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刘良佐来说,什么大明灭亡之后,至少封他一个公爵,那还有些远了,他更关心现在就能先封他个什么,怎么着也不能比他那弟弟刘良臣的二等子爵差吧?
他也相信多铎不会让他失望,满清厚待愿意投降的大顺文臣将领,以及大明文臣将领,这是天下皆知的事情。
他之所以不等多铎先承诺,完全谈好条件再投降,而是直接在这第一次联系的时候,就写了降书。
那是因为,多铎二十一万五千清军,带着两百多门大炮正在攻打徐州城,他担心自己在与多铎来回谈条件的时候,徐州城就被多铎先攻破了。
到时候他才说归降,可就显得晚了些,反倒是不如这第一次联系就直接表态归降,相信满清为了拉拢更多人心,为了得天下,怎么着都不敢亏待自己。
清军奸细刚离开没一会,一个人便也鬼鬼祟祟的将一节里面封有纸条的小竹筒塞在一个地方。
只过了半刻钟,刘良佐密谋满清奸细,并答应投降满清的情报,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送往金陵。
刘良佐以为他的总兵府内全都是他自己的心腹,能时时跟在他身边的,更是心腹中的心腹,绝对不会背叛他,但是他大错特错。
从去年开始,朱由简就让吴邦辅安排锦衣卫,可用尽任何手段,在刘良佐的总兵府,以及身边安插细作,时时监视刘良佐的一举一动。
如果大明如历史上那般混乱,如果锦衣卫系统受到历史上那般打击,那么未必能将细作安插到刘良佐的总兵府甚至刘良佐身边。
然而,当前的大明,政局与国势,比崇祯十七年京师陷落之前都要稳定得多,锦衣卫也因为朱由简顺利南下,而几乎没有遭到任何打击,体系依旧完整。
锦衣卫无孔不入,何况有朱由简授权可以用任何手段的前提下,对刘良佐再怎么忠心的人,一旦他们的一家老小都被锦衣卫掌握,或者他们有什么弱点被锦衣卫拿捏,想要策反不难。
最重要的是,去年到现在,足足超过了一年时间,如果这么长时间,锦衣卫都没能取得成果,那么吴邦辅这个锦衣卫指挥使就不用继续当了。
金陵皇宫,谨身殿。
相比较位置属于后宫范围的乾清宫,朱由简还是更喜欢位置属于前朝的谨身殿。
因为谨身殿不仅有专门的寝殿,还有专门的书房,召见大臣什么的,也更方便。
锦衣卫指挥使吴邦辅急匆匆来到谨身殿。
“启禀皇上,寿州紧急情报。”
“呈上来!”
朱由简将手中刚看到一半的奏折拍在桌案上,接过情报打开看了一眼。
“不出朕所料,刘良佐这个逆贼,果然有反意。”
“传杨凌与冯厚敦!”
朱由简早就想到了这一刻,因此从清军南下开始,他便让杨凌统帅的新军第一军,以及冯厚敦统帅的新军第四旅,做好了准备。
“末将杨凌!”
“末将冯厚敦!”
“参见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杨凌与冯厚敦二人只一刻多钟就从宫外军营,赶到了宫内。
朱由简也不废话,开口道:“前几日朕便让你们做好了准备,如今寿州传来消息,刘良佐这个逆贼果然要背叛大明投降清虏,杨凌你率新军第一军北上凤阳,朕会下旨让刘良佐带着寿州军与你一道前往支援徐州,将刘良佐引出寿州城。”
“只要刘良佐率军出寿州城,无论是到了凤阳,还是在野外,只要一有机会,你便立刻以雷霆之势先将其击毙,不要怕因他的死而引起他麾下叛乱。”
虽然刘良佐麾下有六万大军,但大部分都是这一年多才扩充的,真正的精兵不过五六千人,刘良佐一死,剩下的群龙无首,估计连乌合之众都不如,到时候他一份圣旨,招降大部分不难,就算有小部分叛乱,杨凌率领新军第一军两万人,将之歼灭轻而易举。
“冯厚敦,你则率领第四旅,做好随时突袭寿州城的准备!”
“末将遵旨!”杨凌与冯厚敦领旨。
从皇宫离开之后仅仅半个时辰,新军第一军,以及新军第四旅,三万人便从金陵渡江北上。
寿州城距离金陵,比距离徐州近一些,虽然从金陵往寿州城需要渡过长江,但从寿州城到徐州城,却要先过凤阳府与淮河。
徐州城外清军大营的多铎还没有拿到刘良佐亲笔书写的降书,杨凌与冯厚敦就已经带着大明新军第一军,以及第四旅三万人完成了渡江。
杨凌的第一军与冯厚敦的第四旅,在刚渡江完成便兵分两路。
相较于冯厚敦率领的第四旅只需要先到寿州以南做好突袭寿州城的准备,杨凌率领的第一军却需要先赶到更远近二百里的凤阳府。
“快,快!”除了大炮辎重等,用马匹托运,两万新军士兵全部小跑前进。
由于之前日日操练,且全军将士一日三顿,顿顿有肉,顿顿敞开了吃,个个养出了一身肌肉,虽是步行,但行军速度并不慢,且一路还能保持队形的整齐。
到底是跨时代的新军,整体气象与传统大军有很大区别。琇書蛧
仅仅两日急行军,杨凌便率领第一军赶到了凤阳府。
如果不是大炮等辎重拖累,可能一日时间,杨凌与第二军都能从长江北岸赶到凤阳府了。
“宣旨太监此刻应该也到寿州城了,刘良佐想必不至于吓得直接在寿州城起兵造反。”杨凌心里其实还是有一点点担心的。
杨凌的担心是多余的,当初在金陵商议的时候,就想过刘良佐会不会得知第一军先赶到了凤阳府,就多想,而后吓得直接在寿州造反。
只要刘良佐还是一个正常人,那种可能性就可以不略不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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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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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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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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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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