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花蕊听得忍俊不禁,这陈轩,也太坏了吧?
不过我喜欢!
身后,赵通运和罗氏,包括现场的宾客,却一个个寒蝉若惊。
这罗征,怎么说,也是乞丐城的城主,背后,站着北境王。
陈轩,莫不是要和北境王作对?要和整个北境为敌?
简直不敢想象!
“陈轩,你敢!”
王富贵急了,说话的时候,脚都在发抖,毕竟,这陈轩就是个疯子,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身后,罗征脸色阴沉,牙齿都快咬碎了。
“陈轩,你以为你赢了吗?想动我,还得看你有没有资格。”
话才说完,就见一个人影,一步一步,往此处走来。
来人人高马大,身着布衣,手里,提着一把大刀,人还未到,浓烈的杀气,扑面而来,让空气中的温度,都似乎冰冷了几分。
陈轩眉头一挑,下意识抬头,不经意间,和来人四目相对。
冷漠的目光,让他下意识打了个哆嗦。
狠人,这绝对是狠人,绝对是杀人不眨眼的那种。
“狂刀朱厌?格老子的,他,他怎么来了?”
洪八大惊失色,就跟见了鬼一样。
“怎么,这家伙很厉害吗?”
“格老子的,那岂止是厉害,简直是生猛啊。”
洪八深吸口气,和陈轩解释道:“这家伙,从小对刀法痴迷,就跟走火入魔了似的,不但杀了父母妻子,连刚出生的亲生儿子,都被他一刀给砍了,说是为了练刀法。”
“格老子的,上一任城主,就是被他一刀给砍了,城主府上千名护卫,直接被他少了一半,要不是北境王来得及时,估计得把城主府给屠了。”
“真的?这么牛?”
陈轩瞪大眼睛,果然,不管哪个年代,都有这种狠人啊。
“连孟天策都亲自出马了,他怎么还能活到现在的?总不可能连孟天策都治不住他吧?”
“帮主,这你就大错特错了。”
洪八郑重摇头:“格老子的,要是北境王亲自出手,这家伙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可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家伙居然活下来了,只不过很少进入城主,更不能随意杀人。”
“可即便这样,城外的野兽,包子老虎啥的,几乎都被他杀光了。”
尼x,这算什么狂刀?分明是个变态吧?
陈轩心里无语,看着朱厌一步一步走来,不知为何,右眼皮不受控制的跳起来。
与此同时,朱厌脚步停下,一双眼睛看向罗征。
一瞬间,罗征浑身一颤,狠狠咽了口唾沫,眼里满是恐惧和忌惮。
“狂刀,你可算来了,他,就是我说的陈轩,对你来说,应该不难吧?”
说完,又觉得不放心,继续道:“当初为了从北境王手里保住你,我可付出了不少代价,这个人情,欠了不少年,应该能还了吧?”
“能!”
狂刀毫不犹豫,声音沙哑,却自信十足。
“你的承诺!”
罗征松了口气,心里大喜过望,看向陈轩的目光,像是看着死人。
“哈哈,好说好说!”
“狂刀,只要你取下他首级,再杀光这群乞丐,便可离开乞丐城,从此,自由自在,不受任何束缚。”
刷!
狂刀手里大刀一闪,瞬间抵在了罗征眼前。
明晃晃的刀锋,吓得罗征双腿一软,脸比蜡烛还要白。
“你发誓!”
“是是是,我发誓,我发誓!”
“我罗征再次保证,今夜过后,与狂刀朱厌,再无任何恩怨瓜葛,你大可离开乞丐城,恢复自由之身。”
哆哆嗦嗦的说完,只觉得浑身一轻,就见朱厌已经收了大刀,一步一步,朝着陈轩走去。
呼!
罗征长舒口气,这才发现,自己的脸颊和后背,已经全是冷汗。
“姐夫,这家伙真的靠得住吗?那什么丐帮,可足足有上万人啊。”
王富贵这才敢小心翼翼的上前,依旧有些不放心。
“嘘,闭嘴,你不想活了?”
罗征瞪他一眼,依旧心有余悸:“放心吧,他一人就足矣把陈轩弄死,至于拿下小乞丐……”
“把领头的杀了,剩下的,便不足为据,谁要不服,杀了便是!”
“真的?”王富贵大喜:“哈哈,姐夫,咱们的好日子,终于要来了。”
……
与此同时,距离赵家府邸不远处,一座小亭子,屹立不倒。
亭子里,灯火摇晃,一个妖娆妩媚的女子,端坐着看向赵家府邸,精美的脸颊,露出玩味的迷人笑容。
“啧啧,连狂刀朱厌都出山了,今夜这戏,可是越来越热闹了。”
“阿酒!你觉得,陈轩,能躲过这一劫吗?”
身旁,是一个年轻壮汉,闻言,好不犹豫的点头。
“可以!”
“哦?这么肯定?”
壮汉恭敬道:“主上看中的人,觉不会输!”
“这样啊!”
白灵眼波柔转,惹人之极,想起和陈轩在大楚皇城的恩怨情仇,脸上,不由带上一抹红晕。
“本想着,来个雪中送炭,没想到,会是这个局面!”
“也罢!那便再看看吧,他若能过这一劫,便再好不过,可若过不了……”
“断了翅的雄鹰,连落了水的鸡,都不如!”
……
另一头,随着朱厌一步步走近,赵通运夫妇,和一众宾客,下意识躲得远远地。
朱厌身上冰冷的气息,让他们几乎连直视的勇气都没有。
就连赵花蕊,也倒吸一口凉气,下意识有一种很恐惧的感觉。
倒是陈轩,心里微微凌了一下,不过很快,就一副笑眯眯的表情。
“哟,这气势不错啊,有没有兴趣,做我的保镖?”
“等小爷我征服了中原,可以给你个大将军,大元帅啥的当当!”
有句话咋说的来着?人不狠,站不稳。
可作为现代人,陈轩真的受不了这种打.打杀杀的感觉,更做不到把人命当做草芥。
换句话说,就是不够狠。
很多时候,这可是大忌!
而面前之人,不但杀伐果断,这一身杀气,连他都有些忌惮。
若是能把他收为己用,那就再何时不过。
可出乎意料的是,朱厌仿佛没听到他的话。
直接扬起手中的大刀,二话不说,朝着他便砍了下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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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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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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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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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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