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尔突然清醒了过来,殷切地看着云苓,希望她弄错了,
“我第一次来草原,又没去过南若,根本没见过那人,既然画的像,那肯定就是他了。”
没有作假的条件啊。
“我跟他是朋友,当年奉了父汗之令,送了十匹汗血宝马,所以认识了他,你也知道,南若跟西缅一直很友好。”
他想不出,他们为何要杀了大汗,又抓了他,如果是部落之间的争斗,又为何没有乘胜追击,毕竟那会西缅已经彻底乱了。
“既然没有答案,也不用急,咱们慢慢寻找就是,你先平静一会,我怀疑一件事,需要再看一看。”
昨晚的疑点更清晰了,那残魂虽然没说,她却有了怀疑,胡尔很可能具有灵根!
她毫不犹豫发出了神识,果然,只见他的丹田里有个小小的树苗,看不清颜色,只能确定一点,这是一具好皮囊。
“昨日山洞里的残魂,其实想要夺舍,也就是想要杀死你的魂魄,占据你的身体,而抓你的人应该知道此事,也算是救了你。”
还有一点不能排除,抓他的人也存在这个想法,难道这小小的草原,残魂这么多么?
胡尔的脸都白了,原来一直在鬼门关打转啊,幸亏阿毅他们,否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那姓伊的知道此事吗?”
“八成是知道的,他早已不是原来的人了,应该被那残魂收了精血。”也就是仆人之类的,
“可恶,父汗一直优待他,他怎么下得去手?”
“他应该是听从指令,胡尔叔叔的身体异于常人,具有人们常说的灵根,所以才会被人看上。”
话一出口,除了天毅夫妇,所有人都呆了,
“灵根?他是仙人吗?”
大汗问出了大伙的心声,所有眼光都看向了胡尔。
“我来解释吧,他有灵根,却不代表肯定能成仙,当然,如果修练到位,是有这个可能的。”
哇,所有人都高兴的跳了起来,西缅部真的出了神仙,以后再也不怕别人欺负了,全然忘了,他们才是最大的,除了北鬼骚扰外,几乎没人敢欺负啊。
“你好好休息,我会找一部心法给你,若是练出气感,就能正式踏入修真之列。”
他们没有解释,聪明人当然明白,这两位也不是凡人,大汗看向他们的目光,除了感激,还有敬畏。
几日之后,他们的队伍里多了几个陌生面孔,这是大汗派出的人,陪着他们去南若。
“大人,您学的真快,这才几天就没了口音。”
云苓笑笑,进入结丹期,五感越发的敏感,别说学几句方言了,就连前世的英语都时不时地冒出来,哪怕是从来没想过。
他们易了容,车队一看就是草原的游牧民族,那种小型部落。
“往南再走三天,就到了南若境内,一般来说,是不会允许咱们进去的,”ωωω.χΙυΜЬ.Cǒm
云苓看了一眼骡车,笑着问道,
“看了这些也不让吗?”
“嘿嘿,小人认为,再给卫兵塞些银子,就万无一失啦。”
看来哪里都吃这一套啊。
三天后,他们来到了南若的关口,卫兵虽然和气,却很讲原则,
“我们大汗有令,这段时期都出海了,所有人不得进出。”
好吧,既然都出海了,男人们肯定不在,就由她出面吧,
“官爷,我们当家的去了一趟大新,您看,买了这么多花里胡哨的,没一样能吃的,可家里的人都饿着肚子,想着这里姐妹多,说不定喜欢呢。
“她故意拉下了盖布,露出了漂亮的绸缎。”
呀,真漂亮啊,我家娘子心心念念的,头儿,就让他们进去吧。“
刚才,天毅悄悄塞了银子,这厮的手攥得紧紧的。
那人沉吟了一会,终于下了决心,
“只能进去几个人,其他人留在外面。”
“好嘞,谢谢官爷,我们四个就行,”
因为有四辆大车,再少就赶不了了。“
他们带了老铁和纪辉。
南若城比想象的繁华许多,虽然生活在草原上,可习俗已经靠近中原了,他们每年也会跟大新做生意,这几年因为南诏国,朝廷关闭了所有关口。
他们来到了城里的空地,将丝绸摆了出来,没一会便围上了很多人,
“可以换粮食,也收银子。”
“鱼货要不要,俺家晒了很多鱼干呢。”
“不要,那玩意腥呼呼的,娃儿不爱吃。”
老铁瓮声瓮气的,直接拒绝了,
“哎呀,那我回去找找,这颜色真鲜亮。”
海边的人更喜欢亮色,因为常年看着黑蓝的海,别的颜色很少有啊。
“我有这个,你们要吗?”突然,一个姑娘伸出了手,云苓看了一眼,全身都绷了起来,灵石!灵石出现了,只是,这是一块用过的灵石,早已失去了灵性。
“嗐,我们不要石头,如果是宝石就行,亮晶晶的那种。”
她形容着灵石本来的样子。
那姑娘显然犹豫了,她咬了一会嘴唇,又看了看粉色的绸缎,终于挤出了人群,
“你们都认了吗?”
三人点头,看到灵石的那一刻,都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像是个丫鬟,”
看服饰,确实有点制服的味道,
人来的越来越多,大部分都是女子,可买的人却不多,能拿出粮食的更少,
“今年大新封关,也不要我们的鱼货了,所以粮食都不够吃,你们真的不要鱼干吗?很好吃的,拿过边境就能换钱,那边的人可喜欢了。”
“我们也过不去啊,咱们草原人,都不爱吃这个。”
他们的身份不能暴露,云苓察觉有目光黏在她的身上,不过,她对易容丸很自信,不论是修士还是凡人,谁都看不出来。
“让开,都让开,谁让你们进来的?”
一队士兵走了过来,轰开了人群,径直来到了地摊前,
“大人哟,我们可是交了银子的,您看,这么好看的丝绸,就想换点粮食。”
云苓一脸的笑,点头哈腰的说着好话,当然,还用上了她的法术,
“是这样啊,这东西还真好看,那就摆一会吧,记住,天黑就出去。”
说完那人带队离开,走到了解尾才反应过来,不是来撵人的吗?怎么会放过了他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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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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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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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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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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