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婚前几天,朝朝和暮暮正好百日了,两个小家伙最近总是缠着洛苌衣。
洛苌衣更是喜欢栖儿的孩子,成日里都带着俩小豆丁,巴不得他们马上就会叫外婆。
可惜俩孩子牙都没有,小嘴巴除了会流口水和吃饱饱,毫无作用。
嫁衣做好,叶云栖又忙着给洛苌衣做了两件旗袍。
从祥云布庄拿回的两匹丝绸,一匹是墨绿色花鸟暗纹,一匹是如山水泼墨的白色,正好适合。
叶云栖在案几前弯腰裁布,比起嫁衣那些繁复的花纹和绣工,做旗袍她还能行。
窗外风吹枝叶,发出沙沙声响。
两个孩子在边上的小摇床睡着,院中一片安静。
不用上朝,没有战事,这段日子大抵是秦执最清闲的时间,日日就同栖儿待在一起。
栖儿裁布,他便拿了一卷书在窗前慢慢看着。
一条绿色的小虫从叶片上掉了下来,落在窗棂上,秦执眼睛眯起,不客气的用指尖弹出老远。
栖儿会怕。
等到一盏茶喝完,书也翻到了最后,他起身走到认真弄着布料的人身后,颀长的身影贴了上去,手从背后扣住她的腰身。
“歇一会儿,已经弄很久了。”琇書網
生完两个孩子,栖儿便容易腰酸,调养许久都未好好恢复,大抵是才出月子就从北麓一路坐马车到楼铃造成的。
秦执心中自责又难受,偏偏她自己又不上心。
叶云栖放了手里的剪子,转过身子,温声结实,“等姐姐完婚了,咱们还是要回燕都的,娘亲从前最喜欢旗袍,我给她做几条留下,随时都能穿。”
“回了燕都也可以做,到时候派人送过来就好。”
“嗯,”叶云栖趴到他身上,没骨头似地攀着他,似是想起了什么,“昨日娘亲说,朝朝暮暮的百日要到了,我想着现下大家都在忙着姐姐和纳兰澈的婚事,就不用大办这百日宴。”
“嗯,栖儿决定就好。”
叶云栖蹭蹭他胸口,惬意地眯起眼睛,“小孩子平平安安长大就好,不需要太过娇贵,只要我们爱她们,就是最好的陪伴。”
“嗯,”秦执点头,虽然栖儿生的宝宝,他巴不得放在手心里宠上天。
但……
栖儿最大。
她说什么便是什么,至于两只小豆丁,她看不到的时候自己再宠。
小摇床里的孩子睡梦中踢了踢小腿,粉嘟嘟的小嘴巴吐出一个泡泡。
“过两天,我就给她们做个小蛋糕!”
“蛋糕?”
“嗯,就一种甜甜的食物,在我们那里,生辰都是要吃的,百天也可以。”
秦执亲了亲她的耳垂,“我生辰也想要。”
“好好好,给你做。”
两人腻歪了会儿,孩子也醒了,哄了会儿就让秋梨带了下去。
天色渐暗,白日里的热气渐渐消散。
用过晚膳后,洛莺随着叶云栖去看嫁衣。
嫁衣挂在偏房的架子上,那嫁衣用了十足的心思,每一寸都精致到不可思议。
正红色的嫁衣,绣了两只凤凰,细长尾羽从裙摆到腰上,华丽异常。
上衣更是精致,原本的霞帔披肩,改成了银饰的小披肩,悬挂的银饰落在肩上,灵动又好看。
外衫是绯红色的流萤醉花纱衣,织着并蒂莲的暗纹,衣领、袖口,皆是金边缠叶饶着的纹路,只这般看着,就能想象到穿上时候,会是怎样的绝色倾城。
洛莺喜欢得不行,转着圈看了许久,“太美了,这般好看,我都不舍得穿。”
“姐姐穿了,嫁衣才更好看呢,头冠还未做好,姐姐不看看王爷的?”
洛莺脸上一红,眼神飘向一旁的男子婚服,嘴里却是嘟囔着,“不看,他的不重要,我的好看就行。”
叶云栖掩唇偷笑,“王爷这两日去哪里了?”
“爹爹说,婚前不许见面,所以他就住到那边空着的竹屋去了,”洛莺微微叹了一口气的,“堂堂一个王爷,非得来这小小的洛风谷娶我。”
叶云栖拉着她在窗边坐下,“那是因为王爷心悦姐姐,别说那竹屋,让他上外头河边睡,怕是都愿意。”
“你呀,就知道取笑我,”洛莺看向窗外,嘴角轻轻勾起,“总还是觉得有些不真实,竟是要成婚了。”
日暮时分,远山朦朦胧胧似有一层薄雾,看不真切。
叶云栖托腮陪她看着,“姐姐这时候不真实,等到洞房花烛夜了什么都真实了。”
说完,她迅速往后退了点,躲开洛莺伸过来打她的手,“越发脸皮厚了。”
“真的嘛,当初我嫁入将军府,才觉得神奇,嫁给一个未曾见过的人,还是传说中杀人不眨眼的大将军,心里别提多忐忑了,”嘴里说着当初的事,叶云栖面上却无比温柔。
“那栖儿的洞房花烛……”洛莺挑眉。
叶云栖笑出了声,“那会儿将军装残,我一点也不担心,腿都断了秦执还能对我怎么样。”
“好在秦将军不是坏人,如今这般疼爱栖儿,姐姐也放心了。”
“放一百个心吧,姐姐还是同栖儿说说你和王爷。”
“……我们有什么好说的,怎么在一起不都在你眼皮子底下。”
洛莺点了点她的额头,两人亲昵地靠在一起。
“姐姐说说,跟王爷啵啵了吗?”
叶云栖撅着小嘴,做了个亲亲的动作。
洛莺抿唇不语,只是一张脸越来越红,烧上了耳朵。
……
白子落在棋盘上,玉竹似地手捻起被吃掉的黑子。
秦执淡淡地把手里的黑子放进小盒,“你又输了。”
纳兰澈往棋盘上一趴,“啊啊啊,不下了不下了,我根本静不下心来。”
“?为何?”
“如若你和栖儿成婚之前就这般相爱,到成婚前两日,定然也像我这般心神不宁。”
纳兰澈眼睛下挂着两个黑眼圈,一连几日都没睡好。
秦执听着他的话,挑了挑眉没有反驳,伸手端过茶盏喝了一口。
“夜长梦多啊夜长梦多,昨夜,我一闭上眼睛,就担心洛莺万一反悔了!!万一她突然觉得我不是最喜爱的人,她心里应该没有别人吧!!以后朝夕相对,洛莺会不会厌倦了我,呜……”
茶杯搁在桌上,打断了纳兰澈的絮叨,秦执嫌弃看了一眼,“有何担心的,墨迹。”
纳兰澈瞪他,“你果然不如你家将军夫人,她说我这叫做婚前焦虑症!很正常,说明我心里爱着莺莺。”
说完,纳兰澈清了清嗓子,‘咕嘟咕嘟’喝了两大口茶水。
“秦……秦执,你说说,洞房花烛夜要如何!?”
“哦?从前不是说,你云游四海,结过不少露水情缘,今日还要我教你?”
纳兰澈吃瘪,“笑谈……笑谈而已!”
“走了,我回去陪栖儿,”秦执无情地起身,懒得搭理他。
“诶,你别走啊,过两日我就成你姐夫了!!你给我讲礼数一些!!”
身后的纳兰澈还在叭叭,秦执加快了脚步,大步离开。
姐夫?做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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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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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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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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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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