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那段时间送进王府的黄瓜都惨遭毒手,被她们用来贴脸了。
这本来只是一件十分小的事情,可是不知道怎么就被传出去了,然后最先在济北城流行,然后就像风一样波及天下,连吴国都没能幸免。
而西红柿完全就是因为其诱人的外表和独特清甜的口味,让人喜爱,无论是生吃还是做菜,都极受欢迎。
这就导致,这两种蔬菜的价格大幅上涨,连普通百姓人家都开始零星种植,哪怕不吃,拿出去卖也能卖不少钱,因为市场足够大,需求也足够多。
赢天在知道此事之后,立刻就以这两种菜开发了一大堆菜谱,然后送去醉仙楼,让人做好菜单,供人品尝。
甚至还将这两蔬菜的药用价值也写在上面,引得不少人为之侧目。
结果就是,这两种蔬菜简直就成了仙果一般的受欢迎。m.χIùmЬ.CǒM
既能美容养颜,又能治病,又是美食,不知道多少人,对这两种仙果为之痴迷,甚至还有人为之作诗作词,各种美化。
而因为这两种蔬菜的异军突起,秦王府一些不为人知的蔬菜和食材也逐渐暴露在无数人眼中。
什么茄子菠菜,胡萝卜南瓜土豆,都逐渐出现在很多权贵和豪门的餐桌上。
直到吃到嘴里,他们才知道,以前吃的美食是何等的贫乏,和秦王的美食一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如此一来,蔬菜的种植终于开始大爆发,现在东部三州百姓乡村之中,谁家院子里不种点西红柿黄瓜之类的蔬菜,那都是不会过日子的。
事实上,这些蔬菜早就从异域贩运到了神州大地,但是将其当做蔬菜,知道其种植方法和吃法的,只有秦王。
因为这些东西,他都熟悉啊!
前世不说顿顿吃,但确实天天吃,谁也绕不开这些蔬菜。
所以,现在不止余州,燕州和江州也是大片大片的菜地。
好在蔬菜的成熟时间短,对土地要求也不是很高,所以并没有占用多少种植粮食的土地,否则赢天真的要发布政令,强行限制了。
当然,这种种菜的行业肯定是不能放到产业当中的,因为这是很多百姓都参与的,他绝对不会真的与民争利。
但是其他的产业还有很多,比如羊毛,棉花,织布,造纸,陶瓷,玻璃,马车,制糖,军工,制衣,医药,造船,香料,茶叶,酿酒,药材种植,果树种植,畜牧养殖,香水,香皂等等。
这些产业现在几乎遍布东部三州的方方面面,和百姓的民生息息相关。
但是因为秦王府人手上的不足,其中大部分产业都还是小规模的发展,既供应不上外部的需求,但又没有足够的可靠人手对其进行发展,极大地限制了这些产业的扩张。
甚至有些产业,都还停留在秦王府后院的作坊之中,所生产出来的商品尚未面世。
所以,他就想着,将这些产业放出去,交给有能力的人管理发展,但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时机。
本来以为以陈驸马的见识和能力,对此应该有所理解,但现在看来,也是不行。
既然这样,那就说明自己的想法还是太超前了,而太超前是不可能适应当前这个时代的。
想到这里,他就将这个想法打断,准备另辟蹊径,换个方式。
“那就将这些产业都放在秦王府的名下,然后交给各个州牧府让他们自行运作?自己只负责监管?这样有利有弊,虽然利大于弊,但是弊端其实也是不小的。”
赢天眉头微皱,感觉自己手头的产业太多也是麻烦。
赵义庄现在掌管着东洲商队,无论是陆路还是水路,甚至将来还有海路,已经忙的飞起,若是再将这些任务都交给他,肯定是忙不过来的,但是交给别人,他又不放心,实在让他有些头疼。
这些产业之所以想要尽快布置出去,也是因为他预料到不久的将来,各种封锁都将接踵而至,只有这些产业发展起来了,才能够抵御外来的各种风波。
战场上是刀刀见血的战斗,商场上的战斗同样刀刀见血。
“罢了,此事回头再弄!陈驸马答应了去江州坐镇,也算是解决了一块心病。”
之前江州一直没有合适的人选,现在有了,那么江州的发展也需要提上日程。
于是对陈驸马道:“江州那边林家的影响力根深蒂固,这一点也要小心。当初让林家将一部分土地划分出去,为的就是削减林家的影响力。但是到底是千年世家,很多在江州落脚的豪门贵族,甚至普通的百姓,其实都和林家有着血脉关系,不可不防。”
陈驸马点头道:“这确实是一个隐患,只是这隐患很不好解决。”
赢天却笑着摇头道:“无妨!无论是吴国还是大夏,哪怕再风调雨顺的年景,一样走活不下去的百姓甚至流民,我会将这些来到东部三州之地的百姓,尽量都安排到江州。那里之前权贵豪门离开的时候,有大量空余的土地和房屋,足以安置大量人口。掺沙子嘛,这个你还不回嘛?只要外来人口基数大了,林家的影响力再强,也影响不到新来的百姓。”
陈驸马眼睛一亮,哈哈一笑道:“这是个好办法!只是,这人口的增加速度可不能太慢了。”
“是快是慢可不是由我决定,而是由大夏和吴国的皇帝决定的。”
“……”
陈永清明白赢天这话的意思,这皇帝若是明君,那自然流民就少,若是昏君,流民自然就多。
而据他所知,大夏的皇帝自不必说,吴国的皇帝也算不上什么明君,年纪甚至比夏皇还要大上十几岁,却穷奢极欲,自然也算不得明君。
“可是,若是朝廷一旦和咱们余州开战,即便有流民,也不敢来的吧?”
“朝廷虽然想和本王开战,但是首先就是要找机会刺杀本王,等确定本王死了,他们才有信心将东部三州收回。若是本王一直没事,他们就只能继续实力,一直积蓄到觉得能够战胜本王为止。实际上,除非他们能造出红衣大炮,且能够自由移动,否则短时间内他们根本拿我们没办法,也不会真的主动开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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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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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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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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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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