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天也看着他,两人四目对视,空气中仿佛有火花激烈的碰撞!
赢胜愣了一下,但还是点点头。
“好,就按你说的办,不允许带随从侍卫,全凭自己的本事去打猎!”
林映雪三人一听顿时慌了起来,连忙走到赢天的身边:“主人,这可怎么办啊!”
萧晴也面露焦急:“是啊,他们一会肯定要对你下手,若是我们不在,岂不是危险了!”
赢天对林映雪和萧晴安慰道:“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说着拍了拍身后的炸药包和腰间的五个土制雷管。
“这东西的威力你们又不是没见过,我安全的很。”
林映雪脸上的担忧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可是……”
赢天摸了摸她的头发:“行了,快开始了,要是真舍不得,等我回来晚上好伺候伺候我。”
“呸呸呸!怎么乱立flag呢!”
这时旁边赢胜洪亮的声音响起:“既然没人反对,那么围猎正式开始!”
随着赢胜话音落下,一旁的侍卫猛的敲响铜锣。
“铛!”
震耳欲聋的声音传了出去。
赢齐一马当先,骑着马飞奔出去!
身后一众武将也一个接一个朝着丛林奔去,刹那间激起一阵烟尘。
赢天也骑上马追了出去,留下林映雪三人担忧的站在原地……
丛林中。
武将们分散开,各自寻找猎物。
赢天并没有和他们一起挤进丛林,骑着马在丛林外围站定。
既然李易和赢齐要在这里对自己下手,还是小心为妙。
反正赢胜赏赐的奖励他也看不上,不如在这外围打打酱油。
安全第一!
赢天从马背上的包裹中,拿出一只在街上买的烧鸡。
另一边,拿起一葫芦琼浆玉液,一边享受着美食一边骑着马,悠闲的看着四处的风景,如郊游一般。
与此同时,丛林深处一众黑衣人静静地聚在一起盯着眼前的小路,一个个眼神中充满疑惑。
一个身材高大的黑衣人头目皱着眉头道:“怎么回事,都过去这么长时间了,目标怎么还没来?”
“不知道啊,难道没从这走?”
“不可能!这条路是进丛林深处的必经之路!只要他想打猎,就一定会从这条路走……”
“他该不会不想打猎吧?”
听着小弟们的讨论声,头目一怔,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皇子也要摆烂?”
“老大,我有办法。”一旁的小弟牵了条黑狗,走了过来。
这狗受过专门的训练,鼻子十分灵敏。
在这片广袤的丛林中,如果失去目标,用狗寻人是最快速的方法。
小弟又从怀里拿出一件赢天的衣服,放到大狗的鼻子上。
大狗对着衣服嗅了嗅,很快就抽动着鼻子,低头寻找起来。
头目大手一挥,几个人跟在大狗后面……
……
丛林外围。
赢天把最后一根鸡骨头扔到路边。
他还不知道,三十个大汉已经朝着他的位置慢慢的摩挲过来……
正在这时,赢天耳廓微微震动,猛的坐起身拿出弓箭,对着不远处的草丛射出一箭!
唰!
一只肥大的兔子,被一箭射穿!
赢天走过去,将兔子扔在马背上。
“也好,不至于空手而归。”
抬头看了看天上盘旋着的鹰,喃喃道:“要是能把它射下来就好了。”
赢天刚要上马,突然停下动作,趴在地上屏息凝神。
片刻后猛的睁开眼睛:“人,很多人,至少二三十个!”
“脚步声整齐,经过训练,功夫绝对不差!”
“而且越来越近,看样子是来抓我的。”
赢天起身刚要上马逃开此地,一支箭从树林中射了过来。
“嗖!”
赢天连忙闪身躲过,那箭矢直接射到马的脖子上,力道之大,竟直接将马脖子给贯穿!
在另一边露出了箭头。
马痛苦的嘶鸣一声躺在地上,挣扎两下彻底没了气息。
赢天瞪大眼睛:“敢杀我的马!”
他气愤的转头看去,只见远处一个黑衣人肩膀上站着一只鹰,手持弓箭冷冷的注视着他。
那鹰,赫然就是刚才在天上盘旋着的哪只!
黑衣人张弓搭箭,一支箭又朝着赢天快速的射了过去。
赢天赶忙躲在路旁的树后。
“砰!”
箭矢插在树上,入木三分,箭尾的羽毛都被震的摇晃不已。
赢天看了一下箭矢插在树木上的深度。
“这力道不简单啊!”
“得快点解决,要不然等到他们大部队来了,我就危险了!”
赢天从背上把滑轮弓取下来拿到手中,调整一下状态,朝着一旁的大树翻滚过去。
他想勾引黑衣人射箭,趁着对方射空的间隙反击!
然而当他翻滚起身,刚想对着黑衣人的方向瞄准过去,却发现他并没有对自己射箭。
而是躲在树后只漏出一个脑袋,玩味的看着赢天。
显然是早就察觉到他的想法,躲在树后牵制住他,等大部队到来。
“草!”
赢天暗骂一声,必须得尽快摆脱这个状况,要不然等刚才那二三十个脚步声过来,他插翅难逃!
必须要先把这个黑衣人杀掉!
但他的箭术高超,而且二人之间距离也不远,赢天根本没法发挥滑轮弓的射程优势。
更不可能在对方的注视下,离开树木的掩护。ωωω.χΙυΜЬ.Cǒm
沉思一瞬,脑海中灵光一闪,从腰间拿出一根雷管,将雷管用绳子绑在箭矢之上,准备给他来一个火药与弓箭的结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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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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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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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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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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