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听听,指不定我就答应了呢。”
白七七才不信他的鬼话。
沈晓君进去半天还在选,白七七看了眼时间,马上就要吃晚饭了。
陆颂也是人精,“我去这附近订晚饭,你陪她选。”
“为什么不是你陪她?”
“你不是喜欢她吗,多陪陪!”
白七七:……
臭小子,说句软话有那么难么。
沈晓君选礼物是花了心思的,她让店员打包好,就连包装盒都是精心挑选的。
女孩子都喜欢漂亮的东西,她相信希希和韵韵会喜欢。
“太感谢你了,都那么大了还送给她们礼物。”
“该我谢谢您,还给我买衣服。”
“好了,我们就别这么客气了!逛了一下午也累了,我们就在附近吃点。”
沈晓君赶紧道,“抱歉白阿姨,我只能陪您到这时候了,我约了别人。”
白七七立马就明白了儿子的意图。
难怪死守一个下午呢,原来在这儿等着。
可人家有约,也不能强求吧。
她刚要开口,陆颂已经订好餐来了,“挑好了?”
他问的是沈晓君!
“嗯。”
“时间正好,我们去吃晚饭……”
“我约了人,陆颂,白阿姨,我就先走了,我们下次再约。”沈晓君道。
“你约了谁?”
眼看儿子的脸色暗下去,语气也不太好,白七七赶紧出言缓和,“晓君,你先去吧,没关系的。”
“好的,白阿姨。”
沈晓君没有回答陆颂,径直离开。
她穿着校服,黑色的中长发扎成马尾,简简单单,清清爽爽,是那种给人感觉很舒服的女孩子。
陆颂认识她这么多年,可以说是看着她成长的,从丑小鸭蜕变!
越大,她越好看,出落得标志又水灵,白齿红唇,一笑倾城。xǐυmь.℃òm
反观姚瑶,一直都是那个样子没有任何改变。
学生的时候不像学生,现在也不像!
长辈们喜欢乖乖女,其实他也觉得不错。
人到了一定的年龄追求的东西就不一样了,现在的陆颂就想尽快完成学业,自己创业,帮父母做更多的事。
订了的晚餐陆颂没心情吃。
白七七笑他,“陪老母亲吃顿饭就这么为难?”
“我是觉得两个人吃这么多菜浪费了。”
“就算晓君在,你点这么多也吃不完,一样浪费。”白七七往儿子碗里夹菜,“既然改变不了现状,就好好过好当下,菜你点了,多少吃点。”
陆颂食之无味,他在想,沈晓君那么乖,蔡少坤的父母见到是何等的欢喜。
就没有长辈不喜欢沈晓君的!
白七七看在眼里也不说话,默默给他夹菜。
“我和你爸这次要在这边待半个月,周末你把晓君约出来,我们一起去爬山?”
“明天就是周末!”
“明天?这么急做什么,下个周末不行?”
“下个周末有下个周末的安排,白女士我很忙的,我是毕业班。”
“行行行,你自己跟晓君商量,我没问题。”
陆颂的心情一下子就好了起来,他迫不及待的把这件事告诉沈晓君。
沈晓君刚到赴约的饭店,没多远。
蔡永坤在门口等她。
此时天刚擦黑,A国已经入秋,凉意席身,沈晓君却依然不急不躁,笑吟吟的朝男生走来。
蔡少坤下台阶,“晓君,来了!”
“嗯,让你久等了,抱歉。”
“没关系,我们也刚到。”蔡永坤要把外套脱给她。
沈晓君觉得不妥,推辞,“进去就暖和了,走吧,去见见叔叔阿姨。”
“好。”
两人一起进去,说的永远都是学习。
“明天周末你帮我补习一下英语,我起步晚,老师讲的太快,很多我都不是很明白。”
“没问题,明天看你时间。”
“好。”
对于沈晓君,蔡少坤永远都是有求必应。
这位永不言败的学神,无论是哪一科都名列前茅!
蔡家夫妇准备了一大桌子菜招待沈晓君,他们不是第一次见面,每一次都对她非常客套。
自然,这个女孩的底细他们也摸清了。
唯一不足的是,太远了。
其他的夫妇两人都很满意。
蔡夫人,“晓君,阿姨上次来看你喜欢吃带点儿辣味的菜,今天这一桌大多数都是辣菜,你尝尝合不合口味。”
沈晓君受宠若惊,“阿姨,我什么都可以的。”
“哎哟,干嘛要委屈自己啊,喜欢吃什么又不是罪过,大大方方说出来多好。”
蔡先生也道,“是啊,我们家阿坤性子比较闷,交了你这么个朋友后,我感觉他活泼了不少,都是你的功能。”
沈晓君不敢当,“不是,是蔡学神太优秀了,大家怕打扰他学习。”
包房里的气氛热络起来,蔡永坤不停的给沈晓君夹菜,蔡家夫妇看在眼里很是欢喜。
他们对将来的儿媳妇很严格,务必是好人家的女儿,门当户对。
他们是调查了沈晓君的底细,却不知周列在C国是何等的威望,他们在A国只是有钱,却还算不上贵族。
要说门当户对,蔡家还排不上名号!
蔡永坤父亲查到的也只是,沈晓君的家在C国京城,父母不在,只有一个姑姑是一家公司的老板,姑父也是生意人。
反正条件很优越!
他们家正好也是做生意的,所以他们觉得这样的儿媳妇很不错。
所以每次来都城看儿子,他们都要提出见见晓君,也好催促两人发展。
大人们的话没有说明白,毕竟都还是孩子。
私下里蔡家夫妇问过儿子蔡永坤,“你喜欢沈晓君吗?”
蔡永坤,“喜欢,她学习好,性格好,长得又漂亮。”
在他眼里,沈晓君就没有缺点。
他们心里已经认定沈晓君是儿媳妇了,他儿子第一,儿媳妇第二,说到家乡,那些亲朋好友已经在提前庆贺了,就等着两人毕业定下来!
这些蔡永坤根本不知道,更别说沈晓君了。
他们自我感觉太好,总以为没有女孩儿不想入他们家的。
几十亿的资产,加上企业,还有不动产,他们家的财富几辈子都花不完,嫁过去就是做太太享福的命。
一顿饭沈晓君吃得很愉悦。
她现在不比之前,人际关系是她最擅长的!
她可以做到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也可以和你真心相待,不过分人。
像陆绍珩一家人,沈晓君就会毫无保留。
蔡永坤的父母她才见过几次面,不熟,不会把什么都会全盘托出。
看到陆颂的信息,蔡永坤也在同一时间提出,“明天周末,我爸妈要过几天才走,晓君,我们约着一起去附近逛逛吧,我看过了明天天气不错,再往后都城入了冬就冷了,也不适合出游了。”
蔡家夫妇连连赞同,“这个好啊,我们还没一起出去玩儿过呢。”
蔡永坤,“地方我都已经选好了,就在红叶山,我们到山顶过夜,后天一早还能看日出呢。”
沈晓君来A国这么久还没爬过山呢,尤其是日出,她老早就想结伴去看了。
她刚要答应下来,陆颂的电话来了。
她歉意的起身到外去接听。
“我给你发的信息没看见?”一开口,陆颂就是质问。
这种感觉让沈晓君很不舒服。
两人争锋相对,“我在忙,也没有义务第一时间要回你信息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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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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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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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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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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