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再次尝试渡江南下,到长江以南大明的地盘去发展!
“陛下,我们大顺如果要击败吴三桂,或者在吴三桂严防死守下,重新攻略府县获得地盘,发展实力东山再起,殊为不易。但如果能在长江以南,大明的地盘上去发展,那么却是非常的容易,恐怕都用不了一年,便能再次拉起十几万二十万大军!”
李自成点了点头,但又立刻紧皱眉头道:“朕自然知道这个理。”
他李自成造了大明十几年反,打得大明屁滚尿流,连大明京师都曾攻占下来,他能不知道大明好打?
可是要怎么渡江南下?
大明水师的大炮火力太吓人了,上一次尝试,不仅三千多条船只竹筏木筏丢了,还直接被炸死炸伤近万人,众人现在一提起渡江就满是心理阴影。
你再勇猛,你的勇力到了长江水面上也发挥不出来,如果被大明水师的大炮一炮轰中,那也得死翘翘。
“朕现在既没有船,又没有大败大明水师的办法,渡江南下之事,顶多只能想想而已。”李自成叹息的摇头道。
牛金星先是对着附近的其他大顺军士兵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转对着李自成时,又换上另一幅谄媚的模样道:
“陛下,若是上万大军渡江,那么需要不少船只,且动静很大,很难在不被江面上大明水师不察觉的情况下渡江,但若是只几百一千人渡江,那么只需要打造几十只大竹筏,趁夜色掩护悄悄渡江,量大明水师实力再强,船只大炮再多,也不可能完全防得住。”
上万大军渡江,竹筏木筏你都得整几百只,如果一次性渡江,那么便得延绵数里,如果分几次渡江,时间太长,动静也不小,容易被大明察觉并拦截。
但如果只是几百一千人渡江,只需要四五十只大竹筏就能够挤得下,半个多时辰就能渡过江面,再加上凌晨漆黑夜色掩护的话,被大明察觉并拦截的可能性就小得多,成功率不小。
“当然,规模小时间短且有夜色,不等于就完全不会被大明察觉并拦截,所以渡江的将士,必须有视死如归的精神。”m.χIùmЬ.CǒM
李自成听着牛金星的述说,连连点头,派去渡江的人,不仅要不怕死,更要忠心不二!
他李自成做为大顺皇帝,不可能这么冒险,只能派一员大将,挑选一些精锐士兵前往。
士兵可以不用那么严苛,但领队的大将必须要深思熟虑。
李自成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自己的三弟李自敬,一个是自己麾下悍将之一郝摇旗!
李自敬做为李自成的亲弟弟,正常来说绝对是‘自家人’,可是李自成总觉得弟弟李自敬有某些野心,比如经常对他露出‘羡慕’的眼神,这不就是想学他做皇帝吗?
如果让三弟李自敬带队到江南,一旦发展出十几二十万人,那么彼时他李自成身边只有三四万人,而三弟李自敬手下却有十几二十万人,那么三弟李自敬还会听他的吗,会不会取代他?
其实对于郝摇旗,李自成也有同样的担忧。
不过,历来上位者,防亲兄弟更甚于防‘外人’,李自成同样如此,在李自成内心深处,对郝摇旗远比对弟弟李自敬更放心。
最终,李自成选择了郝摇旗,除了对郝摇旗比对弟弟李自敬更放心之外,郝摇旗本身远超李自敬的勇武也很重要。
在李自成看来,大明很好打,可若是统兵能力不足,也不容易打出局面。
除了郝摇旗之外,李自成又精心挑选了两个绝对忠心自己的人给郝摇旗当副手,最后再挑选八百精兵。
这已经是李自成当前能拿得出来的最多精兵了,其中大部分都是李自成的亲兵,这八百精兵离开之后,李自成身边还能称得上是精兵的,只剩百多人罢了。
李自成对郝摇旗一行给予厚望。
“渡江到南岸之后,立刻竖起我大顺的旗帜,且尽全力宣扬‘打开城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的口号,号召长江南岸老百姓一起推翻明朝!”
显然,李自成此刻又想起了当年李岩给他提出的‘口号’,当初正是靠着这个口号,他东征时才能一路势如破竹,攻破京师。
当初十座城池,八座因为这个口号望风而降!
其实这个时候,李自成也终于再次想起了李岩的好,后悔当初杀李岩时太过冲动。
四月十七日,郝摇旗带着精挑细选的八百精兵,从大别山南侧出山,迅速南下,冲到长江北侧江边,先隐藏山林之中,砍竹伐木,制造竹筏、木筏。
吴三桂在大别山四周都有探马,自然看到了郝摇旗等八百人离山。
不过大别山南侧到长江边,并没有多少人烟,吴三桂主要防范方向不在此处,因此当吴三桂调兵杀过来的时候,已经又过去了一天。
郝摇旗已经制作好了几十只竹筏、木筏,趁着夜色,八百大顺精兵抬着一只只竹筏、木筏冲向江边。
刚到江边,数千关宁军为主的清军从后面杀了过来。
“不要管,立刻下水渡江!”郝摇旗大声怒吼,八百大顺军精兵奔跑着,将一只只竹筏、木筏放到江面上,一名名士兵跳上竹筏木筏,驶离江岸。
有几只竹筏与几十名大顺军精兵没来得及下水渡江,被清军截住。
毫无疑问,这几十名大顺军精兵必死无疑。
一对清军弓弩手还快速冲到江边,弯弓搭箭。
“射!”密集的箭雨射向正在渡江的郝摇旗等大顺军精兵,短短几个呼吸,射死射伤数十名大顺军士兵,有倒在竹筏、木筏上的,也有坠入滚滚江水之中的。
无论是倒在竹筏木筏上的,还是坠入江水中的,他们伤口流出的鲜血,都染红大片江水。
当然,夜色漆黑,没人看得清被鲜血染红的江水。
其余大顺军士兵拼命划桨,当脱离北岸江边清军弓弩手射程的时候,郝摇旗等大顺军士兵只还剩下六百七十多人。
“险之又险,好在我等终于顺利到了江面,只求渡江到南岸之前,不被大明水师察觉,否则我等才是必死无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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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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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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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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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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