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想确实好吃。
她也是好久没有吃烧烤了,要不是今日赶上了,她估计都要忘记烧烤这种美食了。
当然她的调料,都是空间里的库存。
想当初,她最喜欢吃的就是烧烤。
而来到这里之后别说牛羊肉了,能吃上一口猪肉都是有钱人了。
众人大口吃着烤肉,一个个满嘴流油,好在每人都带了饮用水。
就是可惜了,没有啤酒。
毕竟烧烤和啤酒可是绝配。
沈南星把为数不多的家雀烤好,就递给了兴烨和云泽,就连沈晴也有一只。
看着小鸡仔大小的鸟肉,沈晴笑道:“给小孩吃吧,妈不爱吃这个。”
“妈,没多少肉,就是打个牙祭,吃吧。”
沈晴见儿女执意如此,只好接过鸟肉。
这东西在她印象里,还是小时候哥哥给她烤过。
那时候的日子很苦,为了能吃饱肚子,也是经常上山找吃的。
好在后来国家胜利了,他们家才终于安稳下来。
想着曾经的生活,还真是有些怀念。
沈南星把肉烤完,就接着烤鱼。
经过刚才的奋斗,她只叉到4条。好在鱼比较大,每人都能分一块。
今日,除了赵父和赵母没有来,他们一大家子都在了。
最后还是沈南星,单独烤了一只野鸡,等下让云泽带回去给公婆吃。
当众人吃到最后,肚子都撑了。
要不是吃不下去,真想在啃两口。
同样都是烤肉,为什么人家就能烤得这么好吃,真是羡慕啊,
沈南星看着还冒着火星的火堆,带着沈晴和云朵起身,说道:“我们去那边等你们,你们收拾干净。”
“好。”
除了赵云枫和吕阳明白什么意思外,其他人都是一脸的懵逼。
直到,看见吕阳脱裤子,对着火堆嘘嘘。
他们才知道,女士为什么先走了。
然后有样学样的,灭火。
直到一点火星没有,他们才离开此地。
由于现在是10月份,山里的一些山货,还有些没有掉落。
正好便宜了他们。
虽然这些东西不值钱,但也是城里人花钱买不到的。
都说天生天长的食材,人吃了对身体才好。
可不像几十年后,什么都是人工培植的。
这个年代的特色,就是天然的就是天然的,一点都不担心是假货。
几人在山上晃荡了一天,直到太阳快要落山。
他们才恋恋不舍地回家。
当然这一日的硕果也是十分丰富的。
那头野猪,最后还是藏到柴火里,才被两人抬回家。
赵母见他们回来,拿着一堆的东西,笑着说道:“亲家妹子累不累?快点回屋先躺会,我说不让你去,你非要去,这山里走一天,能累死个人,就是不听劝。”
沈晴听着亲家的话,也是笑着说道:“我没事,就是腿有点酸,晚上泡泡脚再睡就没事了,我没有那么矫情。”
“行吧,你高兴就好。”
然后就去收拾他们带回来的东西。
当看见一整头野猪的时候,她疑惑地问道:“大队长不是抬回来一头吗?怎么还有一头?”
“娘,这是我们偷摸藏的,总不能废了那么大的力气,都送人吧?”
赵母听到大儿子的话,心想确实如此。
一想到家里下午送来的5斤肉,就没有那么开心了。
然后对云朵说道:“快去烧水,赶紧趁着天色没黑,把猪处理了。”
“正好今日,整个村里都在炖肉,咱们家多做一些,也没事。”
云朵:“知道了,娘。”
赵云枫拿出家里的杀猪刀,把野猪拖到后院,就开始分解。
傅兴烨和沈军好奇,就也跟着去了后院。
毕竟杀猪他们还没见过。
而沈南星则是洗漱了一番后,就回屋里换了套干净的衣服。
想着现在时间还早,就拿出卤肉的配料,准备把猪头、猪蹄和猪尾巴卤了。
正好,凉了明日上车吃。
就是可惜了这野猪的内脏,她是不吃的。
鬼知道它都吃了什么。
当然赵云枫在分解后,也是把猪内脏都装进了桶里,想着晚点挖坑埋了。
他是知道媳妇的习惯。
不过上次听完媳妇的话,他也认为这内脏还是不要吃的好。
当猪肉被分解完毕。
沈南星就拿着一大扇的排骨和一块五花肉,去了厨房。
临走时还让他们把猪头和猪脚收拾干净。
赵母见儿媳妇进厨房,就知道她要亲自下厨。
当然看着一堆的肉,她也没说话。
反正不花钱的肉,怎么吃都不心疼。
更何况家里还有客人,可不能让人家认为,他们家是个抠搜的人家。
沈南星把排骨,放在案板上,提刀就咔咔剁了起来。
晚上一大锅的糖醋排骨,骨棒炖酸菜,红烧肉,全按照大份的做。
再加上一份清淡些的人参鸡汤,就可以了。
就这样,她都担心他们晚上会吃撑到。
想着家里还有山楂,等下顺便煮点山楂水备上。
否则晚上不用睡了。
沈南星把肉都切好,两口锅就同时烧了起来。
好在家里还有很多饼子,热一下就可以了。
后院干活的几人,一边烧火烧着猪毛,一边想着这玩意儿怎么吃。Χiυmъ.cοΜ
这年头在没有调料的情况下,这些边角料,还真是很少有人吃。
只有那些实在没肉吃的人家,才会吃这些。
当然下奶的猪蹄除外。
但是沈南星让他们处理,就肯定会做。
所以,即使味道很难闻,但还是收拾得干干净净。
毕竟他们要自己吃的,怎么可以不干净。
这边沈晴休息了一会儿之后,就站在厨房门口看着里面忙碌的女儿。
她每每想到女儿吃了苦,心里就止不住的难受。
要不是她的大意,她这样年纪还在读书。
如今,却早早地为人妻子洗手做羹汤。
沈南星看着站在门口的亲妈,知道她还是有些患得患失。
直接说道:“妈,我们明天和你回京都,所以不要这么看着我了,这里油烟大,你还是回屋休息吧。”
沈晴听见这句话,瞬间哪都舒服了。
马上笑着说道:“那妈妈回屋等你。”
看着像孩子似的的亲妈,沈南星也是无奈一笑。
都说老小孩,一点都没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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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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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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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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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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