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主位的地痞头子心生疑惑,和左手边的另一地痞头子对视一眼,都感受到了各自心中的疑虑······这老三素日里可不是个什么好人啊,这回儿要主动献身,冒雨顶雷地冲锋在前,索要的东西竟然只是些钱财,实在太不合常理。
但是人家都开口主动请缨了,也没道理拒绝,不答应还显得自己不讲义气,连这点情面都不给,没了“义”这个字,手下的小弟还这么带?
主位的大哥先开口道:“老三,那你说说你的谋划吧,打算怎么动手?何时动手?”
老二附和道:“是啊,老三,丐帮长老会里的长老,可不是官府那群老眼昏花的官吏,这伙人手段可多着呢,咱们的人是一天天少,丐帮的帮众是一天天多。现在我和大哥手里的勾栏青楼都快要开不下去了,全都是当年那些老女人,稍微标致多情、懂事听话些的良家小娘子,都被丐帮搜罗去了那什么女校,主顾是一天天少,好像一夜之间,全他奶奶的成了正人君子!”
大哥插话道:“呵呵,咱们看上的女人,要么早早和丐帮的帮众订了婚,要么带着一家老子被长老会分到了乡间干营生,谁敢去骗丐帮的女人,那丐帮长老会就一定会把海东城翻个底朝天。又不让咱们做大生意来,又每月给咱们加税,赚来的银钱还不够兄弟们每日开销呢······老三,你要是真有胆气干,兄弟们肯定看好你!”
“既然这样,大家就先歃血为誓吧!见血封口,谁敢泄露半分出去,子嗣断绝,死于刀兵,天见地证!”
老三眼扫在座的大小头目,从腰间抽出一把小刀子,割破手掌,让血液滴落在中间的地砖上。
主位的大哥面色一难,皱眉看着面前地砖上那滩血迹,下一秒,从袖口中取出一把精美的匕首,看着老二,划开手掌。
老二有样学样,也取出刀子来立誓。
三位老大都同意了,剩余的小头目们就没了多余的选择,传递刀子或是匕首,完成仪式。
老三这才说出计划:“咱们想要成事,首要的事情就是不让大同军插手!大同军士卒装备精良,个个都是虎狼,昨日那火炮之威力,响彻三十里,谁能是他们的对手?但好就好在,丐帮这大同军不归长老会管,只要咱们不自己动手,长老会就不可能调动的了大同军对付咱们。”
“长老会清查房子,打算把咱们赶走,咱们没什么大不了,可那些已经把房子当成自己家产的人,心里肯定不乐意。大哥、二哥可让人在街坊邻舍那儿散播消息,就说丐帮长老会是打算收回所有房子,逼咱们这些不是丐帮帮众的人全都去苦役营里服劳役。等长老会的人再来清查时,鼓动这些百姓上街闹事,堵住城内大小街道,不让长老会的黑狗皮把咱们的人带走。”
“先让长老会的人清查三天,三天后他们放松警惕了,我带五百人埋伏在府衙街口,二哥你带五百人埋伏在长老会吏员所在清查的街道院落附近,大哥你带五百人在北门接应。大哥你先下令让人带头上街闹事,封住城门主道,锣鼓为号;然后二哥动手抢人,将那些长老会的吏员一个不留,全都宰了;我伏击那些前去支援的警察,直冲长老会内里,杀了张文玉!”
老三说着,狞笑道:“杀了张文玉,城内肯定大乱,我趁机带人走地道逃出城去。大哥和二哥可在我出城后,立即带人假装帮大同军平叛,实则暗中使人鼓动百姓到丐帮帮众聚居的那些街道和大宅落抢劫放火,烧灭证据,再杀些百姓,说是长老会的警察做的,事后丐帮就算想要查明真相,怕是挠破脑袋也想不明白。”
“事后丐帮若是问起你们,你们把一切事情都推到我身上就是,我就不信出了城,投奔了官军,他们还能抓住我不成。”
“好个算计!老三往日只是勇武,今日还有了谋划,日后到了朝廷大军帐下听命,有了前程,不要忘了兄弟们啊。”主位的大哥很是兴奋地说道。
“要是······要是几日后,那长老会的吏员身边还是有警察护卫,我只有五百人,怕是一时间杀不尽,逃走了一个,事后怕是也要遭到大同军报复。”
老二觉得自己的任务太重了,大哥只需让人动动嘴皮子,根本不用见血,他却要带着人又是杀人灭口,又是毁灭证据,一个不小心就要栽进去,根本不公平。
老大和老三脸色一冷,都不太高兴的样子,但老二可不是真的“二”,更不是谁的二弟和二哥,老大和老三摆个臭脸也没用,这种切身利益的大事,必须让利才能答应。
老三觉得自己做得够多了,开口道:“不管如何,府衙肯定有黑狗皮,我亲自带人拼杀,只借二位哥哥的银钱犒赏手下弟兄,别的也不多求,事成与否,全凭天意了。二哥若是觉得不合意,咱俩可以换换,你去府衙门口埋伏,我来对付那些长老会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吏员和小娘子。”
“呵呵,那些小娘子可都是女校出来的知书达礼、漂亮可人的女子,二哥见着了肯定不舍得杀,我就不同了,手下的弟兄们连家都被这些人抢了,不但要杀!还要狠狠地玩弄一番再杀!”
老二怒道:“谁说我不敢杀的!三弟你别激我,有人在西市,瞧见了你被何豹吓得连自家大门都不敢进去。那何豹带着的人全身披挂,一般人怕是连近身都做不到,你自己都不敢动手,凭什么逼迫强求我来做?”
老三羞怒反驳道:“我怕了何豹?三日后,何豹若是在府衙,看我是怎么把他的脑袋挂在府衙牌坊大门上的!”
老二:“动动嘴皮子要是就能杀了何豹,还用得着你来说······”
“行了!都给我住嘴!”
主位上的大哥没等老二说完,直接怒喝一声打断了两人的争吵,眉头拧紧道:“要想事成,就要上下一心,你们两个在这儿吵就算了,回去后要是再让下面的弟兄知道了,没等事成,都要人头落地!”
“老二,我借你一千两银子请下面的弟兄喝酒,别再计较那什么何豹了,老三那儿肯定要比你那儿危险。老三,我给你两千两银子,老二给你一千两银子,三千两银子犒赏弟兄们,事成之后你和你的弟兄全都出城去,西市的地盘就让给老二,行吗?”
老三道:“这有什么好说的,大丈夫一口唾沫一口钉,说不回来就不回来,西市谁爱拿去谁拿去。只要能出口恶气,宰了张文玉和何豹,我就算舍去性命也甘心。”
老大借坡下驴,面无表情地点点头:“看在兄弟一场的份上,我和弟兄们吃些亏也无妨,但事情要说明白,不是我怕死,只是丐帮长老会的人手段太狡猾,不得不防范。”
坐在主位的大哥见事情约定好了,高兴道:“那就三日后行事,你们回去后,我立马派人送银子过去,切记不可走漏的消息,有血盟在此,谁要是敢不尽心尽力,当为天诛地灭!”
老二和老三齐声应道:“勠力同心,共聚义事!但有泄密,天地同诛!”
三伙地痞泼皮离了北门城墙的破庙,各自准备去了······
······
一连三日,长老会清查房子,都没有遭受到什么阻碍,更无波折,一切都十分顺利。很快就羁押超过三千人,并且已经一千多城中闲汉被送往最近的县城分流安置,减轻城内的粮食压力。
齐大牛率领的骑兵小队,已经探查清楚了朝廷溃兵的动向:当日火炮之威,吓得十万禁军四散奔逃,大部分往西跑了,大概有五万左右被猴长老这个大将军重新收拢;三万多人分为好几股,有的往北去逃命,有的进入山林中当土匪强盗,有的往南去劫掠南陵州百姓;还有部分慌不择路,竟然冲进了海东州腹地内,被各地县城长老会俘虏了数千人,齐大牛也带回了两千多俘虏兵。
大同军向来没有杀害俘虏的习惯,而放任这些人在海东州内逃窜或是占山为王也不合适,骑兵来去如风长时间押送这些人只会是拖累,所以齐大牛特意送来海东城安置。
城内这颗地痞泼皮形状的毒瘤还没拔除干净,齐大牛又带来两千多俘虏兵,张文玉很是头疼,现在海东城缺的倒不是人,而是粮食。
齐大牛回来报信之后,休息了不到半日,就再次带兵出城监视骚扰朝廷的五万残兵去了,没时间押送这两千俘虏兵送去青港县苦役营,而让大同军分兵押送,则城内守军将十分空虚。
马盖和张文玉商量后,决定对这两千俘虏进行招纳改编,甄别挑选其中较为良善,没有犯过恶行的人留在城内改造,其余一缕原地编为苦役营在城外服劳役。让这些人到城外五十米至百米处深挖堑壕,设置障碍,防止五万残余官军得到援军后再来攻城。
而处理俘虏的经过,让长老总会的长老逐渐发现,短时间内想要彻底解除城防危机,让海东州恢复开春前的那种安稳平静是不可能的,必须加强城防力量的同时,也扩充大同军的数量,以图彻底消灭朝廷官军主力,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粮食危机。
否则就算再打退几次官军,丐帮的十几万帮众也只能是困守在城内坐吃山空,不可能到城外耕种土地或是照顾那些已经发芽的作物幼苗,更没法恢复与各州府和部族的通商,节流还得开源啊!
如何在下一次城防战中获得主动权,然后扩大战果呢?
扩充大同军士卒是来不及的。
大同军和传统军队不同,不在于兵多将广,而更注重小队与小队、中队与中队、大队与大队间的配合协作,以少量精锐兵马,通过装备上的精良、军阵上的熟练、情报上的迅捷,以及将士间的团结来获胜。
忽然加入未经过筛选和训练的新兵,不但不会增强大同军的实力,还可能变成拖累和隐患。
所以,只能扩充仆从军,类似与官军征调的民夫。
专门为作战主力军运输粮食辎重,作战时助威呐喊,打造器械,战斗胜利后清扫战场,守卫城池。不需要正面作战,只要能有一定自保能力就行,镇压得了土匪作乱,就算是达标了。
长老会的警察,已经具备大同军的一半标准了,成员都是丐帮帮众,忠诚度没有任何问题,只是训练较少,装备缺乏而已。
警察直属长老会管辖,大同军单独直属长老总会,互不统领。
马盖认为新成立的仆从军,应该叫做预备新兵,也属于大同军的一系,但大同军中无暇分心管理城内情况。所以,预备新兵应该由大同军训练,长老会直属,战时属于大同军,战后则由长老会分属,一应标准按照大同军士卒减半,在警察的标准上提高一些为合理。
张文玉等长老总会的长老,对此没有意见,但在扩充警察数量上各自有不同看法。
张文玉认为十个大同军士卒配一个警察就够了,这样只需将警察扩充到七、八百人就够了,增加的粮食消耗不会太高;有的长老认为太多了,有大同军守城,城内又有半数以上的人是丐帮帮众,现有的三百多警察足够,只需增加装备和加强训练;而大同军内的代表则觉得太少,七、八百人能做得了什么,最少也该是一千人以上,这样才能发挥点作用。
这件事上,马盖没有意见,等于默认了张文玉的看法,所以最终决定先训练个八百警察再说,以此为基础组建预备新兵。
何豹下属的带刀警察,本就经过了大同军小队长的训练,有经验,于是一下变成所有警察的模板,三十人小队的同僚都晋升为了临时长老,何豹当了个百人的小队长,再度升官,不过手下没了原来那些同僚,半数以上都换成了新人······www.xiumb.com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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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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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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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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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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