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糜昭着人送回的狼毫,刘禅顿时不禁有些‘恼羞成怒’起来。
没办法,不知是因为受后世灵魂影响地原因呢,还是他在这方面实在是没天赋,来到这三国已经好几年了,他这写出来地毛笔字还是如同鸡爪刨出来的一般,也算是真正做到了‘自成一派’了。
“哦?那不知公子打算送这位魏王何种大礼啊?”
看到刘禅那表现地实在有些太过夸张地‘怒容’,庞统顿时不由得心中一动。
“正所谓新年新气象,咱就在来年万象更新之际,送魏王殿下一个‘开门红’如何?”
说话间,刘禅却是扬了扬庞统刚刚交到他手上地一道密信。
“公子,许都有曹操重兵驻守,且将校多为其忠心之人。耿纪等人多为文臣且并无甚兵权,只依靠区区仆役家僮,临时起意间实难成事矣!”
看到刘禅手中刚刚传回来的天网密信,庞统却是并不看好地摇了摇头。
原来,就在刘禅收到曹操解除英雄酒禁售令和酒精买卖消息的同时,一道关于少府耿纪、司直韦晃、金袆等人意欲起事夺取许都的密报,也是由天网暗探以飞鸽传书的方式用最快的速度送到了他的手中。
“军师说得不错,以曹操对许都防卫之严密,耿纪他们想要起事成功确实几无可能。但若是让他们改变目标呢,比如营救天子出宫南下如何!”
微微一笑,在庞统那并不看好的表情中,刘禅却是提出了借耿纪他们之手把天子迎到手中的想法。
要知道,虽然原著中耿纪他们失败了,但在他看来,那只是这些人从一开始便选择了一个错误的目标所致。
但若是把目标从夺取许都变成‘营救’天子,有着熟知‘剧情’的他指点,到时候有天网暗探于‘关键点’上出手,这成功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届时一旦此事成功,且不说失去天子给曹操带来的巨大损失,单只其麾下那些冲着天子之名才相投的人才就够他喝一壶了。
而且即便此事万一失败,曹操安抚后方也同样需要时间不是?
如此一来,不管成功与否,都与自己无损,还能为老爹攻略汉中争取到不少时间,又何乐而不为?
“公子想要学曹操挟……奉天子以令不臣?”
出乎刘禅意料的是,在听到他要将天子‘营救’过来的想法后,庞统非但没有赞同之意,却是反而还为此皱起了眉头。
“莫非军师以为有何不妥之处?”
看到庞统的表情,刘禅也是不由得一愣。
“非是不可,实乃无此必要……且公子可知,若此时迎天子南下,实为助曹矣!”
在刘禅那有些不解的表情中,庞统更是一脸凝重的说出了让他愕然不已的话来。
“迎天子等于助曹操,此话怎讲?”
对于庞统这迎天子等于帮助曹操的言论,刘禅这会儿是真的弄不懂了。
要知道,曹操之所以能够成为眼下三家中实力最强之人,天子这面大旗可是起到了不小作用的。
这一点,不止后世,便是当世之人也是看得十分清楚的。所以刘禅这才起了借耿纪他们起事的机会,把皇帝弄到手里来的想法。
毕竟若是天子南下,有了皇帝的大义名分加持,先不说收拢民心与吸引人才方面,单是刘禅那根治大汉病根的计划,也是能因此而变得名正言顺不少的。
“公子可知,虽然挟天子以令诸侯带给了曹操巨大好处,然现在,天子却已然成为其负担矣……”
就在刘禅还在为这‘迎天子等于助曹操’的言论而懵逼之时,庞统却是再次开口,自顾自地为其仔细分析起这其中的利弊得失来。
“诚如世人所知,在挟天子以后,曹操确实获益良多。尤其是彼时曹操刚起兵不久,实力弱小之时。有天子大旗在手,自然能够快速吸纳人才,增强实力……”
“然凡事有利必有弊,这些以天子名义吸纳而来之人,到底是效忠天子还是他曹操?彼时实力不足之时尚无所谓,然如今其势力已成,昔日的助力自然也就成了他更进一步的阻力了。”Χiυmъ.cοΜ
“同理,如今主公已得荆益交三州之地,基业已成。若此时迎来天子,届时主公是奉天子还是学曹操挟天子?奉天子,主公就得交出现在的基业。挟天子,就得将曹操身上的骂名接过来……不管是奉天子还是挟天子,对于主公来说皆是两难的选择!”
不同于诸葛亮,庞统的话语总是那么的露骨直白,直接明了的点透了若是迎了天子南下,谁为主、谁为臣这个关键的问题。
“呃,这……”
犹如只见贼吃肉,不见贼挨揍一样,受后世观念影响,只看到了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所带来种种好处的刘禅,却是根本就未曾想过这背后存在的弊端。
而且老爹向来又是以仁义为旗,若是学曹操挟天子,其带来的骂名只会比曹操更甚,搞不好就会成为下一个王莽。
但若是就此交出基业真正辅佐天子,开玩笑,这可是老爹和自己一刀一枪辛辛苦苦打下的基业,谁会愿意拱手交出?
更何况,刘协这个当了半辈了傀儡的皇帝,他有那个扫平乱世,重铸大汉的能力么?
“多谢军师提醒,此事便就此作罢……”
被庞统这么一提醒,在弄清楚了这迎天子南下所带来的巨大弊端后,刘禅也是当即便熄了这个心思,准备还是让天子安安心心的在许都安居。
不然真把天子弄到了手中,没了曹丕来背负篡汉的这个恶名,到时候老爹刘备哪来登基为帝的合法性?自己又如何来实现重耀大汉的目标?
“公子,虽然不能打扰天子圣躬,然亦不可寒了这些忠臣义士之心矣……”
就在刘禅刚刚打消了将皇帝弄到手中的想法时,庞统此刻却是又忽然对耿纪等人的起事变的热衷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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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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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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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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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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