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江东部水军的几近全军覆灭,刘禅也是不得不改变计划。从先前分兵断魏军归路,而后将其鲸吞的方略,改成了先破其主力,而后各个击破的‘常规’打法。
为此,刘禅还专门让陆逊写了一封极具挑衅意味的战书,为的便是防止曹丕固守营寨以拖延时间。
只不过,刘禅此时又哪里知道,因为曹操生前对他的夸赞,却是让急于证明自己的曹丕根本就没有固守的意思,正想着与他一分高下呢!
因此,就在刘禅刚刚命人将战书送出之后没一会儿,曹丕的战书也是同样摆到了他的案头。
“哈哈哈哈,看来曹子桓虽然在能力差了曹公不少,但至少在这气魄上,倒也还是有几分曹公风采的!”
看着眼前同样将日期定在三天后的曹丕战书,因为对方的‘善解人意’,刘禅总算是难得的给了对方一个还算中肯的评价。
“这么说,刘公子是同意三日后决战之事了?”
听到刘禅那夸得比不夸还难听的称赞,负责前来下战书的魏军使者无语至极的同时,也是开口向刘禅确认了起来。
“哈哈,孤之战书此时亦应到了曹子桓案头,你说孤同意还是不同意?”
看向前来下书的使者,刘禅不禁一脸揶揄的开口笑道。m.χIùmЬ.CǒM
至此,随着刘禅与曹丕的‘心有灵犀’,战事的发展却似乎又回到了最初黄忠提议的阵战方案上来了。
……
“呵呵,这刘阿斗还真是狂得很,他以为自己是关羽还是认为朕是于禁?”
三天时间一晃而过,濡须坞外,有些阴沉的天空下,看着数百步外汉军那十分容易清点人数的士卒方阵,魏军阵前跨坐大宛良驹‘紫骍’上的曹丕,顿时不由得一阵冷笑。
原来,面对曹丕倾巢而出的四万主力大军,刘禅却仍是留了加上水军残部在内的近万人守城,自己只带了两万步骑出战。
“陛下,敌军兵力虽少于我方,然却兵甲犀利,却是不可小觑啊!尤其是那些陌刀军,据左将军所言,当真是所向披糜,无可匹敌。想当年虎豹骑在街亭……”
就在曹丕因为刘禅的‘狂妄’冷笑之际,一旁的上军大将军曹真却是一脸凝重的看向了对方前军中,那被骑兵护卫在中间,此刻仍坐在地上歇息以节省体力的陌刀军方阵。
“呵呵,子丹何必涨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他刘阿斗有陌刀军,莫非朕就没有了?今日朕便要让这刘阿斗知道我大魏百刀军的厉害!”
听到曹真的提醒,曹丕却是自信无比的指向了同样布置于前、中两军中央的曹魏版陌刀军。
原来,在经历了街亭一战,虎豹骑差点儿被刘禅以陌刀军全歼的事情后,见识到了陌刀军厉害的曹丕,这几年也是同样照猫画虎的组建了一只陌刀军。
只不过,不同于汉军陌刀手所采用的三尖两刃刀,因为成本和煅制技术等其它原因,曹丕这支山寨版陌刀军所采用的‘陌刀’,却是直接选用了陌刀的前身‘尚方斩马剑’来代替。
当然了,鉴于汉军陌刀那长达丈余的长度,曹丕这支山寨版陌刀军所使用的斩马剑,在剑柄长度上也是有所增加,并不短于汉军陌刀。
然而,在战刀上虽然能够基本追平汉军,但在铠甲上,曹丕可就没办法追了。
比起汉军陌刀手配备的以百炼钢冷煅冲压而成,结合了板甲与明光铠优点的重甲来,曹丕这支陌刀军所配备的虽然也是最新式的明光铠,但因为铠甲材质的原因,在防御力上却是要差了不少。
而面对这种质量不够的情况,自然而然的,曹丕也就只能以数量来凑了。
所以,为了增加陌刀手的防御力,在明光铠的里面,魏军陌刀手却是又套上了一层链甲。
只是如此一来虽然提高了防御力,但在重量上却是比汉军陌刀手的百炼钢铠甲重出了不少。因此在体力消耗上,自然也是要大得多。
但不管怎么说,虽然在质量上有差距,但双方却是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并没有出现‘代差’这种情况。
“我去,这他娘的到底谁才是正版,谁才是山寨?为啥老子觉得自己的陌刀军反而成了山寨的了?”
就在曹丕信心十足的冲曹真得瑟自己的陌刀军时,对面汉军阵前的刘禅,此刻也是同样在盯着魏军的‘山寨版’陌刀军嘀咕不已。
没办法,对于刘禅这个‘精汉分子’来说,对面魏军陌刀手那带着纯正华夏风格的明光铠,可是比自己这边那有些‘不伦不类’的中西结合式铠甲要顺眼太多了。
“太子殿下所说正版、山寨是何意?”
就在刘禅还在为魏军陌刀手抢了自家陌刀手风头而郁闷之时,耳边却是忽然传来了‘好奇宝宝’陆逊的疑问声。
很显然,因为跟刘禅相处的时间不长,陆逊还达不到老搭档庞统的默契度。
“哈哈,倒也没什么,孤就是觉得魏军陌刀手的铠甲比咱们的更好看、更威风大气而已……”
既然默契度还不够,那自然是要培养的。所以对于陆逊的疑问,刘禅也是大笑着为其解释起了这‘正版’与‘山寨’的区别。
“哦?为何末将没有殿下所说的这种感觉,反而是觉得仍是我军的铠甲要有气势得多?”
正当陆逊还在品味着‘正版’与‘山寨’之意时,在与黄忠的争夺中抢到了统领前军率先出击机会的寇封,却是不禁有些疑惑的向刘禅望了过来。
“呵呵,大哥那是先入为主,当然觉得咱自家的铠甲好看了。不过大哥放心,咱们的铠甲虽然丑是丑了点儿,但在防御力方面,比他们绝对是只强不弱!”
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同样也是先入为主的刘禅,在给了寇封一个先入为主的解释原因后,随即也是收起了那点儿小小的遗憾,自信无比的比较起了双方铠甲最重要的功能,防御力!
“哈哈,既然二弟喜欢这明光铠,那为兄到时候全都给你夺来便是!”
见刘禅对魏军的明光铠确实是喜欢,寇封当即便拍着胸口保证起来,并且难得的将先前的‘殿下’称呼换成了‘二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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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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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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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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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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