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快穿之路人不炮灰>年代文知青14
  其余人哈哈大笑,这种吃法他们还真有点吃不习惯。

  这大脑门儿是野葱的根部,白白胖胖的仿佛一个椭圆形!

  这滋味儿再配上这大酱,倒也挺下饭,这里的饭可不是指白米饭,而是高粱米做的饭。

  “这味道还不错,明天再多挖点?”王芳芳尝了一口,这大脑门味道有点儿冲,只是吃习惯后,倒也不错。

  在这冰凉的地方,这大脑门儿算得上是她吃的绿色菜吧!

  他们下乡没多久,分到的粮食也是高粱米居多。

  这个地方的三大作物是高粱、小米、小麦,其中高粱的产量又是这三个作物中最高的。

  所以知青分到的粮食里高粱米也最多的。

  高粱根系发达,秸秆高大,既耐旱又抗涝,还特别适应盐碱地,除了具备适应性强、产量高的特点,高粱还有很多用处。

  用去了高粱籽的箭秆能做刷锅刷子,做笤帚;高粱秆能搭豆角架,夹篱笆,还能用于菜窖保暖和建造屋顶。

  农谚说:''洼地种高的,有吃有烧的''。

  这种产量高,又最便宜的粮食自然是这个时候主流的饭。

  当然,高粱米的缺点也是有的,高粱籽特别是麸皮含有单宁,有涩味不好吃。

  40年代后逐渐普及了机器碾米,去掉了更多的麸皮,高粱米的口感才有所改善,可适口性还是不太好,属于粗粮。

  知青获得的粮食里粗粮最多,至于细粮那是没有多少的!

  本来刚刚下乡就没有多少公分,这些粮食都是借大队的。

  这种情况下有粗粮吃就不错了,怎么好意思再嫌弃?

  至于红薯,这种东西他们这些知青也有,大白菜还有萝卜这两样蔬菜,自然也是有的。

  只是这两样蔬菜的味道着实称不上好吃,不如肉好吃也就算了,甚至不如其他蔬菜味道好。

  而这个年代又缺盐,少油,如此一来,这味道就更差劲了!

  红薯味道倒也不错,但是吃多了烧心!

  他们这些知青下乡没几个月,但是只是这么短短的几个月,知青们吃这些萝卜都得吃吐了!

  “这么快就不喜欢吃萝卜了?!刚下乡的时候你不是说还好不是芹菜嘛?!”王虎皮了那么一句。

  “哼,以前我觉得萝卜还不错,但是现在我不喜欢吃萝卜了,我最讨厌的就是萝卜。你自己吃你的萝卜吧,我就吃这大脑门儿!”

  王芳芳白了王虎一眼,以前也没觉得这萝卜有多么难吃,但是这天天吃,顿顿吃,这萝卜她都吃伤了!

  要是现在在自己的面前出现了芹菜——这个自己以前最讨厌的蔬菜,王芳芳都有勇气吃两斤!

  可见这萝卜吃多了,让王芳芳心里最讨厌的蔬菜都换成了萝卜。

  就连以前最讨厌的芹菜,都显得越发翠绿可爱!

  “那你可得多挖一点,到时候换换口味。不过现在春季来了,山上的野菜也多了,以后勤快一点,饿不着我们,每天都有新花样吃。”

  王龙虽然没有说这萝卜的坏话,但是脸上的笑容明显多了很多,这大脑门儿确实很不错,味道虽然冲了一点,但是够劲儿!

  刚开始吃这种生的菜,王龙很不习惯,只是就着这种大酱沾菜,这高粱米制成的窝窝头也多了一点滋味!

  陈柔就在一旁默不吭声,只是觉得如今的日子有那么一点难熬。

  70年代,下乡知青要在东北开辟了大片耕地。

  既然要开辟耕地,就得开荒,开荒的难度不是最高的,但是却也最琐碎!

  陈柔忍不住忧伤,下乡来没多久就要开荒,就算是神仙也熬不住呀!

  这次开荒主要是种植玉米,开荒面积如此之大,也许以后这玉米就会成为东北最多的粮食,甚至会代替高粱米在东北的地位。

  “你们最近怎么样?听说要开荒啊,我们现在尝试的都是小意思!真要开荒,我们的身本可就熬不住了。”

  文清丽也愁眉苦脸的,开荒啊,这可不像嘴上说的那样轻松。

  最近他们也尝试了一下开荒的程度,但是这滋味实在难以忍受!

  垦荒初期,生活会异常艰苦,大量的修筑道路、建筑房舍、添置生活设施等繁重的劳动,肩扛、搭马架、睡地铺经常是风餐露宿,忍饥挨饿更是常有的事。

  根本就没有多少时间自己做饭!

  也不知道这世界是怎么的,陈柔苦着一张脸,按照以往的剧情来看,这种年代的劳动程度应该要比现实年代要轻一些才对!

  不然的话,男女主怎么产生感情?!

  陈柔想着自己未来的生活,陷入了深深的沉思:难不成真的是我想错了?我这想法会不会不太对,也许男女主就是那种大公之人,爱情对于男女主来讲并不是什么重要的调剂品!

  在这个年代,也许劳动才是最美好的品质!

  文清丽这个时候也苦兮兮的看着自己的手掌,原本白嫩的手已经变得很粗糙,指甲缝里有怎么也洗不干净的黑色东西。

  不用看,文清丽也知道自己这张脸已经布满风霜!xǐυmь.℃òm

  “我们现在怎么办?谁来做饭,谁来捡柴?我们要不要配合着一起把这些事情都做好?”

  文清丽又提了一句,这些日子做饭也确实是一个很劳累的事情。

  刚开始穿越的时候,她还想着下乡之后,她要想办法给自己建立一个独立的房子,自己出去住,自己洗衣做饭,完全没必要和其他人团结在一起。

  结果现在,文清丽反而觉得他们这群新知青的人太少了,做饭的话,没几天就轮到了自己。

  “各自分配吧,我的力气比较大一些,我和弟弟去砍柴,挑水。”

  王龙自然也不会退却,努力站出来承担一部分责任。

  “我的力气也大一些,也去捡柴吧!这样一来,大家一起轮流把自己这一亩三分地给整理好,日子也就慢慢的过去了。”

  陈柔也没有退缩的想法,她的力气确实大一些,她觉得捡柴挑水这种只用力气的活还不错,至于那些很细心的活她倒是不怎么喜欢做,如此一来,倒不如把自己归结到男人那一方,做自己擅长的事情就很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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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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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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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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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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