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严金花的这个性格,其实跟她的出身和过往经历,关系很大。
可以说,是过去的一切,造就了现在跟荆棘树一般的狂暴金花。
要说严金花家当初也算是地主人家,但是家里头爹妈一气儿生了八个女儿,到了第九个才得了个男孩儿,所以地主家搞得也挺困难。
作为家里的老五,上头能有能干的姐姐们,下头有会讨好爹妈的妹妹和弟弟,夹在中间的她,在家里就算是可有可无的存在。
所以在她十岁的时候,就被过继给了严家在这大石公社的远房亲戚。
不过老实说,严家阿爸,对严金花也算还行,过继及时不说,选的人户也不错。
严金花的养父家,三代贫农,养父在严金花生父的资助下,去大厂子里当了几年学徒,成了个翻模工人。
当初过继的时候虽然没考虑太多,但是阴差阳错的,倒是让严金花躲过了一劫。
而且当初把严金花过继给人家的时候,严金花的生父还给了她两盒首饰......这对于一个有八个女儿的家庭来说,算得上是大手笔了。
当然,严金花的生父,对严金花的弟弟那是更不错。因为在情势马上就要紧张起来的时候,老头儿就变现了所有家产,带着儿子,去了维多利特殊地区......
话说远了。
就说严金花去了那养父家,人家家里头原本也有俩儿子,养父人倒是不错,但是养母却凶的很,在她眼里,严金花就是他们家的童养媳。
给人当童养媳,本也不是什么开心的事儿,严金花养母又苛待于她,两个继兄更不是什么善茬......
女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没有得到过什么善意的引导和看顾,于是心中那些柔软和脆弱,在现实的磋磨下,变成了披在身上的一根根钢刺。
她觉得,只有凶悍的人,才不会被欺负,才能保住自己的清白,才能守住自己的钱财。
所以严金花的凶悍,不是从嫁给宋家康才开始的,她从少女时期开始,就用自己的凶悍,捍卫自己的尊严,保障自己的生存.......
后来因为特殊原因,严金花的养母嫌她这个出身,万一被有心人揪着不放,会连累他们家,于是便放手让严金花嫁给了宋家康。
出嫁的时候,严金花也没啥嫁妆,从老家带出来的两盒子的首饰,也被养母偷摸着或掉包或偷藏掉了不少。
她的气愤与委屈,没有任何人知道。长期的缺乏安全感,也让她不想跟任何人分享自己的过往和情绪。
于是现在,她就成了中字巷,最讨人厌的悍妇。
可现在,这位悍妇面对三嬢嬢的埋怨,却说不出一个字来。
“金花嬢嬢,你这......咱不会做饭没关系,咱可以学对不对?但是你做饭这个敷衍的态度,就真的不行!你瞧瞧你这青菜切的.......一根青菜切完变成一条青菜,这都连着呢,我油锅都热了,等着青菜下锅呢!”
三嬢嬢一边埋怨,一边手起刀落,咔咔几下,就把青菜给切好了,“看见没?下刀的时候你得用力啊。我看你切草料还挺有劲的,怎么切青菜就没劲了呢?”
说完,三嬢嬢捧着青菜就要往灶间去,可走了两步,却又回头喊了声:“金花嬢嬢,你还是进来跟我学学怎么做菜饭吧。”wWW.ΧìǔΜЬ.CǒΜ
“这有啥好学的......”严金花嘀咕归嘀咕,可脚步却一点没落下。
跟着三嬢嬢就进了灶间,她却还在嘴硬,“我就看看你有没有浪费我家的米。”
边上门外宋家的几个孩子,都偷偷的笑,三嬢嬢说的不错,可以多说点儿。
他们也是难得看到凶悍的母亲,低眉顺眼的样子。
啊呀,今天真是开心。
又有猪油渣菜饭,又有红烧肉.......
‘吸溜溜~’写着功课的毛头,口水流了一地......
三嬢嬢的红烧肉,已经炖上了,那肉香夹杂着三嬢嬢自己不知道哪儿去弄来的香料的味道,盘旋在宋家的宅院顶上,让人分神。
穿越到现在,没吃过一顿正经肉的叶秋彤,这会儿已经被香得精神涣散了。
她只能坐在叶建良旁边,捂着肚子看着天,然后跟叶建良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老叶,肉好香啊,我现在好想吃啊。”
“嗯。”叶建良点了下头。
“我婶娘烧的红烧肉,那可真是好吃极了。一块块肥润的肉上,裹满了粘稠红亮的汤汁,夹起一块来,那酥软肥弹的肉,就像在筷子上跳舞。”
“嗯.......”叶建良闭上了眼睛。心里头默默祈祷着,祖宗啊,你可bie说了啊!小老头儿我口水都快滴下来了啊!
可叶秋彤却实在闭不上嘴,她还在说:
“配肉吃的菜饭里,洒满了猪油渣,油亮亮的米饭夹杂着猪油的香味,直冲鼻腔。然后,在菜饭上放上一块红烧肉,再浇一点红烧肉的汤汁在上面,啊呜一口......”
“救命啊!!!别再说了!!”在不远处的方凳上做功课的毛头崩溃了,“求求了,别再说了,我实在是听不得了,我再听到一句红烧肉,我这功课就没法写了!”
叶宝国舔了舔嘴唇,拎起毛头的本子,跟叶秋彤展示了下,“堂姐!真的别再说了,你看看,这本子上都是他的口水啊!”
一旁的宋卫国,默默擦掉了本子上写的一行‘红烧肉’......
怎么回事?他刚才明明在写‘永远拥护’的。怎么写着写着,就变成‘永远拥护红纱肉’了?
他咽了咽口水,定了定心神......却发现从厨房里飘出来的香味,像是夺人魂魄的鬼,让他根本定不下心来写字。
此时,已经沿着院墙跑到外面去的宝芬正在跟一起出来的宋小弟说:“这块墙皮,味道好好啊。你闻闻!”
接过宝芬递过来的墙皮,宋小弟‘咔嚓’就是一口,“唔~好厉害的墙皮,是肉味的!!”
“是吧?!不过你今天少吃点墙皮,一会儿吃肉。”宝芬好心劝了一句。
宋小弟非常听话,他乖乖把墙皮藏在裤子口袋里,“先吃肉,好吃的墙皮明天再吃。”
“好呀好呀,”宝芬牵起宋小弟的手,“回去吃肉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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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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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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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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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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