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毅眸光灼灼,似乎要看穿他。
“不知道,小人以前没有跟他们打过交道,长得又差不多,看不出是哪一族。”
他应该没说谎,因为认识胡尔叔叔,他对蛮族了解得多一些,四大族分别是:西缅、东兹、南若、北鬼,胡尔叔叔就是最强大的西缅族小王子。
其中最为富裕的是南若,因为他们住在海边,虽然气候恶劣,却不怎么缺吃的,最穷的是北鬼,领地很小,土地也最为贫瘠,常年干旱连草都长不高,经常来大新骚扰的就是他们。
“戴的头巾是什么颜色?”
北鬼的头巾是黑色,其他三族都是白色。
“那个,他们在大新境内,怎么会缠头巾?听口音才知是蛮族。”
口音?四族虽然不在一起,可听在大新人的耳朵里,都是差不多的。
天毅点点头,云苓一晃瓶子,将魂魄收了,两人来到了外面,
“等爹娘种了灵,我想去一趟蛮族,寻一个故人。”
云苓歪着头,似笑非笑,这厮有啥瞒着自己?
“走吧,咱们去海边坐坐,这个故事挺长的。”
两人来到了海边,看着天边的云彩,听着大海的轻吟,天毅拉住了娘子的小手,
“二十多年前,涿州很繁华,那时候,在位的还是先先皇帝,余威尚在,南诏也不敢来犯。”
怪不得对太子下狠手,也不在乎太子妃的身份,国力强大是他的底气吧。
“我爹刚刚十五,彼时,范嬷嬷已经管不住他了,最爱去市井玩耍,就在这时,碰上了同样爱玩的西缅小王子,他扮作了普通人,跟着哥哥来大新购买粮食。”
“就是你说的胡尔叔叔吗?”
“嗯,他的真名不叫胡尔,他们第一次见面时,都留了假名。”
云苓这才反应过来,十五岁的公爹还没生出相公呢。
不过也快了,如果她没记错,也就是这一年,婆婆就进了门。
“南哥,快跑,你真没用,瞧我的!”
一个衣衫独特的小子,拼命地飞奔着,后面跟着个白皮小子,因为奔跑,小脸通红。
“胡尔,你又来这一套,喏,这是我偷偷买来的,送给你吧。”
他追上了前面的皮小子,从怀里掏出了一本书。
胡尔眼睛亮极了,看着他手里的书,下一刻却变了脸,小嘴一瘪快要哭了。
“你欺负人,明知我看不懂,”
“我教你呀,要不,你跟哥哥说说,来我家住!”
他没有玩伴,所有人对他都很客气,从来不敢违拗,只有这个傻小子不怕他,却对他很好,有好的都一起吃。
“真的可以吗?你爹娘允许带人回去?可是我哥说,过几天就要回家了,”
他无精打采,将书紧紧地抱着。
西缅人不识字,算账时都是数着绳结,不过,他爹很聪明,小时候在大新待过一年,虽然不识字,板着手指会算账。
“我家人都听我的,你大哥年年都来,要不,明年再来接你好了。”
南哥说出了最大胆的话,胡尔心动了,他抱紧了怀里的书,重重地点了点头。
事情出奇的顺利,胡尔大哥带着银子拜访了嬷嬷,就把弟弟扔在了范家,南哥为了教他读书,每日也用功起来,
范嬷嬷暗自高兴,主子终于用功了,也就不再有所顾虑,好在胡尔长得很清秀,换上大新服饰,根本看不出是外族。
“所以,他后来经常去你家吗?”
云苓听了这个故事,觉得范嬷嬷胆子很大,可能她本身就是南诏人吧,对外族不是很排斥。
“也不是经常啦,因为我娘不太喜欢,不过,他每次来,都会给我带礼物,可惜,那些都丢了。”
经历几次磨难,以前的物件丢失不少,天毅八岁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会不会继承了西缅的汗位?”
“应该不会,有三个哥哥,汗位轮不到他。”
可只有他识字、会算术吧,不过,草原上的民族,这些也不一定是长项。
“走吧,爹娘都在温泉池子,已经二十多天了,应该调理得差不多了,今天就吃洗髓丸。”
时差又调到了二十四,对于修士,时间常常是不够用的。
二柱和吴氏满面红光,皮肤因为热气红彤彤的,侃儿见他们一起来了,知道重要的时刻到了。
“大雷,带上弟妹跟我走。”
爹娘的窘状不能让孩子们看到,小四眼珠转了转,却被师父一把提溜了起来,
“就你鬼,师父的话都敢不听?”
三人乖乖离去,天毅也回避了,毕竟有丈母娘呢,他一个女婿不好在场。
“好了,现在就剩咱们三个,先吃了这个丸子,待会要是想喊,千万不用客气,放心,除了我谁都听不到。”
她随手一划,将这里圈了起来。
洗髓丸的威力见识过了,可没想到,爹娘的反应出乎预料,其间差点昏厥,看着不断冒出的黑水,云苓后怕极了,如果不是为了种灵,她还发现不了。
这场洗髓足足进行了一天,准备的玉浆都吃了,才算坚持了下来,到了晚间,老两口躺在床上,一下子酣睡过去。
能睡着就是好事,云苓依次把了脉,可能是刚刚洗髓的原因,脉象没有问题,她又发出了神识,体内经脉顺畅,应该也没问题。
只是,经脉细窄,若是真气入体,别说修炼了,就是走一圈都困难啊。
她盘膝坐好,一手抚在了娘的头顶,一手抚住了爹,同时用内力替他们打开通道。xǐυmь.℃òm
以她的修为,做这件事并不费劲,天亮之后,她再次发出神识,终于满意地点了头。
二柱睁开了眼睛,舒服地伸了个懒腰,突然发现女儿坐在椅子上,他忽地一下坐了起来,
“出事啦?你怎么来了?”
没有重大事情,一大早的,女儿不会来。
“你运个气试试,咱们今天种灵。“
一听种灵两字,他彻底醒了,昨天的痛苦一下回来了,再看娘子,紧紧地闭着眼睛,这么大的声音都没吵醒。
“那个,你娘怎么还在睡?”
“因为想偷懒呗,已经进行到这一步,可谓开弓没有回头箭,娘,快起来了,种灵虽然痛苦,好处也是很多的。”
不是她狠心,为了一家人整整齐齐,她必须做这个恶人。
吴氏只好睁开了眼睛,看着女儿一脸的幽怨,
“放心吧,今天肯定比昨天好,不会太痛苦了。”
“真的?”
假的!可她还是狠狠地点了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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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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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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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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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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