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羽看着她的模样不由笑笑,道:“总之,我喜欢丰满成熟的,对你这种小屁孩儿可没有兴趣,如果你对本帅哥有什么非分之想,还是尽早放弃吧。”
说着,林羽直接闭上了眼睛,呼吸匀称。
林羽入睡的速度很快,睡眠质量也很好,元秀愣愣地看着林羽,许久之后才恶狠狠一跺脚。
“混蛋林羽,白痴林羽,傻子才会喜欢你呢!我这么关注你,只是因为你是帮助我复兴神偷门的希望而已,哼哼!”
说着,小姑娘一溜烟跑出了林羽的房间。
到了后院,小姑娘又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胸脯,确实如林羽所说前平后板,完全不像个女人。
“可是我明明年纪也不小了,只是个子矮了点,有些地方小了一点,怎么就没办法对我有兴趣了?我长得明明也不差的,真以为我是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啊……”
不知为何,呢喃自语着,元秀的声音居然有些哽咽起来。
她摸了把脸,这才想起刚才好像不小心让眼泪打湿了她为了见林羽刻意画上的胭脂。
“算了先洗把脸,以后再也不对臭林羽好了,哼!”
元秀跑到凉亭旁的水井,打了一桶水上来,用手掬起一捧水。
冬天的水很冷,让元秀不由自主打了个寒战。
不过对此她并不在意,只是呆呆地看着手心。
水中倒映出天上明月,还有元秀自己那张分外伤心的俏脸。
下一秒,一滴晶莹泪珠落入水中。
水中月影,碎碎圆圆。
……
或许是昨晚和陈梦瑶一番交谈,让林羽的心情放松了许多,林羽难得睡了个懒觉,一直到日上三竿才起床。
他起床伸了个懒腰,翻身下床,屋子里分外温暖。
房间中放了一盆炭火,为了不至于熏到林羽,还贴心地给关上的窗子留了一道缝。
不用想,肯定是元秀那小丫头干的,毕竟她以前就是这么做的。
林羽睡的很浅,稍有风吹草动就会惊醒,也就只有元秀的轻功最好,做这么多事情都不会吵醒林羽。
随手披上衣服,林羽走出了房间,睡眼惺忪地问道:“元秀,我洗脸水呢?”
元秀双手抱胸,正一脸不爽地靠在林羽的卧室门框边上。
“喏!准备好了,就在那边,我是你的护卫,又不是婢女,自己拿去。”
显然,这小丫头还是在记恨昨晚林羽让她尴尬。
不过看着小丫头似乎并没有表现出什么伤心的模样,顿时松了一口气,笑道:“你当然不是婢女,不过我现在睡的好累啊……”
元秀闻言有些无奈,白了林羽一眼道:“等着吧,我去给你端来。”
林羽咧嘴一笑,满意地开始洗漱。
解决了陆家,林羽这几天难得放松,连习武都耽搁了几天。
不过这种随性潇洒的日子,还真是会上瘾。
听着苏沐给自己报告这些时间的收入,慢悠悠地吃个早饭,再调戏一下几个美人,兴致来了也会去凤阳酒庄去找兰若卿,或者去春风阁找孙碧莲。
总之,这日子要多潇洒,便有多潇洒。
不过林羽不知道,在他悠闲地享受生活之际,暗中却有人正在密谋着对付他的计划!
一名穿着金色华服,神色傲然的青年走进一间酒楼,挥手赶走殷勤的小二,皱眉道:
“本公子连同金陵巡抚的千金一同招待总督之子,你居然给我安排这么一个简陋的酒楼?”
青年身旁还有一名穿着白色狐裘的少女,她容貌不俗,可惜眼神太过阴翳,嘴唇又薄,给人的感觉太过刻薄,少了几分气质。
她脸色阴沉,环顾着四周,神色极为不满。
“贱奴!你居然敢耍本小姐不成?这种地方简直是在折辱本小姐的身份,云逸哥哥,给我杀了他!”
其实也并非是这两人目光太高,而是这酒楼实在是简陋的不行。
不过一言不合就要杀人,由此也能看出此女的心狠手辣。
“云逸公子,冯莹小姐,两位还请息怒,这江宁府不过是穷乡僻壤,自然是比不上金陵,而且如今整个江宁好的酒楼大多都是陈府的产业,我们若是去了很容易引起那林羽的警惕。”
两人身后,一名老仆人惊慌地解释道:Χiυmъ.cοΜ
“老奴也不想选这种寒酸地方,折辱了两位的身份,可是也实在没办法,冯莹小姐之前便强调过,不要选在陈府的酒楼之中。”
听到这话,那名为冯莹的少女非但没有平息怒火,反而神色更加阴沉。
“老东西,你的意思是说,这件事情是本小姐的错咯!”
冯莹怒极而笑,脸色骤然阴狠下来,道:“云逸哥哥,还不教训他吗?”
云逸神色依旧云淡风轻,一拍折扇道:“没有眼力见的蠢货,还不滚回去认罚?你若是敢跑,你一家老小的性命,一个也别想活!”
那老仆闻言浑身一颤,呆呆地应了声,失魂落魄地起身走出了酒楼。
见到这一幕,冯莹大喜,一把抱住云逸的手臂,送出了香艳一吻。
“云逸哥哥你正好!”
云逸笑笑,宠溺一笑,“为了你,杀一个愚不可及的老东西罢了,不算什么。”
说着,两人大步走向酒楼最高处的天字号一等房。
路上,云逸神色闪过一丝阴冷,漠然道:“不要为这些小事分散了心神,别忘了我们今日的目的,是杀死林羽为我二弟复仇!正好我听到传闻,那九湖总督大人的独生子南宫霄和林羽频频爆发冲突,如果能利用好这件事情,要灭了区区一个林羽,简直如碾死一只蚂蚁一般轻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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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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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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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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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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