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秋月仔细端详着那支木槿花簪,那支木槿花簪在阳光下散着莹润的光,做工精细,很是逼真。白秋月就笑着打趣着问花臣:“你头上的这支木槿花簪真好看。”
而这次花臣先是一愣,继而苦笑了一下,“这支木槿花簪,是我喜欢的那个人送我的,那时候的他,意气风发,他教我武功,他在木槿花开的时节,对我说我我就如同木槿花一般,说我坚韧,果敢。而生辰那日,他送我了这支木槿花簪,他的那双眸子如同星辰一般,我每次看到他的目光的时候,都会不由地被他吸引。而这种情感只能深藏于心,因为他告诉我,作为一个杀手,应该无情……”
白秋月已经猜出来了花臣说得那个少年是谁,她只是嫣然一笑,也略微带些苦涩地说:“花臣,其实我知道,你是一个最重感情的人。”
似是被白秋月戳破了心事一般,花臣的眸光黯然,略有些伤感了。
是啊,若不是不重感情,她也不会把她的名字杜芳尘改为杜花臣,因为她自从在府中被邵逸飞救回来之后,她就甘于俯首称臣,为他效劳一生,所以,她把她的名字改为花臣。
白秋月见气氛伤感了些,为了缓和气氛,她拿出来了她早已经为花臣准备的礼物,花臣见白秋月还记得自己的生辰,之前只不过在白秋月的面前提到过一次,她就记住了。
而当花臣打开匣子的时候,她的内心一阵感动,匣子里面装着的是美容养颜膏以及护手膏,而见花臣流露出有些欣喜的神色,白秋月则对她微微笑着说:“花臣,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希望你喜欢。”她知道,花臣这个人一般都不善于流露自己的感情,如果喜欢的话,她的表情淡淡的,但她的目光却流露的感动,这一点被白秋月捕捉到了。
“谢谢。”花臣淡淡地说道,收下了礼物。而她也感叹道:“我其实不喜欢保养肌肤。”
白秋月刮了一下花臣的鼻子,调侃道:“你不喜欢吗?哪有女子不喜欢抹些香膏,脂粉的,只是你啊,从来不会好好善待自己!”
将军府上的丫鬟都喜欢涂脂抹粉,在着装打扮上将军府上并没有规定不允许打扮,而少女的爱美的心思也展露无遗,尤其是紫绡,她善于去打扮自己,总是把身上弄的香喷喷,她也善于梳妆打扮,由于她的精湛的梳妆打扮的技巧,温滢芊总爱夸她,而她小嘴也很甜,总是逗得温滢芊哈哈大笑,因为她的一双巧手,也使得温滢芊每天容光焕发,也驱散了她前些日子的忧愁。
相比较紫绡的活泼爱美的个性,花臣不苟言笑,总给人很严肃的感觉,而她在护肤保养这一块自然也没有女儿家的心思,这些白秋月都看在眼里,冬天的时候,她的手上的皮肤干裂,起了冻疮,白秋月怜惜她,还特意给她买了治疗冻疮的膏药。
花臣用了,果然手上好了很多。在府上,除了和白姨娘较为亲近些,花臣和其他人都不亲近,尤其是温滢芊,自然是看不惯她的,她总说花臣总是摆出一副别人都欠她钱的样子,一副臭脸不知道给谁看!
而那日生辰之后,白秋月见她拿走了送给她的生辰礼物之后,白秋月看着她的背影,想到了花臣的身世,不禁有一些感伤,她也希望花臣有一个好的归宿。
她有的时候深深地担心着花臣,觉得像花臣这样的女子,有着一身的傲骨,不知道,等待着她的,是什么样的结局。
而她对邵将军的感情,白秋月又怎么会不知道呢!她原本想给花臣找一个好人家嫁了,但是担心花臣这样执拗的脾气会痴痴地守在将军府一辈子,一辈子为婢女,但是,花臣的想法白秋月自然是不知道的。但是,她也是被白秋月当做妹妹一样的人,她只是希望花臣能够有属于她自己的幸福。
有一日,风和日丽,太阳暖洋洋的,天气很舒适,白秋月午休醒来的时候,却看到紫绡正躺在一个躺椅上,她的手绢蒙上了脸,几片飞花从枝头上落了下来,落在了她的身上,其他的小丫鬟看到了紫绡觉得很是有趣,她们就悄悄地说着话,看到了白姨娘,于是就惊了一下,要向白姨娘问好,而白秋月则用手指做出一个不要说话的动作。几个小丫鬟也就不说话了。
而白秋月则凑近紫绡,紫绡全然没有察觉,她的嘴巴里还唱着那日的莲花曲,白秋月看到她的那个手绢,手绢上面用丝线绣着几朵莲花和几条鱼,上面写着“清风荷影”这四个字。
“清风”白秋月心理想着郁风的名字里也有一个风字,莫不是这丫头早已经芳心暗许了?
而紫绡现在正做了一个美梦,梦境里,那个少年撑着小船,在河面上摇啊摇,自己坐在船上,看着天上的阳光,嗅着荷花香很是惬意,俄而,那个少年因为划船脸上沁出了汗珠,紫绡则拿着她的绢子为他擦擦汗,然后,然后,那少年的嘴唇吻上了她的面颊,紫绡的脸绯红……
紫绡突然在梦里面笑了一声,嗔笑道:“你这傻瓜!”而她醒来的时候,却看到了白姨娘,她有些窘迫地看着白秋月,而白秋月则打趣道:“紫绡啊,你说说看,到底是哪一个傻瓜让你梦里还这么记挂着~”
一众丫鬟哈哈大笑。
而她看到了紫绡手中的那个手绢,拿在手里细细看了一番,并打趣地说,“你绣的真好看,尤其是清风荷影这四个字~莫不是你的有情郎名字里带个风这个字吧?你告诉我他是谁,改天我来给你说这门亲好不好啊?”
紫绡的脸霎时间变得通红,而姣好的面容就如同盛开的花一般,清新淡雅,这样正好的韶华也是白秋月所羡慕的,她羞道:“白姨娘,你少打趣我了。我现在要去干活了。”
然后瞪的一下从躺椅上下来,走到其他地方去了。
而旁边的丫鬟沁珠则打趣地对白姨娘,“你可不知道,紫绡自从那日湖上泛舟回来就每天魂不守舍呢!她老是跟我们提到她的小老乡,她说郁风很可爱,傻乎乎的,但是我们又何尝不知道她的心思呢!”
白秋月心理想,对了,平日里也经常看到紫绡总是找郁风说话,而郁风总是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怕不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吧。白秋月没有说破,她心里想,或许郁风现在有他的抱负。还无心谈恋爱,如果后来他和紫绡郎有情妾有意,帮他们撮合也未尝不可,这两人看上去也比较登对,都透着青春的感觉。
近来,白秋月食欲大好,一天除了三餐,平时还喜欢吃些零食打打牙祭。
而邵怡儿也投其所好,有一日,热情洋溢地对白秋月介绍了一家酒楼,那个酒楼的名字叫做鲜满楼,光听名字就让人食欲大增,邵怡儿告诉白秋月这一家酒楼的饭菜特别好吃,她经常带她家的天儿过去吃。
而这家酒楼里的厨娘,正是天儿的姨母,葛春花。也就是葛樊的嫡亲的姐姐。
对于葛春花的事迹,白秋月早有耳闻,都是闲暇时候听葛樊和邵怡儿说的,而葛樊的厨艺就是葛春花教的,葛春花,可谓是女中豪杰,葛春花,人称拼命三娘,又有一个别名霸王花。
曾经她丈夫做生意亏了一屁股债,是她凭借着卖饼,卖馄饨的技术摆摊,将他的债务还清,每天早出晚归,有使不完的劲,而听葛樊说,在葛樊小的时候,葛樊家一贫如洗,父母重病在床,不久便撒手人寰。
而葛春花那时候只不过比葛樊年长六岁,就承担起支撑家的责任,那时候别人欺负他,她就拿着一个长长的棍子去打别人。所以就连那些总是恃强凌弱的人都惧怕她几分,喊她“春哥”。
她个子不高,但是很有气势,她也跟附近会舞枪弄剑的叔叔学了一些本事,那时候在街上卖艺为生,后来又去学了一些厨艺。
葛樊说,自己的姐姐鼓励自己读书,每当自己偷懒的时候,姐姐就当母亲一样用戒尺在他小小的手心上面打几下,所以,在姐姐的督促下,自己才有了今日小小的成就。
姐姐告诉自己最多的话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我们有什么,有的是双手,只要自己凭双手吃饭,肯定不会饿死。”
也是姐姐的这些年的教诲也让葛樊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就算穷,也要有骨气,有双手,就不会被饿死。
而葛樊这种对生活积极阳光的态度也是受他的姐姐的影响。
而葛春花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已经在血阳城有了一些名气了。她做出的菜吃了的人都赞不绝口,白秋月有些迫不及待地去尝一尝她做的菜了。
而在邵怡儿的带领下,她来到了那家酒楼,而邵怡儿则进去叫了一下葛春花,葛春花这才用手巾擦擦有油污的手,而白秋月看到葛春花出来,完全被她身上的那种魅力折服。
只见那葛春花穿着一身宝石蓝家常便服,头上随意挽着一个发髻,斜插一支木簪,个头不高,但是身材匀称,她的皮肤略有些粗糙暗黄,不够白皙,但是她的脸上的两坨绯红则展现着她那健康的体魄。她的眉眼间有几分男儿的英气,说话声音有几分浑厚,一听就是中气十足的,而她身上散发着这个时代的女子没有的气魄,这一点让白秋月很佩服。
葛春花见到白秋月的那一刻的时候,完全被白秋月的美貌所震惊了,之前听怡儿说她很美,没想到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这样标志的人儿,简直是女娲娘娘精心捏出来的。
然而,出于对美人的欣赏,葛春花则仔仔细细擦了擦手,握住了白秋月的手,而葛春花的手有着岁月雕刻的沧桑感,而她则流露出对白秋月一种赞扬的目光,她笑着,不刻意只露出八颗牙齿,而她是那种很爽朗的笑,两对酒窝也在展现着独属于葛春花的女性魅力。
而她则笑着对白秋月道:“你真是如玉一般的美人啊!怡儿,你说的真不假。”
邵怡儿和葛樊的姐姐处得很好,自然总是和她会聊天,有的时候会提到白秋月,邵怡儿也毫不吝啬对她的赞美。
而白秋月也总是听到邵怡儿说葛春花的故事,总是想一睹葛春花的风采,今日一见,果然如她所说的那样。
而白秋月也对葛春花夸赞道:“姐姐,你的美也同样别具一格!”
两人都笑了,葛春花则热情地对白秋月道:“秋月妹妹,今日你来我心情很是开心,我特意去做一些酒店里的招牌菜来招待你吧!今日这一顿我请了。”
“这怎么好意思呢?”白秋月刚想推脱的时候,邵怡儿则笑着说:“姐姐你不必客气,你只管吃就行了。春花姐姐最不喜欢跟别人客气了。下次你再请她不就行了。”
白秋月则笑着说:“好啊,下次我请你。”
葛春花也笑着同意了。说着就进去了。
而白秋月打量着这家酒楼,确实人很多,他们边吃着边说这边的菜滋味甚好。一直都听到他们赞不绝口的声音。
而过了一段时间,葛春花和另一个小二陆续端着饭菜进来了,邵怡儿连忙招呼白秋月赶紧吃,白秋月看着眼前琳琅满目的食物,有猪油炒青菜,糖醋鱼,炖鸡,铁锅鹅,醋溜肥肠,鲜虾煲,古法糕饼,酸梅饮,赞不绝口。
而白秋月怀孕了,最近爱吃酸,所以就给她推荐了这里招牌的加了醋的食物。
白秋月夹了一口糖醋鱼吃到嘴里,只见她眉头紧锁,而葛春花和邵怡儿正在寻思味道怎么样,不符合她胃口的时候。
她之后一副享受的样子,叹道:“这味道,简直太好吃了。只是我刚刚烫着舌头了。”
邵怡儿和葛春花都笑了。
“好吃就行,我还担心你不爱吃呢!”葛春花笑道。
“这味道,真的很难找到可以媲美的第二家了!”白秋月真心赞扬道。
“那你就多吃些。”葛春花笑着说。白秋月的夸赞让她的心里美滋滋的,而只听里面粗辣的声音:“春花,你干嘛呢!还在跟别人闲聊吗?锅里的汤都已经煮沸了!再不进来都要烧干了!”那人的声音有些不耐烦。
“来了来了,我也只不过出去一会的功夫就被你这样催!”春花一脸不情愿,就和白秋月邵怡儿吐露了一番:“你都不知道这家酒楼的老板,抠搜的厉害!不说涨工资,每天都让我们来打工的人累死累活,一个人干两个人的事情,不说了,我进去了。”
她又继续进屋里忙活起来,邵怡儿和白秋月边聊天,边吃,而提到了葛春花的事情,邵怡儿则说道:“你都不知道呢!春花姐姐这些天一直都在抱怨这个老板,听说这个老板脾气不怎么好,她受了他不少气,就想找个机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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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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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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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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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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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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