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颂等了老半天才等到周列一家,结果没看到沈晓君。
他这人要面儿,也没问。
倒是沈漾回到了白七七的话,“晓君和同学有约了,孩子大了嘛,也有自己的世界。”
“是啊,孩子大了有自己的朋友交集,再过个几年就剩下我们了,他们啊才不会参加我们的老年聚会呢。”
“孩子们大了,我们就可以有自己的生活了,也好。”
“来来来,人到齐了先一起干一杯。”
颂颂也拿了一罐低度数的果酒,他今天准备干两瓶!
难怪大人们都喜欢喝酒,心情不好的时候来一杯,确实有助于抑郁消散。
白七七还是不放心,提醒他,“少喝点,你还是学生,就一瓶。”
“妈,过了年我十三岁了。”
十三岁!
中学生,能有多大,发育期更要注意。
“等你十七岁我就彻底不管你了,忍几年吧。”
白七七的话陆颂还是听,既然只有一瓶他就留着慢慢喝。
儿子的心情白七七也感受到了,酒过三巡后她把陆颂叫到一边。
“怎么和周叔叔吃饭回来后就不开心了,他跟你说了什么?”
“没有啊。”
“你还想骗我,别忘了你的高智商是继承老娘我的!”
陆颂:……
你就自吹吧!
“说啊,到底因为什么?”
“我和晓君的关系总是如履薄冰,我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
白七七:好事啊,为了晓君还能有情绪!
那她是不是可以把晓君当儿媳妇来养?
老母亲啊,想象力是丰富的。
当然,白七七想也是不会说的,她要给孩子绝对的自由。
“肯定有问题,是你做得太过分了吧?”
“我都已经道过歉了,还要怎样,女孩子都那么小气嘛!”
白七七嘴角一抽,这语气和他爹也太像了吧。
难怪。
就这态度,不锤死他都算轻的!
活该呀!
“呵呵。”白七七拿着酒瓶笑。
“你笑什么?”
“我笑你自以为是。”
陆颂:……
“哎,我怕你走你爹的老路。”白七七又操心。
“切,我有他那么蠢!”
“嗯我相信,记住你今天说的话。”
事实证明陆颂确实比陆绍珩聪明,也懂得怎么去维护一段感情,只是他这人自我优越感太强,有些东西刻在骨子里很难动摇,否则也不会有后来的哪些问题。
沈晓君在外面和朋友吃饭,是上次国庆回来的那个女同学,她性格活泼成绩也好,沈晓君很喜欢她。
“君君,我看你一晚上闷闷不乐的,是不是怀春了?”女同学调笑。xiumb.com
沈晓君瞪她,“人小鬼大,这个年龄想什么呢。”
“什么年龄,我们发育年龄好不好,我们班同学有的都来初|潮了。”
“那也太早了吧。”
“现在的人普遍发育早,听说a国你们的那学校,谈恋爱都是被准许的,是这样吗?”
“高年级的是,我们还小。”
“十四岁就算高年级了吧!陆颂今年十三了。”
沈晓君:……
朋友赶紧解释,“我是帮你盯着的啊,你别误会。”
“他又不是我的,你喜欢不是很正常。”
“我是喜欢,仅仅喜欢嘛,不像你深入人心了。”
“你再胡说我就告诉你爸。”
朋友吐吐舌,提出,“我们去逛街吧。”
“好啊,我请你喝奶茶。”
“嗯,可!”
孩子的友谊同样如此,我请你吃饭,我请你和奶茶,或者送个礼物,人情都是你来我往。
两个女孩儿从街道东走到西,整整两个小时都是快乐的。
这便是女孩子之间的友谊。
沈晓君一手提着蛋糕,一手拿着奶茶,嘴上的笑没停过。
沁沁给她打电话,“姐姐,你在哪里啊,妈咪有点担心让我问问你。”
“我和同学在接上呢。”沈晓君看了眼时间确实有点晚了,“你想不想吃什么呀,姐姐给你带。”
“那就给我一个舒芙蕾吧。”
“好。”
沈晓君去蛋糕店买了一个,和朋友打过招呼后分道扬镳。
沈漾告诉她,“我们还在季叔叔家,你直接过来。”
“好的。”
既然都在季叔叔家,她还得给其他小朋友带点吃食。
于是乎,她又下车买了一些别的小吃,都是孩子们的最爱,两手都被塞满了。
所有孩子都有吃食,唯独颂颂没有。
沈晓君挺尴尬的,把他给忘了。
大概是他也没把颂颂当孩子,也没料到他会在周叔叔家这么久。
从前的颂颂可都是冷冷淡淡的,在哪儿都待不了一会儿就要去办自己的事儿。
那时候的晓君特别羡慕颂颂,好自由潇洒的男孩儿啊。
所以她每次看到颂颂都是赞赏,后来听说他学习成绩好,还会很多乐器,滑雪也很厉害,她就更欣赏了,也期待自己能成为他那样的人。
沈晓君来了,大家都很开心,尤其是孩子们都喜欢这位文雅的大姐姐。
她想得很周到,每个孩子都有吃食,对于吃货希希来说可是大好人。
虽然过年什么都不缺,小孩子谁不喜欢垃圾食品。
她已经很久没吃炸鸡腿了好吗,君君姐真好,还知道她好这一口呢。
爸爸妈妈虽然做的炸鸡腿也好吃,但是她更喜欢吃外面的!
嘿嘿。
“姐姐。”沁沁拉过她的手,不想自己的姐姐被这么多人分享,这是她的姐姐!
“沁沁,怎么了?”
“我有话跟你说。”
沈晓君不知妹妹的心思,跟着她走到另一边,问了半天妹妹也没说到点子上,沈晓君有点着急。
“沁沁,你不是有话跟姐姐说。”
沁沁立马用小手抱住了姐姐,“我不要和他们分享你,你是我姐姐。”
这一刻,沈晓君心里被幸福填满,她紧紧抱住妹妹,“当然啊,我永远是你姐姐,亲姐姐,姐姐最疼沁沁了!”
“但是沁沁也要知道,姐姐是大孩子了,要懂礼貌知道吗?给他们带吃的,出于礼貌,给沁沁带东西,是本能。”
沁沁大概不太明白,但是这话听着舒服,咯咯咯的笑了起来。
姐妹二人的感情周列和沈漾是看在眼里的,他们也不考虑二胎了,就这样过一辈子。
尽管周列还想要一个,沈漾坚决否定。
她就想疼着沁沁,还有晓君。
两个女儿,够了!
她是个工作狂,真的没有精力再养一个孩子了。
今天的这个局,颂颂和晓君没有说过一句话,甚至连个招呼都没打。
沈晓君那么礼貌的孩子,通常看到人还是会注重所谓的面子,大概这次是真生气了,她也尴尬。
回去后,她看到陆颂发来的信息。
「明天一起去爬山。」
没有问,像是直接下的命令。
沈晓君心里挺不得劲儿的,「不去。」
「有约了?」
「不想去,我不喜欢爬山。」
沈晓君体力不行,她确实不喜欢。
她现在懂得怎么拒绝人了。
一段舒服的关系,就是相互包容,相互理解,你知我心事,我懂你艰难,彼此依偎,彼此成就。
可她和颂颂只有无尽的问题,他让她不舒服了,他道个歉以为就可以,她却走不出来。
因为陆颂的道歉不是真心的,他永远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沈晓君从不是难缠蛮横之人,她只是想要回属于自己的尊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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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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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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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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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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