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穿书按死女主!残废将军日夜娇宠>第48章 兰花寨!不抢老弱病“残”
  “老七你要害死我!!!”老四一把拍了老七的脑袋。

  老七欲哭无泪,满脸怂色,不怕天不怕地,只怕将军生气。

  “完了……秦一,将军真的说了,不要发出动静?”

  秦一站在房檐边,点头耸了下肩膀,“一人做事一人当,明天领罚别带我。”

  老四举手,“也别带我。”

  “呜呜,”老七转身抱住了最后一个酒坛子,死也不会再让它掉下去了!!

  ……

  叶云栖呆愣着,秦执……以为自己睡着了吗?

  耳朵被手温柔的捂着,但她的脑袋贴在秦执胸口,有力的心跳隔着手传入耳中。

  她没有动,不知道自己要不要说话,长长的睫毛扑扇着,疯狂颤动。

  她的身体整个窝在秦执怀中,突然觉得像喝醉了酒,有些晕乎……正想退开一点。

  “砰!”

  第三声传来,叶云栖一惊,小手就抓住了秦执的衣襟,自从上一次被刺伤,她便容易心神不宁。

  “别怕,秦一他们在外面。”

  秦执轻声开口,声音带着点沙哑,像是刚刚已经睡着了。

  “我,他们怎么了?”叶云栖的声音小小的,手还没有松开。

  秦执淡淡道:“没什么,明天想领罚了。”

  叶云栖觉得秦执在一本正经地开玩笑,为外面几人默哀,“秦一他们晚上都不用睡的吗,暗影是不是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在值班,不,都在保护我们?”

  “我们睡,他们也可以轮着歇息,暗影五感敏锐,睡着也能感知周围危险。”

  叶云栖感叹,“真厉害……”

  “嗯,还成。”

  秦执淡淡的,但谁人不知,他手下的暗影随便拿出一个都是顶尖高手。

  说完话,房中又安静了下来,叶云栖眼眸微垂,小心松开了手,“好……好了,外面好像没声音了。”

  那手还放在她耳边,手心里的温度传到敏感的耳朵上,烫红脸颊……

  “嗯,”秦执应了一声,将手放开,却没有躺回原来的位置,将她整个人松松圈在怀中。

  太近了,这样的距离,呼吸都喷洒在对方胸口,她半张脸埋在锦被中,热到没法呼吸。

  叶云栖往后退了点,欲盖弥彰,“太,太热了……”

  两人面对面,秦执轻笑了一下,没有拆穿,“嗯,睡吧。”

  那声轻笑很小声,却敲得叶云栖心头发颤,她瞄了一眼那白纱,只有一点月光透进房中,秦执的脸朦胧看不真切……

  叶云栖闭上了眼睛,缩在他身边睡着了。

  黑暗中,秦执睁眼,看向酣甜入睡的人,收拢手臂。

  ……

  第二日一早,几人重新出发,前往西陵城。

  路上几日,叶云栖逐渐适应了马车,至少没有要再停下来吐,看看书看看风景,也就到了西陵城。

  西陵是西南地区最大的城池,只可惜此次没有时间闲逛。

  只吃了一顿饭,补给了些路上需要的东西,就出了城前往雾山。

  雾山巍峨,位置处于西陵和贺州之间,更靠近贺州几分,拔地千尺,危峰兀立,像蛰伏在西南地区的一只巨虎。

  他们说的神医洛寻子,也不算空穴来风,传闻每年洛寻子都会到雾山几次,寻些草药。

  马车行在路上,山路崎岖,越接近雾山,缭绕的雾气就越盛,金色阳光透过朦胧雾气,洒在路面。

  叶云栖趴在马车窗上,墨发只用一根红绳轻拢在脑后,那些簪子她实在是不会用,插上也是歪歪扭扭的,干脆放弃挣扎。

  清风拂面,发丝吹起,漾出淡淡的馨香,她看向远处的山峰,黛色青山,最高的那几座山顶已经有了薄薄的积雪,阳光落下,日照金山,美不胜收。

  “别吹久,落了风寒。”秦执翻过一页书,提醒了一句。

  叶云栖点头,乖巧钻进了马车,脸上被风吹得冰凉,却是格外畅快。

  早前在西陵城,秦一正好找了两个汤暖壶,就放在茶几之下,秦执伸手摸出一个递给她,有外边的锦绣短绒香袋包着,还温热。

  “皤然一器微,有用在冬时。”

  叶云栖随口念叨了一句,似乎有这么一首诗是说古时候的汤婆子,名字不同,却是同一样东西。

  那锦绣短绒的外包做得着实精巧,叶云栖把汤暖壶放在茶几上,一边暖手,一边低头研究。

  绸布上的绿叫翠微绿,金色丝线绣着‘踏雪寻梅’的纹样,内里是兔毛短绒,雪白的短绒从收口处露出一节,毛茸茸软乎乎的。

  叶云栖低头玩得认真,看完了绣工又去看挂在上边的串珠和流苏,微微歪着脑袋,墨色的长发就落在了矮榻上,车窗的风吹进,不时滑过秦执的手背,酥酥痒痒。wWW.ΧìǔΜЬ.CǒΜ

  秦执侧头瞧她,不明白一个普普通通的汤暖壶,她如何能玩得如此专心。

  而此时,一处山石后,十多个人躲藏着,居高临下看着远路上过来的马车。

  这些人一个个样貌粗犷,皮肤黝黑,腰间皆挂着一柄大刀,为首的那位是个光头,身强体壮,左脸上一道伤疤从额角横到下巴,一脸凶狠。

  “都给我听好了,那两辆马车进了咱们的地界就是咱们的!等会儿,一个子儿都不许放过!全抗回山寨去!”

  “是!”后头的手下齐声应了。

  离得最近的那位被光头一巴掌拍下脑袋,“蠢货,小声点!”

  “是是是,知道了大哥,”那人伸头又开了看马车,“不过大哥,大嫂不是说了,咱们‘三不抢’,这马车里坐着什么人咱也没看到啊。”

  这十多个人便是雾山上的山匪,寨子叫兰花寨,规矩是‘三不抢’。

  一不抢赶考的读书人。

  二不抢穷苦百姓。

  三不抢老弱病残。

  领头的那叫王大彪,就是兰花寨的当家,他哼笑一声,毫不留情地踹了手下一脚,“吵吵吵,爷都多久没打劫了,我是那种听媳妇话的人吗??!啊!兰花寨到底是我说了算还是她说了算!”

  王大彪挺起胸膛,格外硬气,手下薅了一把自己的光头,“是是是……”

  “再说了,你大哥我,这般聪慧,那两辆马车外观华贵,不可能是穷人,车外也不是西陵和贺州常用的雕花款式,定然是从远处来的,舟车劳顿,远道而来,车上坐着的怎么可能是老弱病残!!”

  “大哥英明!”那长着络腮胡的手下频频点头,甚至输了个大拇指。

  “少说屁话,等会儿听我命令!”

  “是!”

  “我踏马说了小声点!!!”

  “是!”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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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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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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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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