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他召唤出来了龙雀。
此时的龙雀,全身散发着五彩的颜色,异常光彩亮丽。
它的战斗力越来越强,已经变得非常彪悍。
若是在以前,它肯定不会将秦宵放在眼里,甚至还可能会攻击秦宵。
如今,它已经变得非常乖巧、听话。
龙雀见到秦宵后,乖乖问好:“见过主人。”
秦宵也越看越觉得龙雀入眼了,也不瞒着,径直说:“我现在中了诅咒,你能感觉到吗?”
“哪个混蛋干的!让我杀了他!”龙雀开口骂道。
秦宵翻了个白眼,“先回答我的问题。”
“什么问题?”
“你能感觉到我中了诅咒吗?”
“没有啊。”
“那你现在能看出来吗?”
“主人稍等。”
龙雀说完,立刻凝聚气机,但见双眼放出异常的光芒。
然后,龙雀就盯着秦宵的身体探查起来。
突然,他发现秦宵小腹部的位置有一个米粒大小的金丹。
但是,金丹之上却沾染了一些黑色物质。
龙雀惊呼道:“主人,到底是谁害得你?好狠毒的手段啊!他竟然直接污染了你的金丹。只要你调动力量,你就会遭到侵蚀。主人,这种诅咒我可从来没见过。”
秦宵问道:“你能看见?”
“能。但是,我却帮不了你。”龙雀有些遗憾。
“金丹啊。呵呵,果然手段毒辣。”
秦宵苦笑一声。
凡是修士,必须有金丹护体。
只要修炼,也必须要经历金丹境。
而吕剑直接在秦宵的金丹上下了诅咒,这就是绝了秦宵的修仙之路。
按照秦宵的理解,他要想解除诅咒,只好取出金丹。
但是,他也就废了。
或者,直接将金丹自爆,但是,人也会死。
由此可以看出,吕剑到底多么憎恨秦宵。
当然了,秦宵也能理解。
毕竟,秦宵可是毁了人家数百年的基业啊。
好在,没让春生出事。
秦宵收起龙雀后,便努力让自己接受如今发生的一切。
总之,仙界能人辈出,一定会有办法解除他的诅咒的。
只是,他还不知道春生也遭了诅咒。
此时的春生,被一团黑色的雾气所笼罩。
雾气中,有个声音传出:“杀了秦宵!杀了秦宵!他现在中了诅咒,你杀他,易如反掌!”
春生努力抗争着那股力量,直摇头:“不!我不会杀他的!他是我最好的朋友!”
“最好的朋友?哈哈……可笑至极!他可是把你当做诱饵啊。他自私自利,什么时候在乎过你的死活?”
“不是的。他是为了消灭青松山才那么做的。”
“消灭青松山,为什么要利用你?”那个声音中充满讥笑。
“他明明知道真相,却为什么不告诉你?这就是你口中的最好的朋友?”xǐυmь.℃òm
“他也可以当做炼丹材料,但是,他为什么没去做?反而让你身陷险境?”
“呵呵,朋友?都不过是相互利用罢了。”
“如果真是朋友,他会想尽办法拦下你。结果呢?他眼睁睁地看着你一步步走入陷阱。”
“他不过是一个名利之徒!他消灭了青松山,他就能获得监天司的重用。届时,他去了京都,又岂会还当你是朋友?”
“秦宵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为了自己的前程铺路而已。你居然还把他当做是朋友?真是可笑至极!”
那个声音在说着,也在不断的侵蚀着春生。
渐渐的,春生失去了理智。
“对!秦宵是在利用我!”
“他是个混蛋!垃圾!他利用我当诱饵,自己却获得了巨大的利益。这也能叫朋友?”
“简直就是无耻之徒!”
“在银杏村,他可以拦下我,但是没有。他巴不得我被当做炼丹材料。”
“在青松山,他可以告诉我真相,但是没有。他心里只有自己!”
“这种人,根本不配活在世上!我要杀了他!要让世人看清他的丑恶嘴脸!”
春生抬起手,看着手掌中滋滋作响的雷电,疯狂大笑。
这种力量充斥全身的感觉,让他有了前所未有的快感。
“呵呵,杀秦宵!谁也拦不住我!”春生双眼血红。
“好!有志气!不过,不是现在。”那个声音又响了起来。
“为什么?我现在就要杀了秦宵,夺回属于我的一切!”春生双手攥拳,却发现那股力量好像在削弱。
“怎么回事?为什么力量会消失?”春生再次攥拳,但力量却快速消失。
“呵呵,看到了没有?没有我的力量,你连个屁都不是!”
那个声音冷笑道:“秦宵自然是要杀的,但不是现在。你现在,还需要融合我的力量。要不然,你去了,只会送死。”
春生咬了咬牙,怒道:“要多久?否则,监天司的人就回来了。”
“呵呵,一天足够了。明晚,你就可以完全融合我的力量,可以将秦宵的狗头踩在地上。所以,你现在要听话。”
那个声音说完,便将所有的门窗关了起来,并开始疯狂侵蚀春生的身体。
此时此刻,在银杏村那棵高大的银杏树上,朱彦正看着春生的宿舍。
他明显感觉到,那里发生了一些奇怪的事情。
刚才,他察觉到了魔族的力量。
但是,那种力量转瞬即逝。
如今,他非常确认,那种力量出现在了春生家。
“小东西,藏得够深啊。要是被秦宵知道了,他该多伤心。”
朱彦跳下银杏树,若无其事地回了村署。
第二天晚上,春生提着一壶酒到了秦宵家。
“秦哥,晚上有事吗?没事的话,咱们喝两杯?”春生笑问道。
秦宵满脸笑意:“我倒是没事。不过,你的身体能喝酒吗?”
“昨天就好了。能喝。哟,万福客栈又给你送好吃的了?”
春生用手拿起一块牛肉扔进了嘴里,吃的津津有味。
秦宵摆好碗筷,要接过春生手里的酒壶,却被春生拒绝。
春生说:“秦哥,今晚我负责倒酒。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怎么能让你倒酒呢?”
说着,春生给秦宵倒上了一碗酒,给自己也倒满了。
秦宵也没跟春生客气,举起碗,说道:“来,秦哥,我敬你。感谢你救了我的命。”
秦宵将酒一饮而尽,“如果你还叫我叫秦哥,以后就不要再提我救你的事情。”
话音刚落,门口有人敲了敲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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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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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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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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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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