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八零白富美:踹渣男改嫁糙汉大佬>第5章 又当爹又当妈
  第五章

  有句老话说,人往往喜欢对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就用诋毁的语言去贬低它。

  仿佛这样,自己心里面就能站在一种居高临下的地位,仿佛传达出一种意思:

  ‘不是你看不上我,而是我不稀罕你!’

  现在,这个脸上长了颗痣的女厂工对着雷霆军,就是这种心理。

  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

  况且她觉得自己当初本就是向下兼容,特地委屈自己选了一颗条件不咋地的酸葡萄。

  结果这颗酸葡萄还不识好歹。

  现在啊,她觉得雷霆军简直就是一颗不识货的烂葡萄,巴不得他一辈子打光棍找不到媳妇,那才叫大快人心出一口恶气呢!

  从厂里职工宿舍出来后的雷霆军骑上一辆二八大杠的自行车就去了县里。

  这个年份,高考虽然已经恢复好多年了。

  但是像雷霆军这种高中都没读就半途辍学的打工仔,想要重新拾起书本考大学,还是得去县里正儿八经的书店里买复习资料才行。

  至于在背后议论他的那两个女厂工,雷霆军压根就不知道还有这俩人的存在。

  从厂区到县城里骑自行车只需要二十来分钟就到了。

  下了车后,雷霆军将自行车停在路边栅栏的一根电线杆前,拿锁扣锁住了轮胎才往书店里走。wWW.ΧìǔΜЬ.CǒΜ

  这时候偷自行车的人多,若是去哪儿买东西不把自行车给锁了,很容易一转身就被人偷了车子。

  即便是身材高大如雷霆军,也得防着满大街的偷车贼。

  “老板,给我拿几本今年最新的高考复习资料。”

  一走进去,雷霆军就大声对书店老板道。

  书店老板戴一副细细的银边眼镜,身穿一件灰色的中山长布褂子,一看就是那种老考究的文化人,正坐在柜台后头翻一张报纸。

  闻言拉下眼镜镜框,抬起眼皮看了雷霆军一眼。

  他见进来这人一身腱子肉,身高腿长,寸头丰鼻凌厉眉,眉眼间露出粗狂桀骜的气质,还带着股说不出的江湖痞气。

  年轻归年轻,但一看就不是真正的读书人。

  糙人一个!

  书店老板便没什么接待热情,心想不过又是那种三分钟热度的,态度便敷衍起来:“要高考复习资料啊,在里头第二排书架上,自己找去吧。”

  雷霆军却在柜台前站着不动,沉着嗓子道:“我哪儿知道哪些书管用,这不是让你推荐推荐嘛。”

  “嘿你这人……”老板放下手里的报纸,从柜台后绕出来。

  老板在书架上拿了七八本两指厚的复习资料书来,一摞摆到柜台上,下巴一点:“喏,就是这些了,都是去年今年新出的,考题和重点知识上头都有。你是只买一本啊,还是全都要啊?”

  说这话时,书店老板也只是想着故意寒碜一下这个江湖气的年轻人。

  因为这复习书可比一般的报纸和话本贵,七八本买下来,得花上普通职工大半个月的工资。

  要是真没有那个想法的人,一般一听到这个价钱,就会连连摆手说不要了。

  书店老板是惜才之人,也不想这些好书好资料糟蹋在这种糙人手里。

  好的学习资料,应该被交到真正需要且珍惜它们的人手上!

  雷霆军看了一眼被放到书柜台上的那一摞书,手指在夹着旧报纸的玻璃上敲了敲,道:“都要了,多少钱?”

  咦,居然没有被他吓退?

  书店老板不由重新打量了一眼这个貌似粗犷的年轻人。

  “年轻人,口气不小,这几本书可不便宜。一套买下来得花好几十块呢。”

  七十八块,在88年代,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就这么说吧,这个时候,买一斤猪肉都才八九毛钱,不到一块。

  土豆两三毛钱一斤,电费七八分钱一度,去理发店理个头都只收五毛钱,五六十块够一家三口开销一个月了。

  所以书店老板才会说这种话。

  因为这种定制的重点知识复习资料,不比学校统一发的那种课堂课本,售价要贵得多。

  很多想复习高考的人,都去借别人用过的,又拿来自己看,如此反复利用。

  雷霆军听了,掏出口袋里的那把零钱看了眼。

  有两张整十的,还有几张毛票,一把一分两分的硬币,反正他从宿舍出来前,将身上所剩的钱全都带上了。

  但现在掏出来一数,却是不够。

  雷霆军便道:“你先给我两本,等我看完了过两天再来买其他那几本,你给我留着。”

  书店老板原本还来了点兴趣,但现在一看,好嘛,也不过是打肿脸充胖子。

  但有生意上门他也不会往外推,便从中捡了两本比较精简的拿出来:“那你就先拿这两本吧,十五块。”

  雷霆军也不拖泥带水,直接付了钱,拿着书就转身走了。

  书店老板推了推眼镜,看着这年轻人高大英挺的背影,心里头对他想要复习高考这事,实际上并不怎么看好。

  有的老考究掉书袋的人就是这样,喜欢用自己所谓的经验和阅历去评判一个人。

  他们自以为自己活了半辈子,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很有看人的眼光。

  但殊不知,有句话叫做——

  莫欺少年穷,终须有日龙穿凤。

  这样仅凭衣着外貌就给别人下定义的人,实则眼光狭隘,经验主义。

  ******

  纪挽眉回到职工大院时,她爸纪兴国已经在厨房里准备炒菜了。

  一进去,就闻到一股菜籽油在油锅里爆出的香味儿,飘得老远。

  纪挽眉爸爸做菜的手艺很好,他平时不忙的时候,就两大爱好。

  一是摆弄他院子里的那些花花草草,二就是下厨做饭。

  从摘菜洗菜,到码菜下油入锅,煎炸烹炒,纪兴国都很享受这个过程。

  甚至在吃饭完后,他都舍不得宝贝女儿的手去沾油渍洗碗,要自己亲自收拾碗筷清洗。

  用他的原话说就是:“我纪兴国的女儿,就得娇养长大!别人的姑娘有爹有妈,我纪兴国一个人拉扯大女儿也不会比别人差!”

  从纪挽眉十岁那年,母亲去世后,纪兴国就一直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把纪挽眉照顾到十八岁。

  这期间,有不少媒人都想来给纪兴国说媒,劝他再续弦一个。

  你想啊,纪兴国那时候也才不到四十的年纪,正值壮年,又是东方日化厂的厂长,工资高,地位高,人长得也端正,多少女人眼馋厂长夫人的位置啊。

  可纪兴国这人偏偏就是要守着女儿过日子!

  他执拗又钟情,和亡妻相识于微末,两人是在知青下乡的时代认识的,一起携手经历了很多事,感情早就情比金坚。

  即便亡妻因为早年的经历,身体挨不住,在女儿十岁的时候就去世了,但纪兴国也完全没有一点想要再娶她人的想法。

  尤其是在纪挽眉母亲刚去世的头两三年,纪家的门槛都快被那些媒人给踏破了。

  但全都被纪兴国给轰了出去。

  也就直到这些年,那些眼红厂长夫人的人才消停了些。但时不时的,还是有那不死心的来旁敲侧击。

  现在纪挽眉长大了,出落得亭亭玉立,又拿到了省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将来那必定是有出息的。

  于是,那些媒人又将眼睛盯到了纪挽眉的身上。

  只是,纪兴国在自己的事情上可以不顾任何人看法全权决定,可一旦轮到女儿的事,他就不得不多考虑一些了。

  前不久,副厂长杨昌华无意间对他提起,他儿子杨志平今年大学毕业后打算回平泉县来工作,又稍微暗示了一下,希望两家能够亲上加亲的想法。

  所以纪兴国才动了念头。

  因为在他记忆中,杨志平那小伙子还是不错的,小时候也挺懂礼貌的,现在去了广城念大学,也算是高知分子。

  在今天杨家父子来纪家做客之前,实际上纪兴国已经先见过杨志平一面了。

  当时,杨志平在纪兴国面前表现的彬彬有礼,谦逊温和,让纪兴国留下了不错的印象,是以才有了今天的这一出。

  谁曾想,女儿不仅没有看上杨志平,甚至还对他很反感。

  纪兴国也很无奈。

  等女儿出门去后,他自己一个人泡了杯茶,坐在院子里喝了一会儿,才慢腾腾起身去厨房摘菜。

  想着,待会儿做几道女儿爱吃的菜,再好好问问她的看法。

  要是真不满意那个杨志平,也就算了。

  反正现在女儿岁数还小,才十八岁,谈婚论嫁的事,等她到时候大学毕业了再提也不迟。

  毕竟,他的女儿长得如花似玉,何愁找不到对象。

  纪兴国还怕到时候进了大学,学校里那些臭小子去骚扰自己女儿呢。

  之前在厂子里时就是那样,尤其是那群厂混子,那个叫什么雷霆军的带头,每次女儿来厂里办公室找他,那群厂混子都会挤到大门去张望,冲女儿吹口哨。

  别以为他不知道!

  从他知道以后,就很生气,纪兴国都很少让女儿去厂里找他了。

  纪兴国还特意让下面的车间主任去敲打了一番那群厂混子,让他们别在厂里惹事闹事。

  “爸,您在做什么呢,这么香?”纪挽眉走进屋子,笑着问。

  纪兴国系着一条围裙,闻言笑呵呵转过头来:“做你最爱吃的土豆肉丝,还有糖醋排骨,等会儿啊,再有半个小时就好!”

  纪挽眉眼圈微红,忍不住泪目,距离上辈子都已经快十年了。

  她已经快十年没有吃到到父亲做的饭菜了。

  “爸爸做的饭,是全天下最好吃的!”纪挽眉走近厨房,挽着纪兴国的手臂亲昵地道。

  “快别来这里,到处都是油和水,等会儿溅你一身,出去客厅等着吧。”纪兴国却道。

  纪挽眉更是忍不住眼眶里那股湿润的泪意了。

  她的爸爸啊,对她那么好。

  那么宠爱她的爸爸,上辈子,却因为杨志平那个人渣,气得一病而去。

  纪挽眉暗暗在心头发誓,这辈子,她绝对、绝对不要再让爸爸的结局,还有自己的人生,重蹈覆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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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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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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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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