这样的极品黄心木,那就更少了。
加上这一块黄田玉,这价格恐怕八位数都打不住。
可孙博文竟然只是调侃了几句,就再也没说什么。
竟然是默许了让妹妹带着这把宝剑去比武。
这也太大手笔了吧。
于是陈元压低了声音,在孙博文的耳边说道:“大师兄,这把宝剑可是千万级别的,你真的要让淼淼带去比赛?”
“钱乃身外之物,人们赚钱的真正目的不就是为了取悦自己吗?如果能让妹妹高兴,带走就带走吧。”
我靠,活得通透!
陈元忽然敬佩起了孙博文,因为换作他的话,他是绝对不可能随随便便把这价值千万的东西拿去示人的。
更何况还是参加全国武术大赛!
众目睽睽之下,天知道要被多少人看到。
“俗话说的好,财不露白,这剑本身的价值倒是其次,可万一被有心之人盯上,说不定会让淼淼陷入危机之中。”
孙博文一拍脑袋:“你这话说的倒是不假……淼淼,要不然咱们换一把?你看那把镶嵌着冰种帝王绿的怎么样?”
陈元:“……”
……
一夜无话,第二天吃完早饭,孙博文兄妹俩便带着陈元三人来到了位于仓州郊县的孙家祠堂。
孙家祠堂已经有数百年的历史。
前段时间孙博文亲自出钱将祠堂修缮了一番。
孙家祠堂内供奉着的是孙家祖上所出过的那个大将军。
祠堂之上,龙飞凤舞的写着两个大字,飞龙。
飞龙是孙家老祖,也就是那位大将军的谥号。
据说是当年明成祖朱元璋赐给他的。
虽然历史上没有这个人,但根据野史记载,此人曾经救过朱元璋一命,并且在此战之后便功成身退,没有加入到后来的权利争夺之中。
所以,正史之上并没有此人的记载。
但是从祠堂的年份和族谱上的记载来看,此人的的确确在历史上应该有着浓墨重彩的一笔。
今天是孙飞龙,孙大将军650年的忌日。
在孙家的规矩中,65年为一个劫难。
每隔65年祭拜祖先,请求祖先帮助家族渡过劫难就变成了一种习惯。
今天是孙博文第一次参加家族祭奠,当然,也有可能是最后一次。
在准备的过程中,大家先聊起了有关修善祠堂的事情。
孙淼淼是个闲不住的姑娘,于是便带着陈元他们开始参观起了祠堂。
“孙家祠堂已经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了,这位飞龙将军算是我们孙家历史上一个赫赫有名的人物,据说当年朱元璋就是被他救下来的。不过,老祖无心征战,所以在救下明成祖朱元璋之后,便告老还乡,背地里给明朝训练了不少的精英人才。”
“据说就是在这个时候,仓州便有了武术之乡的名头。”
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小丫头眼中满是崇敬之色。
就连陈元都对这个飞龙将军肃然起敬起来。
“我哥哥觉得他可以流芳百世,于是便有了修缮祠堂的想法。前后花了好几年,总算是完成了。”
说着,几人便走进了祠堂的内部。
映入眼帘的自然就是飞龙将军的人物雕像了。
经过一番修炼之后,原本破旧不堪的雕像此时已经是栩栩如生,一脸正气的飞龙将军正伸手指向天空,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
四周的墙壁上有着飞龙将军的生平事迹。
虽然很有可能大多是杜撰的,但也不难看出,这里的人对飞龙将军的推崇。
陈元甚至觉得,这里十分的具有历史研究价值,说不定还能挖出点新料出来。
就在陈元几人观赏着这一切的时候,外面忽然传来了一阵吵闹声。
其中就有孙博文的声音。
陈元眉头紧锁,赶忙走了出去。
结果正好听到孙博文说话:“大家都不要争吵,我小师弟应该是这方面的专家,不如让他过来帮大家品鉴品鉴。”
正说着,孙博文一抬头,正好看到从祠堂里面走出来的陈元,于是便对着他招了招手。xǐυmь.℃òm
“小师弟,你过来一下。”
陈元虽然好奇孙博文要做什么,但还是老老实实的走了过去。
之前孙博文等人围在一个桌子旁边,桌子上放着一个卷轴,看上去应该是一副字画。
看到陈元过来,那帮人的眉头就皱了起来。
“这么年轻,能看出什么东西啊,博文你没跟我们开玩笑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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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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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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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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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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