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看来林羽本来就是个欺世盗名的家伙,根本不可能写出什么好诗来,因此虽然他也清楚自己这些诗比起《将进酒》和《青玉案》还有《水调歌头》差了不知道多少,但是他还是依旧有着十足的信心能够赢了林羽。
赵怜云和赵玺看着这一幕,心中也是好奇林羽究竟会如何反击,或者他真的是一个欺世盗名之徒?
而叶听雨也已经接受了如今的局势,因此倒也没有冲动上前的意思,不过这并不妨碍如今她的心情很差,甚至很想杀了这群该死的混蛋。
“程桀,第二首就由你吧,朱蕴进步这么大,我也想看看你这些时间的长进如何。”
就在这时,孟河清再次开口道。
他这明显是在帮林羽解围,因为只要林羽如今答应,不管他等会儿究竟能不能作出诗来,那他和朱蕴的梁子就算是彻底结下了。
朱蕴虽然只是一名儒生,但是其作为九湖之地有名的大儒,门下弟子无数,声望极高,好友或者后辈之中不乏高官大将,牵扯极广。
外界并没有多少人清楚林羽背后的势力和背景,只知道他是青云商会的幕后东家之一。
区区一个商贾,自然是无法让这些自视甚高的儒生忌惮的,这也是为何他们敢这么明目张胆地挑衅林羽的一个重大原因。
在孟河清看来,不管林羽今天如何应对,或者应对的如何,只要他站起来,那他和朱蕴的仇怨就算是彻底结下且无法化解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因此他还是想要为这个年轻人解围,哪怕林羽真的是一个欺世盗名之辈,但是以林羽如今的年纪,就算误入歧途,只要能够迷途知返那便还有的救。
若是真的和朱蕴结仇,再加上今日身败名裂,只怕就真的只有死路一条了。
林羽些惊讶,看了眼这个老头儿,心中自然也明白他们的想法,一时也不由对这个素未谋面的老家伙心生一丝的好感。
而朱蕴闻言,心中虽然有些不甘心,但也只能乖乖拱手道:“明白了孟老。”
朱蕴重新坐下,程桀也站了起来抽签作诗。
这一次程桀写出来的此诗虽然比之朱蕴稍逊一筹,但是依旧可见这位九湖之地的大儒的文学功底,林羽心中也是默默点头。
而就在以为林羽要轮到自己之时,却听到孟河清再次开口:“今日你们这些小辈都已经作诗了,那我这个老家伙怎么能够一直没有了表示呢?不如这第三个,就由我来吧?”
孟河清说着,最后也对着林羽温和一笑,似乎是在提醒林羽稍安勿躁。
林羽见状不由愣了片刻,然后才反应过来这孟河清还是在帮助自己。
虽然不清楚这孟河清为何要帮助和他并无任何关系的自己,但是今日既然孟河清先行一步作诗,那之后只要林羽做出的诗不是太过差,那今日就算输了,那也是输给了孟河清,而非朱蕴或者程桀。
要知道这两者可是有着莫大的区别的。
朱蕴和程桀确实是厉害的大儒,在九湖之地不管是势力还是名望都颇为不俗,但是放眼整个大庆,那两人也就不过是籍籍无名罢了,根本算不上是什么上的了台面的人物。
但是孟河清不同,要知道那白麓大师是当今整个大庆文坛之中,在名望之上只是稍微逊色于当朝宰相,也就是那天下文人之首,大庆所有文官的领头羊齐景龙。
可以说,若非那齐景龙有着作为大庆宰相的身份罩着,那天下文人之首的名头花落谁家还不一定呢。
这就相当于若非赵怜云若非有着那郡主的名头,其实也不一定能得到那大庆第一美人的称号。
这并非说齐景龙就一无是处,就像赵怜云是林羽这辈子见过除了徐白衣之外最美的女子。
只是那白麓大师的风头实在是太盛,因此甚至民间都有不少人因此而质疑齐景龙的才情比之白麓大师究竟如何。
这点至今没有一个结果,不过孟河清既然能够和白麓大师掰手腕,其名望自然不必多言。
可以说,输给朱蕴程桀,和输给孟河清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
输给前者,那说明林羽这个少年诗仙不过是空有名头的草包,但是输给孟河清,许多人甚至还会说林羽能输在孟河清手下,甚至是一种荣幸。
而林羽其实之所以能够以少年诗仙之名力压整个九湖文坛,也是因为白麓大师和孟河清是根本不被局限在这小小的九湖之地的。
众人也很快就反应过来孟河清这是在做什么,一时间表情都很复杂。
特别是赵拓,见到自己精心对付林羽的局居然被这孟河清这样破坏,一时间不由气得额头青筋暴起,那模样似乎要杀人一般。
不过最终顾忌到孟河清的声望,甚至连太子都不敢动他,否则便是一个民心向背的下场,他赵拓自然也没有那个胆量对孟河清怎么样,只能在一旁铁青着脸不说话。
林羽虽然觉得自己并不需要这些所谓的解围,不过既然他人善意地帮助自己,林羽自然不可能恶言相向,因此也同样回以一个笑容点点头。
“孟老,请。”
见到孟河清居然要亲自上场,齐鹤轩也不敢怠慢,急忙将手中的盒子捧到了孟河清面前恭恭敬敬地道,他们也都非常好奇这位大儒究竟会写出怎样的诗词来。
孟河清也没有故弄玄虚,直接上前便拿出了两张纸条,然后交给了齐鹤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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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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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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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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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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