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拿出手绢,说来找钱大小姐,站在门口的丫鬟就进去禀报了。
很快。
钱大小姐来到门口。
江雪冲她挥手。
“你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吗?”钱大小姐迎了江雪,想带她回自己的院子。
“我就不进去了,我是来把手帕给你的!”
“这……”
“我要离开江南啦,要去神医谷,我想以后这个手帕就用不到了,我本来想留在身边当个牵挂,但是我怕你总惦记着我,所以就来还给你。”
钱大小姐失笑:“这一辈子长着呢,你只要把这个手绢留在自己身边,以后还是可以来找我。”
“可是,我不会回来了。”
“为什么?”
“因为我没有家,就算再来江南也不一定来到这里了,我想以后再出现在你面前,倒不如趁着你还记得我的时候,跟你好好道个别。”
钱大小姐有些动容:“为什么要跟我来道别?”
江雪:“因为你长得好看。”
她就是这么肤浅的一个人。
帮钱大小姐是因为她长得好看,想来跟她道别也是因为她长得好看,若非如此,她只会跟帮她的几个大姨道别。
钱大小姐轻轻握住她的手:“我很难忘记你的,所以如果你以后来到江南,要是记得我,还是可以来找我,没有这张手帕你也可以来找我。”
江雪点点头。
她把手帕交给钱大小姐后就离开了。
钱大小姐身边的丫鬟惊讶:“小姐,我以为她特别过来跟你道别,是为了问你要钱呢。”
钱大小姐看着手里的手帕,缓缓叹了口气:“如果是那样,那倒好了。”
“小姐,我不明白。”
“这样我以后就可以不用牵挂她,不像现在我永远都会记得她了,她呀,口口声声说是来道别的,倒不如说是来交我这个朋友的。”
“可她不都要走了吗?”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丫鬟不解。
钱大小姐笑了笑,并没有解释。
其实。
这就好像她每次看到荷包,就好像娘亲从未离她远去一样。
有些人虽然走了,但是他们却永远留在了自己的心里。琇書蛧
……
江雪用了一天时间道别,在自己的小屋又住了三天后,才开始朝神医谷去。
她来到神医谷,并没有急着找君小墨他们,而是参加了笔试。
通过了四五场考试后,她有了参加神医谷最终试炼的资格。
“喂,乡下来的丫头,你衣服都这么破了,也不知道换一件啊。”一个衣着艳丽,仰着下巴的小女孩不屑地看着江雪。
江雪并不理她,只是似笑非笑地瞥了她一眼。
“你!你这是什么眼神!”
“觉得你穿得人模狗样的。”
“你骂我是狗!?”
“不然呢,你为什么张嘴咬我?”
江雪打了个哈欠,眯起眼睛,凑到她面前:“哦,我知道了,你是尉迟浅浅吧,什么项目都是第二的感觉怎么样?”
江雪所有项目都是第一。
尉迟浅浅则全都是第二。
没有了江雪,尉迟浅浅就可以得到第一。
尉迟浅浅咬牙切齿:“你得意什么?我是尉迟家唯一的大小姐,你是什么?你不过就是一个乡下来的野丫头,到时候留下来的人一定是我!”
“又不是只能留下一个,这么激动干什么。”
“你懂什么!我要进君小墨创建的剑舞阁,当他唯一的副阁主!”
剑舞阁?
江雪皱了皱眉:“他什么时候创建了这个阁?”
“管你什么事?那是好几天前的事了,他一回神医谷就创建了这个阁,我的目标就是进入他的阁!”
“唔,那没事了,我要去南小小的竹寒阁,我们目标不一样。”
“怎么可能,他们说你就是要去剑舞阁的!”
“谁说的?”
“剑舞阁的人啊。”
谈话间。
尉迟浅浅突然尖叫了一声,朝着前方奔跑而去。
江雪无语地揉了揉耳朵,朝她跑去的方向看了一眼。
只见,君小墨静静地站在那,一身黑衣,阳光打在他的身上,像是给他添加了一层薄薄的金粉。
江雪微微怔住。
他身上,隐隐的帝君之势,真是很帅。
尉迟浅浅一脸羞红地看着君小墨:“君阁主,我是尉迟浅浅,我可不可以进你的阁啊?”
君小墨并没有看她,而是直接走到了江雪面前。
“你干嘛过来,没看到人家小姑娘在跟你说话吗?”江雪扯了扯嘴角。
“小小和娘亲要见你。”
“南烟姨母想我了呀?”
“嗯。”
“那好,走吧。”
君小墨对她伸手。
江雪不明所以地看向他。
君小墨非常自然地握住她的手腕,带着她离开。
周围的人懵了。
“君阁主主动牵她的手!”
“诶,你们听到了吗?这个江雪好像和南烟谷主还有小谷主认识!”
“而且君阁主对她也不一般。”
尉迟浅浅狠狠咬住下唇,目光像是能喷火似得盯着江雪的背影。
她委屈又愤怒地说:“有什么了不起的,一个乡下丫头,就算和谷主他们认识,也上不了台面!”
其他人纷纷附和:“是啊,也不知道她一个乡下来的,连好衣服都没有一件的人,怎么敢来神医谷的,她有钱买那些珍贵的草药吗?”
“说不定人家可以去采呢。”
“就她那细皮嫩—肉的,小心被野人吃了吧!”
“哈哈哈哈,也说不定是被野人带回去当媳妇儿了。”
跟尉迟浅浅关系比较好的几个人,一直在拿江雪开玩笑,尉迟浅浅的心情才好了一些。
她冷笑:“就是,她那种人,就该去嫁野人!”
“浅浅,你去把君阁主抢过来呀!”
“就是就是,我们浅浅这么国色天香,那个江雪哪能比!”
尉迟浅浅骄傲地仰着下巴,显然,她本人也这么觉得。
南烟在神医谷后面,开发了一块地,弄了一个叫桃花源的地方。
这里开满了桃花,景色宜人,风景独特,有山有水。
江雪特别喜欢。
她身边的君小墨瞥了她一眼:“怎么这么晚才过来?我以为你最多一天就来了。”
江雪低着头,笑了笑:“对我的小屋子有感情了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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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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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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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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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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