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将纸包接过来,但上面什么都没有写。
“这东西……干嘛的?”
店小二看了看四周,见旁边没有人便凑到近前小声说道:“这可是我们药铺的特色产品!”
“你不是要让别人失去意识么,这东西给姑娘们喝下去立刻就倒。”
赢天一愣:“这不就是迷药么!”
“哎!”店小二解释道:“话可不能这么说,若是迷药的话,我也不能说是我们这的特色产品啊!”
“我们往里面加了一些别的东西,即使姑娘们迷倒了也能催动她们的情欲,让她们迷迷糊糊的配合你。”
“爽翻天啊!”
赢天大怒:“好你个店小二,居然在京城光明正大售卖这种龌龊的药物,真是害人不浅!”
店小二显然没有想到赢天会是这种反应,半晌才回过神来。
“这不是你要的么?”
“靠,我明白了,你是来砸场子的!”
赢天反驳道:“胡说,我要的只是让人身体麻木,你倒好,直接拿出来这种药物,真是龌龊至极!”
店小二愣了愣,这才意识到是自己理解错了。
嘴硬道:“不对么?我这药物不就是让人对身体失去知觉?”
赢天气急,也不想和他多做纠缠,转身就往外走。
“罢了罢了,就当做是我没有说清楚,但我是一个正直的人,最容不下这种龌龊的药物了,这包药我会处理掉!”
店小二回过神来,这是想白嫖啊!
赶忙跳出柜台追出大门,却发现街道上人来人往,已经看不见赢天的身影。
而赢天此时已经快步跑到另一条街道上,将手中的纸包郑重的放到怀中好好保存起来。
“这药物太卑鄙了,我要批判性的试一试它!”
“找个机会让映雪小白鼠尝尝这药,然后我尝尝吃了这药的林映雪有什么不同。”
“只有了解犯罪,才能够更好的打击犯罪!”
将纸包收好,赢天脸上又泛起了一抹难色,这个世界的药物名称几乎没有差别,而他在药架上没有看到罂粟和大麻的名字或者别名,这很可能意味着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人发现这种药物特性。
这还不是最坏的结果,最坏的是这个世界压根就没有这种东西。
若是这样那可就难办了。
赢天可想不到有什么能够替代“毒”这种东西。
“罂粟……大麻。”
赢天灵机一动:“对了,罂粟不是一种花么!”
“这么说来姜婷秀应该知道啊!”
她是做胭脂水粉生意的,古代这东西的原材料大多是西域传过来的,但其中也要由各家店铺往其中加入一些花瓣制成的香料,以形成自己产业的特色招牌。
所以姜婷秀应该对花朵这类东西比较了解,正好去找她问问去。
毕竟罂粟花也是花嘛!
想到这赢天快步赶到了香脂阁。
然而刚到香脂阁,门口的一幕就让赢天挑了挑眉。
倒是没有像昨日那般门口聚集一众等着傍富婆的小白脸,而是停着一辆十分华丽的马车,周围路过的百姓都频频向它投去惊艳的目光。
镂空雕刻的图案十分精美,甚至用金丝去临摹边缘。
若是赢天没看错的话在马车的前部还挂了几个金子制成的铃铛,风一吹就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
马匹也是由四匹纯白色的高头大马组成。
赢天暗暗咋舌,不得不说这辆马车可以称得上是赢天在这个世界见过最华丽的马车。
就连以骄奢著称的李易都只是在家中显露出财富,在外也只是一个普通官员的作风。
不过赢天估计钱多来应该会有一辆,只是他最近各方各面的压力都很大,应该不会在这个时候拿出来,不然肯定会吸引别人的注意。
那这是谁的马车?
赢天想了想,想不出个所以然,不过心中暗道肯定不是什么善茬。
这孤儿寡母还成了香饽饽了。
“进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说着朝着香脂阁的大门走了过去。
路过马车的时候又看了一眼,正好被开车的车夫发现。
顿时昂着头对着赢天高傲的哼了一声。m.χIùmЬ.CǒM
神情中的不屑之意溢于言表。
赢天摇了摇头,一个车夫都能如此傲气,这马车的主人肯定不是什么善茬,得赶紧进去看看,别让姜婷秀受了委屈。
还没进门就被两个穿着华丽手持棍棒的家丁给拦了下来。
“出去出去!香脂阁现在不接待客人!”
赢天皱了皱眉头,那你让姜婷秀出来跟我说,你们算什么东西!
两个家丁一愣,他们也知道此行跟着他们家老爷是来干嘛的,不就是为了姜婷秀这个娘们么。
眼前这人看说话的语气,好像和姜婷秀很熟的样子。
正当两个家丁发愣的时候,姜婷秀听到动静从里面走了出来。
见到赢天脸上露出欣喜之色,仿佛有了主心骨一般。
“进来。”
赢天跟着姜婷秀走了进去,刚进去就看见一旁的桌子旁边坐着一个挺着大肚子的中年男子。
姜婷秀轻声道:“吴德,胭脂楼的话事人。”
听到这个名字赢天点了点头,吴德在京城也算是很有名气。
京城的生意很多,但能赚到大钱的生意屈指可数。
粮食的渠道太多,想要赚到大钱需要极大的手段和本钱,而且朝廷也不会让个人去垄断。
布匹和粮食同理,都很难赚到大钱,也就能开个小铺子,卖一卖货罢了。
盐就更别提了,这种东西无论哪个国家都是掌握在朝廷的手中。
算来算去,女子的胭脂水粉算是最赚钱的行业了。
最开始的香脂阁算是夏国第一阵线的脂粉品牌,和胭脂楼等一众品牌都是激烈的竞争对手。
但现在不只是香脂阁没落了,当时的那些品牌也全都降为了二三线。
只剩下胭脂楼越做越大,几乎占有了京城胭脂行业七八成的市场份额。
这也导致吴德靠着胭脂楼这一个生意就能够和隆运商会相提并论平起平坐。
虽然这段时间香脂阁的香水和一些新产品的销量很好,但走的是高端产品的路子,放弃了平民百姓这一批人群。
对胭脂楼的生意有影响,但不是很大,毕竟香水和胭脂并不冲突。
赢天看了一眼这个吴德,同行是冤家,这家伙来这儿肯定没安好心。
赢天观察他的同时,吴德也把视线放在了赢天的身上,上下打量了一下他的穿着和相貌。
只是看了两眼就不屑的收回了目光,在他看来赢天不过是一个富家子弟罢了,翻不起什么大波浪。
姜婷秀坐在了吴德的对面,赢天也随意的坐在了她的身旁。
吴德脸上露出虚伪的笑容:“敢问这位小兄弟是什么来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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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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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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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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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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