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全寝一起穿越后我成了太监>第七十四章 小说合集
  长亭县,时严刚刚辞别盛少焱几人,独自往家走。

  前些日一直说大家一起聚聚,他这边一拖就拖了快十天。

  这些天,凡是时严去盛府借读,盛少焱就没少撮合他跟妹妹。

  后来可能看出来二人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盛少焱就歇了当红娘的心思。

  为了避免误会,时严会把藏书带去练武场看。

  纸张的配比调整后大获成功,很快就在书铺里售卖。

  虽然成本低,但是时严并没有让他娘把价格压低太多,他们家如今是有些钱,可是他们有钱无势,他不过一介白衣。

  而在长亭县开了十多年书铺的那位东家听说是有庐江府的关系。

  有钱的,或者习惯的老客轻易不会换书铺,所以他家书铺虽然比老店便宜一点,但并没有影响到太多生意。

  而他家书铺的生意基本靠生活比较清贫的书生和新客的关照。

  家里大头的收入当然不是靠着书铺,主要还是他的两本小说,如今印刷和卖纸也会成为收入大头。

  想必等他年底参加乡试前不但可以再买一套府邸还可以买些仆人伺候爹娘。

  推开家门,老两口今天倒是没有在院子里等他。

  厨房里有动静,想必他娘在烧饭,时严走进厨房,就看到娘亲正在灶台前忙碌,并没有瞧见他爹的身影。wWW.ΧìǔΜЬ.CǒΜ

  "娘,我回来啦,爹不在家吗?"时严问。

  时母回过头,见到是儿子回来了,顿时高兴起来。

  "今天不是和李掌柜结钱吗,你爹去茶楼了,估计快回来了。"时母放下锅铲,擦干净手上的水珠,"我刚刚烧好了菜,你去洗洗手准备吃饭吧。"

  时严点点头,转身出门。

  他去井口边打好水,洗了洗手,一抬头就瞧见他爹回来了,一脸笑容的朝他走来,时田很少有情绪如此外放的时候,想来是遇到什么喜事了,所以才会这般开怀。

  "爹,你捡到宝了。"时严打趣的说。

  时田哈哈笑了两声:"儿啊,你不知道,我今天去茶楼听李掌柜说你的书在盛京特别火,盛京那是什么地方,天子脚下,贵人住的地方啊,你说我能不高兴吗,我儿可真厉害,而且这次除了与李掌柜和墨香书肆分的银钱,到我们手的就有一千一百两。"

  时严惊讶的瞪大眼睛。

  这么多!

  到底是他小瞧了这个时代购买力。

  其实这钱不止是买书的钱还有一些戏班子,皮影班子之类买去的表演钱。

  “对了儿子,李掌柜还有交给我一封信,说是指名给你的,送到茶楼去了。”时田将信函拿出来递给时严。

  "哦,谢谢爹。"时严将信函拆开。

  信的内容不多,只有四句话。

  偏偏阅读起来异常费劲,驴唇不对马嘴的话让时严眉头紧皱。

  不对!

  他把这四句话的第一个相连,居然是《湘菜小馆》,而最后一个字相连居然是《各奔东西》。

  时严心跳加速,手微微发抖,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他不傻,自然猜到了这是一封暗示信。

  他的心跳的更快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激动充斥在胸腔中。

  他曾经也想过他们会不会也在这个朝代,但是他无权无势,不可能跟无头苍蝇一样去找未可知的人。

  科举可以改变阶级,只要他努力往上爬,那么就会有更多的资源人手去寻人。

  只是这时间会很久,但这也是他前进的动力。

  如今他还没出新手村,就已经有人找来了!

  书信没有写名字,想必是为了以防万一。

  在异时空老乡见老乡未必会两眼泪汪汪,为了保护自己安全,他可以理解。

  但是!

  不留名字!不留地址!他怎么回信?怎么告诉他们是他,是他时严!

  也不知道是那三个大傻子里的哪个,时严气的胸口不停起伏,差点没憋过气去。

  罢了罢了,既然是通过他的书和笔名猜到的,又知道他的地址,那么就一定和墨香书肆有关系,墨香书肆分店很多,他也没办法挨个去查。

  最快的办法就是在这一本小说,并且在书里要明示这位大傻子!

  让想想,这本什么呢。

  不能太长的,要快速印刷售卖出去的。

  那就选本短篇小说吧。

  小景逐日?阿华奔月?明明补天?

  子华填海?景子尝百草?清明王母?

  要不然写个凄美点的《梁子华与祝清明》?或者《阿景幽魂》?

  算了,干脆都写吧!写个合集故事。

  时严摸摸最近开始冒胡茬的下巴,这回该知道泸台居士是谁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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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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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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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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