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狩猎1986>第227章 恶魔之眼
  杨小军在林子里转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发现了一处野猪路过的踪迹。

  根据踩踏的痕迹来看,野猪几乎不止一次路过,蹄子印密集,且新老交替。

  “小军哥,咱就在前面的三棵树中间下套子吧,省得打桩了。”

  “跟我想的一样,走。”

  说干就干,二人来到呈三角形的三棵树中间。

  三棵树只其中一棵较粗,剩下的两棵也就大腿般粗细,不过用来做桩足够用了。

  “小军哥,你准备用什么套子?套脚还是套脖子?”

  “套脚吧,套脖子风险大,遇见体型大的怕不上钩。”

  “嗯,那行,我来挖地洞。”

  大鹏用斧子把地上杂乱的树枝清理掉,野猪套子需要的面积比兔子大多了,至少也得一个小桌面那么大才行。

  清理掉地上的树枝,他开始挖起了地洞。

  杨小军也没闲着,开始把钢丝打上结,并把大拇指般粗细的弹簧卡扣接上。

  随着日新月异的变化,捕兽工具也是越来越先进,省时省力不说,捕捉机率也大大增加。

  老一辈设陷阱基本上都是一些自制的,比如挖个坑,要么就在树上吊东西,虽然杀伤大,但费时费力。

  有时候设置一个陷阱都得大半天,而且需要两三个人搭手才行。

  大鹏坑挖好了,也就三十公分左右,不需要太深。

  “小军哥,差不多了。”

  “嗯,马上好。”

  杨小军把他手中的钢丝索紧了紧,确认没问题后,把套子放在坑中。

  套子放好,又在上面盖了一层树枝掩饰,同时把新翻上来的泥土清理掉。

  野猪的鼻子特别灵,尤其是对泥土的味儿很敏感。

  它们整天几乎都是泡在泥潭里的,也算是玩泥巴的鼻祖了。

  做完这些,杨小军在套子上层撒了一层厚厚的玉米粒,用来引诱野猪。

  食物放好后,野猪套子算是大功告成了。

  下套子其实和买刮刮乐差不多一个意思,能不能中奖全看运气,和围猎不同,看不见摸不着。

  二人在林子里一直转悠到下午四点半,整整用了四个小时才把所有的套子下完。

  这玩意儿看着不累,确实挺费功夫。

  歇了会儿,杨小军便下山了。

  回到村子太阳刚好落山了,晚霞映红了半边天,错落有致的屋子被霞光照耀的熠熠生辉。

  不少人家的烟囱升起寥寥炊烟,开始做晚饭了。

  杨小军刚到翠花家门口,看见家里的烟囱也冒烟了,心里暗想。

  “咦,难不成嫂子回来了?”

  “不对啊,中午他回来时没听说今天要提前回来。”

  带着疑惑,杨小军到家进了锅屋。

  贝贝踩着凳子站在锅旁,手上拿着碗正在往锅里倒东西。

  杨小军突然出现,吓了贝贝一跳。

  “贝贝,你这是做什么呢?”

  他连忙走过去询问,怕他烫着。

  贝贝憨笑的挠挠头,道:“小叔,我做饭给你吃,你跑山那么辛苦。”

  “你小子,快下来,谁让你做饭了,锅都够不着。”

  杨小军一把将他从凳子上抱下来,心里暖暖的。

  他看了看锅中除了米以外,还有绿豆。

  “贝贝,你小子可以啊,还知道放绿豆呢?”

  贝贝有些不好意思道:“其实我也不懂,刚才去隔壁问了李奶奶,她说喝绿豆汤不会中暑,我想着小叔你跑山辛苦,多喝点儿。”

  “嗯,没白疼你。”

  杨小军本来挺累的,被贝贝小小感动一把,脸上的疲惫之色一扫而空。

  叔侄俩忙活做晚饭。

  晚餐很简单,煮了一锅绿豆汤,炒了一盘酸辣土豆丝,蒸几个馒头,大功告成。

  吃完饭,杨小军在院子里冲起了凉。

  贝贝放下碗筷,道:“小叔,我带虎子它们去玩会儿啊。”

  “嗯,去吧。”

  两狗一左一右跟着贝贝,煤球趴在虎子背上,大白被他拿在手上。

  杨小军不经意瞥了一眼,忍俊不禁。

  小小年纪,遛狗逗鸟样样会,长大了还得了。

  洗完澡,因为明天一早要去上山起套子,他早早的就回屋睡下了。

  晚上八点。

  淑慧迎着月色赶回来,怀里还揣了五六个活珠子。

  本想着给杨小军和贝贝吃,谁知俩人睡的一个比一个沉。

  人家说这玩意儿得趁热吃,隔夜就不鲜了。

  思来想去,她来到杨小军房里。

  “小军。”

  淑慧拍了拍他。

  杨小军闻声伸手一摸,拽住灯线,轻轻一拉,“哒”的一声,灯泡发出暗黄色的光。

  “嫂子,才回来啊?”

  “嗯。”

  “锅里给你留的有饭。”

  “我吃过了,快起来,看我给你带什么好东西了。”

  淑慧把口袋热乎乎的活珠子掏出来,在他眼前晃了晃。

  “鸡蛋啊。”

  “不是鸡蛋,是活珠子,今天一炕房老板到店里吃饭,我找他匀的,说是可有营养了,我和英子都没舍得吃。”

  “活珠子啊,嫂子你吃吧。”

  杨小军一听这名字就浑身难受,他挺喜欢吃鸡蛋的,也挺喜欢吃鸡的,但偏偏两者结合的东西吃不来。

  嫂子眉头微蹙,塞了四个给他,道:“我不吃,大老远给你带回来的,赶紧吃了,人老板都说了,这个得趁热吃,鲜着呢。”

  “嫂子,你确定老板是这么跟你说的?”

  “没错啊,说隔夜就不鲜了。”

  杨小军面露苦笑。

  这玩意儿就是两极分化,喜欢吃的确实有瘾,但对于不喜欢吃的人来说,它简直就是恶魔之眼。

  淑慧催促道:“赶紧吃,别浪费了。”

  “行吧。”

  杨小军坐起身,想着她大老远揣回来的,反正也不是毒药。

  “嫂子,我吃过饭了,吃不了这么多,你尝两个。”

  “吃一个吧,吃多发胖。”

  淑慧从没吃过活珠子,也有点儿好奇。

  她拿过两个活珠子相互一敲,准备剥壳吃。

  谁知其中一蛋壳裂开一股水流了出来,把她裤子都溅湿了。

  “啊呀!”

  “好多水。”

  “嫂子,快用嘴吸,营养都在汤里面。”杨小军急声提醒道。

  “哦哦哦。”

  淑慧连忙用嘴吸溜着汤汁,汁水太多,顺着她的嘴角流了出来。

  活珠子自带汤汁确实鲜,比海鲜汤还要鲜。

  她吸溜完里面的汤汁,咂咂嘴:“军儿,汤挺好喝的,鲜。”琇書蛧

  “是嘛。”

  杨小军也试了试,味道确实还不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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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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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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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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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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