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堂姐很有本事,开了个赚钱的糖铺,可从来没想过来找她,祖母和爹的算计他都听到了,心里很是不齿。
“做学徒当然可以,你粗通文字,会打算盘吗?要是不会,学起来也不难,只是,你要想好,进学堂只有一次机会,如果错过,这辈子也回不了头。”
云苓对他不排斥,不像大伯家的全儿和冬儿,看到就很讨厌。
那孩子低下了头,半晌才抬了起来,脸上的表情很平静,
“不去了,我想去做学徒,或者学门手艺,木工或者瓦工都行,大姐,您能帮我介绍吗?”
云苓想了一下,带着他来到了作坊,这会已经下工了,里面空无一人。
“这是我的制糖作坊,看看有没有兴趣?”
她拿出了成品,让他尝了尝,又从原料库开始,一道一道的工艺讲给他听,
“如果你喜欢这个,可以来这里做工,先从学徒干起,这个活不算太难。”
这个时代没有童工一说,很多小孩都会做工,比如小旋子,年龄比他还小。
“真的能来吗?我很喜欢这里,味道好香啊。”
靠墙的瓦钵正在形成晶体,整个院子都是甜丝丝的味道。
“如果没有另外通知,每日辰时二刻上工,酉时初刻下工,一个月休息两天,如果能干满一个月,就拿月薪,有四百文,要是干不满就拿日薪,每日十文。”
云苓一板一眼的交代了店规,小伙子听的也很认真。
他又复述了一遍上下工的时辰,便高兴地走了,云苓望着他的背影,不知这个决定对不对?明明不想跟老宅扯上关系,却收留了这个孩子。
半个月后,二柱正在地里浇水,里正又找了过来,
“河水几乎要断流了,你的井里还有水啊?”
他一脸的疲惫,不光是云家湾,这附近的河流几乎都断了,有些地方吃用的水都不够了。
“水位也不高,一桶水摇半天。”
二柱也不敢多浇,可这一季的冬麦很重要,闺女说了,一定要出青苗,看看冬天会不会冻死,哪怕坚持不到收获时节,也得进行这个试验。
“我们几个村合计了一下,想进山去找水,山里的情况阿生熟悉,他不在家吗?”
刚才已经去过云家,发现阿苓也不在,
“他们去了李家村,帮着姥爷浇浇水,那边的旱情好一些,河流还没断。”
姥爷的地离河不远,虽然没有井水方便,靠人力还是能浇灌的。
“那就再等等他们,唉,年纪大了,有孩子们在感觉才踏实。”
里正的话云二柱也很有同感,不知从何时起,大事小情的都得闺女做主,要不然心里就发慌。
李家村靠镇子近,云苓雇了七八个短工,正在热火朝天的挑水,她站在地畔上,查看着出苗的情况,
“苓儿,这苗挺壮的,不知能不能扛过冰霜?姥爷对种地不是太懂,山里的草都能冻死啊。”
“草不冻也会死的,它就是一年生的作物,这种青苗有抗冻能力,不过,也是有限制的,如果太冷,一样会死,我就是想试试,如果成了,就多了一季作物。”
冬小麦的也比春小麦更好吃,产量也高一些。
“老吴头,你这是瞎搞啥呢?哪有冬天种麦子的?还雇人浇水,真是钱多烧的!”
爷孙俩正在聊着,突然传来刺耳的声音,云苓抬头一看,嚯,这人还认识,当年陪着那后娘,抬着“死尸”去讹诈,四十多岁了基本没脑子。
“我家的钱,你管得着吗?李大彪,你儿子也在浇地呢,还不赶紧回去!”
虎子挑着空桶,直接怼上了,
“你,你个小崽子,怎么跟伯说话呢?老吴头你也不管管。”
“管啥?赶紧回去吧,亮子一个人得浇到啥时候,冬天你不吃菜了?”
李家村离镇上近,每年这个时候,大多数人家都会种菜,拉到镇上去卖,过冬菜几乎都是这里的,可今年太旱了,要天天侍弄着。
那人骂骂咧咧的走了,纪辉忽然从河边跑了过来,
“师父,您快过去看看,河里发现一个石碑。”
云苓跟着他过去,河流虽然没断,可很多地方都露出了河床,阿生和老铁站在里面,正在看着什么。
“这是什么?”
只见泥沙上躺着一块石碑,上面写着几个大字,《天狼将至》!
天狼星主战,要不是知道阿生没这个心,都要怀疑这石碑是人为的。
“泡了这么久,黑字还挺鲜亮,你怎么看?”
“有啥好看的,叫你来看看这个石头,似乎有点名堂,”
阿生示意她摸一摸,这手刚一搭上,云苓就愣了,
手掌底下竟然有着麻酥酥的感觉,而且还是温的,难道是晒了太阳的原因,
“是热的吧?刚从水里出来就是热的,奇怪不?”
嗯,几人研究了半天,还是没有头绪,就在他们想放弃时,石碑忽然不见了,吓了那俩一跳,只有云苓面不改色。
“这是神迹,咱们别追究了,天狼星主战,从今天开始,都好好习武,到时候也好自保。”
石碑并没跑,而是进了空间,它也没有老实待着,而是快速地飞舞着,云苓找了个借口,也回了空间。
“刚才要进来,现在如愿了,说吧,你到底要干什么?”
原来,云苓的手正在发麻,这石碑突然开了口,要进入她的地盘,只好硬着头皮收了。
“哎哟哟,别这么严肃嘛,我是什么不要紧,你的心可真是大哟,这都啥时候了?还没一点准备。”
“准备什么?”
云苓一脸的懵,石碑会讲话不稀奇,可它还会变模样呢,转啊转的竟然成了一把长剑。
“当然是战争了?我不是说了,天狼将至嘛,主子,你不会连我都忘了吧?”
云苓一伸手,那把剑就到了手上,她随意地挽了一个剑花,剑柄和手似乎是一体的,有着说不出的熟悉感。
“呵呵,我连自己都忘了,还能指望记住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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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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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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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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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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