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来人,曹斌有些诧异。
他不记得自己或者高启盛叫了店员,而且点的东西早已经上全,酒都喝光好几瓶了。
这时候白金瀚店员进来做什么?
但还没等他想通这店员是怎么回事,便看到了对方手中拿着的酒。
人头马路易十三。
“怎么拿了这么贵的酒?”
曹斌转过头,诧异的看向高启盛。
不是吧,自己这个同学,这次竟然请客喝这么贵的酒?
曹斌是富二代,本人比较爱玩,朋友也多。
自然认得人头马路易十三这种鼎鼎大名的酒水。
他甚至喝过几次,知道价格非常昂贵。
这年头各种商务聚会、娱乐场所酒水中的牌面就是这些外国酒,也就是所谓的洋酒。
人头马路易十三更是其中最贵的酒水之一。
至于后世的某个市值惊人,被视为高端酒代表的酒水,在这时候还是名声不显的酒水。
甚至在有些场所都会直接把这个当做赠品。
这瓶人头马路易十三有多贵?
之前他们在凤祥大酒店吃饭花了几百块,在这白金瀚的消费估计也有几百。
加起来也买不了这瓶酒。
翻个几倍都够呛。
所以高启盛买这种酒,曹斌非常诧异。
“驴哥?”
这时,高启盛也注意到了门口的疯驴子,立刻站起身,笑着走过去打招呼。
???
这是怎么回事?
难道这人不是店员?
高启盛的反应,让曹斌更加诧异。
看他的表情,应该是和这个人认识。
那么说这人也就不是白金瀚的店员,而是高启盛的朋友。
来这里估计是碰巧知道他们在这,所以来看看?
至于对方手中的人头马路易十三......应该是对方买的酒。
原来如此。
曹斌很快便有了猜测。
这样才合理。
高启盛点了人头马路易十三有些太让人难以接受了。
因为这个酒太贵,高启盛买不起。
不,准确的说不是买不起,是舍不得买。
之前高启盛直接给他拿了两万介绍费,经济实力还是有一些的。
要说能不能买起人头马路易十三,那还真说不准,但舍不得买是一定的。
毕竟只是一瓶酒水,一般人谁闲的没事会买那么贵的酒。
就算是曹斌也舍不得。
这很正常。
假如一个人有十万存款,他会用八万块买一瓶酒吗?
如果会,那这个人可能脑子有问题。
所以曹斌觉得这个拿着酒的人应该是高启盛的朋友。
不过......高启盛现在混的是真好啊,竟然认识这种人物。
看来自己确实得改变对高启盛的看法了。
曹斌心中想着。
于是,他也跟着高启盛起身,朝门口走去。毕竟是买得起人头马路易十三的人,值得结交一番。
曹斌算是个比较精明的富二代,立刻想到了许多事情。
“老板?!”
这时,一旁高启盛的声音传来。
声音中透着惊讶、诧异。
老板?
难道这个穿着黑色西装的人,就是高启盛的老板?
难怪难怪。
怪不得高启盛这家伙短短几个月,就变成这样。
不仅变得有钱了,而且和之前有了天大的差别。
原来是跟了一个有钱的老板。
他老板能带着人头马路易十三过来,不仅有钱,想必也是比较看中高启盛这个人的。
看来这个朋友的价值得重新评估......是个值得继续深交的人。
不过......这个高启盛的老板泽怎么有些熟悉的样子。
似乎在哪里见过?
曹斌有些奇怪。
他转过头,看向保包间大门,想要仔细看看高启盛老板的模样。
但这时候他发现,那个拿着人头马路易十三的人身后,还有一个人。
那年轻人容颜俊朗,穿着黑色风衣,显得身材更加欣长。
“这人......也好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
看到后面那个年轻人,曹斌眉头紧皱。
另一边,高启盛已经走到包间门前,他惊喜的看着自己老板,“老板,你怎么在这?”
徐泽看了他一眼,“这是我家的场子,我在这不很正常么。”
而后继续说道:“王瑞说要照顾我家生意,就来白金瀚玩了,碰巧看到疯驴子,说你在这,来看看你。”
“哦哦,”高启盛恍然点头,原来是这样。
他只知道自己老板和王总有饭局,并不知道他们还会来白金瀚,更不知道自己老板泽呢怎么会来到自己的包间。
反应过来后,他又立刻跟一旁的疯驴子打招呼,“驴哥,多谢你帮我订这个包间。”
“没事。”
接着他又位双方介绍,“阿斌,这位是我的老板,徐泽徐先生,这位......是驴哥,我们的包间就是他帮忙订的。”
“老板、驴哥这是我同学曹斌,。”
“徐......徐少、驴哥。”
曹斌咽了咽口水,嗓子有些发干。
之前他就觉得眼前这两人眼熟,听到徐泽和高启盛的交流,瞬间就想起这个人是谁了。Χiυmъ.cοΜ
徐泽,白金瀚老板,京海大哥徐江的儿子!
曹斌之前见过这位徐少两次。
一次是跟着朋友来白金瀚时见过,另外一次是跟着长辈参加宴会,当时看到了京海大哥徐江和他的两个儿子。
其中一位,不正是面前这位徐少么?
所以刚才见到这位时,才会觉得眼熟。
至于另外那位,拿着酒的人,是白金瀚员工。
似乎地位还不低。
白金瀚这地方曹斌来过许多次,见过疯驴子好几次。
当然,这个人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位徐少,竟然是高启盛的老板?
怪不得,怪不得高启盛现在这么有钱,怪不得只过了几个月,高启盛身上竟然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原来是成了这位徐少手下的员工。
这位的父亲,可是整个京海市最著名的大哥啊。
在整个京海市都排得上名号。
只要有些地位的人,谁不知道徐江?
就算是那些消息不太灵通的人,或者只经商的人,也知道这位是京海市著名的企业家。
那是上过报纸,接受过表扬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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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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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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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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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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