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这些女人都互相妒忌,互相攀比,这种时候就更不能打自己的脸给人笑话的机会。
方千雪朝老板娘眨眼。
老板娘“……”
这闺女用的是激将法呀!生意还能这样做?又学到了呢。随即就激动的收钱。
她就说吧!这丫头就是个金娃娃。
一阵忙活之后,把店里买毛衣的人送走,方千雪跟老板娘谈新款价格。
方千雪没把价格定的太夸张,平均一款涨价60,因为潘家那里也涨了。
老板娘觉得这价格挺合理的,现在她一件毛衣能挣100多知足了。
所以两个人很融洽的把账结了。
说好下次送货的时间,老板娘亲自把‘金娃娃’送上了马车。
这次手工费给潘家一件涨了30,自己和潘家都赚了几千。
马车上方千雪心情舒畅的摸摸肚子,娃有了,钱马上也会有。好日子正朝自己招手,以后的生活有了盼头,她咧着小嘴笑了。
到了潘家,跟潘彩诗结了账。
中午在潘家吃了饭,又在潘彩诗的屋里小睡一会儿,她现在有孕了,老是感觉困乏。
周润笙交代前三个月要特别注意。
这个常识她还是有的,所以中午她就不推辞了,孩子比什么都重要。
午后,潘允之也休息好了,钟叔平板车上已经把所有准备做好。
方千雪起来就看到潘允之坐在小厅里等她。
“抱歉,我睡的太沉了。”
“无碍,要是困就再睡一会,天还早。”潘允之说道,眼里有着他没有察觉的宠溺。
“不用,咱们现在就出发。什么地方好呢?最好是中产阶级,哦!就是不太穷不太富的地方。”方千雪眼睛看着门外的院子,那里钟叔正在用绳子捆车上的木板,所以潘允之的神色她没看到。
自从昨晚看了墨老夫人给她准备的礼服,她觉得这不适合到世家经常去的地方卖。
真正的世家小姐夫人看不上这种布,毕竟只是染的好看,料子是最普通的料子,买回去也是给下人穿。贵人穿这种料子还以为家里落魄了呢。
但是拿到穷人的地方,这种布卖不上价格,费这么大的事卖不上价格岂不是浪费时间?
“钟叔知道这样的地方。”潘允之说道。
他身体不好,常年宅家里不出去走动,所以他并不知道这样的地方。
两个人出了屋子钟叔也绑好了。
“钟叔,你知道哪些地方是富人的集市吗?咱们的蜡染得去那种地方卖。”
“知道,有好几个集市呢。咱们就去最近的一个。”
“行,你带路。”
“好。”
钟叔在前面拉着车,潘允之和方千雪在后面推。
布没多少,主要是摆放的摊位用的木料和凳子占地方。
所以就装了一车。
最近的一个集市不到一个小时就到了,潘允之累的已经喘了,头上一层薄汗,但他心情极好。
这集市倒是比方千雪去的地方有规矩的多。
每个摊位要交摊位费,价格不贵,一个位置一天15块钱。
方千雪看了别人交易都用的是银币,那他们也得收银币。
找了一个空位,这地方位置还行。只要摆摊立刻就有人来收钱,不知道这人是怎么看出他们是新来的,也不知从哪钻出来的。
交了钱,几个人开始搭摊位,其实很简单,就是两个长条凳子上铺几块木板。这就是简易的摊位了。
搭好摊位,在上面铺一块干净的布,再从袋子里拿出三匹布。
每一匹都展开一米,三匹正好铺满摊位。
几块布在阳光下更显得鲜亮。
这刚摆上,就吸引了好几个人围上来问。好奇呀!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布。
“这布还真挺好看的,多少钱一尺?”
“这红的给我闺女做条裙子一定好看。”
“是不错,红色的小白花正好小姑娘穿。”
“哎!你觉得我穿这藕荷色的好看吗?”一个女人把布往自己身上披。
这时候潘允之和钟叔可能是头一次做生意不太放的开。
上前买东西的全是女人,他们也没跟这么多女人打过交道,有点手足无措。特别是潘允之,被几个女人看的都快化了,一张俊脸涨得通红。
“咳咳,这位小姐姐,你的皮肤白,我觉得这藕荷色和宝蓝色都时候你。你们看看,这两颜色是不是显得她更白了?”方千雪赶快吸引几个女人的注意力解救潘允之。
这两人头一回干这个不会很正常。
她第一次在《锦绣名媛》卖毛衣也是硬着头皮上。
自己做个示范教教这两个人。别说,两个大男人卖女人的小花布还真不太合适,这活适合潘彩诗。
“还真是,这宝蓝色更显白。我也扯几尺做件上衣吧!这鲜亮颜色我还没穿过呢。”
“多少钱一尺?”
“一个银币一尺。”方千雪淡定的说道。
她并不觉得贵,这个是手工一笔一笔描出来的,一个银币兑换纸币也就一百块。
可潘允之和钟叔吓一跳,方小姐可真敢要啊!那这一匹布岂不是价值30个金币?
这是不是太夸张了?他俩觉得卖不出去,没人会买。
“还行,不贵,给我来十尺宝蓝,十尺浅藕荷色的。金币你们收吧?我身上没有银币。”
“收,不管金币银币纸币都可以。”方千雪淡定的说道。
“潘允之别愣着,赶快给这位漂亮姐姐扯布。”方千雪朝已经呆住的两个人挤挤眼。
两个人这才拿出尺和剪刀裁布。
他们就不太明白,这些女人都不还价的吗?这布可就是普通的布,一匹布胚才150块,本钱跟利润比起来都可以忽略不计了。
四个女人各扯了不少的布高高兴兴离开了。
一阵忙完,潘允之和钟叔都松了一口气。收钱的时候潘允之感觉很不真实。
“千雪,这是真的?你掐我一下。”
“你看你们,不至于啊!这里本就是有钱人来的地方。消费水准和心态都不一样。”
这些人不傻但是好面子。卖的越贵人家觉得越看得起她,这样才显得她有身份有地位。说白了就是虚荣。
潘允之听方千雪分析,他有些哭笑不得。
“咣当,咣当。”眼前摊位被踢倒,几匹布也散落在地上。Χiυmъ.cοΜ
方千雪和潘允之三人在谈话,根本就没注意。
摊位被砸了,方千雪看到几个高马大的人插着腰抱着胸的站在她们不远处。
潘允之立刻挡在方千雪前面,用他单薄的身体严严实实的挡住方千雪。
方千雪“……”
大哥,你这小身板儿打起来就是送菜的,不过潘允之这个保护女孩子的态度挺让人感动。
“你们干什么?”潘允之愤怒,这么脾气好温柔的人也被激怒了。
钟叔站在自家少爷身边儿成保护姿势,手里还拿着棍子。
“潘允之,你好歹也是少爷,这么丢人现眼你死去的爹娘知道吗?
竟然摆小摊儿,这是给潘家祖宗蒙羞啊!
来来来,兄弟们,不能让潘允之给潘家丢脸,给我砸。”为首的手一挥。
“你们这些狗东西,少爷和小姐已经离开潘家不跟他争什么了。为什么你们要赶尽杀绝?老子跟你们拼了。”钟叔怒吼。
“潘,云,霆。”潘允之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嘴角溢出鲜血。
他的好二叔是想活活困死他们兄妹。他身子本就不好,如今也是用药撑着。这几天一累现在又急又气,一口血吐了出来。
方千雪就看见在他前面高大但单薄的身体在颤抖。
她叹了口气。
“当”,一把雪亮的菜刀砍在长条凳子上。那菜刀的刀尖儿插进凳子半寸有余,阳光下刀刃泛着寒光。
几个男人被这把菜刀吓了一跳。东张西望四处看了看,谁啊!这么豪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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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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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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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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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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