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我为刘禅,霄汉永灿>第四十四章:林邑稻
  “看公子神情,莫非这叛贼的伪国号与这位老人家说的稻种有何关联?”

  看到刘禅那一脸激动的神情,庞统若是还不知道这两者之前有关联的话,那他这凤雏可就白叫了!

  “军师说得不错……小子现在可以肯定,这位老人家说的高产稻种乃千真万确之事!”

  见庞统已经猜出了结果,兴奋不已的刘禅当即便肯定了点了点头。

  说起来,因为后世袁老的杂交水稻光芒实在太盛的原因,对于这又名占城稻的林邑稻,知道的人却是并不多,包括刘禅也是一样。

  所以,之前一直寻找优良稻种的他,却硬是没想起这大名鼎鼎的占城稻来。

  直到庞统说出‘林邑国’三个字后,他才猛的想起,后世的他曾经在一本穿越小说里见过这亩产只比杂交水稻低些的‘林邑稻’来。

  “亩产七八石的稻谷,公子此言可……可是当真?”

  得到刘禅的肯定,哪怕庞统这个见惯了大场面的凤雏,此刻也是不由得惊呆了,就连他手中酒葫芦的酒都倒光了都没注意到。

  没办法,要知道此时整个大汉的粮食产量,不管是北方种植的粟、麦,还是南方种植的水稻,基本上也就亩产两三石而已。

  虽然也有能亩产十石甚至以上的地方,但那都是精耕细作之下的最上等膏腴之地。就是翻遍整个大汉,这样的地方也找不出几块来。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刚才他可是听得清清楚楚,这七八石的稻谷产量,那只不过是当地土人随便朝野地里撒了点儿种子而已,根本就没有耕种一说。若是精耕细作之下,那不是……

  “哈哈,军师看小子像是戏言吗?七八石那只不过是人家随意刀耕火种弄出来的而已,若是换成咱们的话,哪怕是气候不同,精耕细作的话,亩产十石也并非不可能的事吧?”

  果然,就在他话音刚落之际,刘禅直接便一脸自信的将他心中的猜想给说了出来。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这林邑稻即便是在咱们荆州,一年也能种上两季。若是换成岭南交州这等日照丰足的地方,就是一年种上三季那也没问题!”

  末了,在庞统震惊不已的表情中,刘禅随后更是爆出了这林邑稻可一年种两到三季的惊人消息。

  “两到三季,如此算下来,那岂非是相当于亩产能达到……达到二三十石?”

  如此简单的计算题,根本就不用计算,一个能让人惊掉下巴的数字便猛的从庞统口中蹦了出来。

  事实上,庞统此刻的模样也确实和惊掉了下巴没什么区别。那清口水都如同痴傻呆汉一样,从他那大张的嘴角牵着线流下来了,哪还有半分凤雏先生的名士风范!

  “嘿嘿,理论上军师算得没错,不过这应该得在岭南交州这些地方才行。毕竟那里的气候更为温暖……”

  看着转瞬间便由凤雏变傻鸡的庞统,实在忍不住的刘禅顿时不禁一脸揶揄的坏笑了起来。

  “呃,既然象林县有如此高产的稻谷,那为何自武帝以来,没人向朝廷禀报过?”

  就在刘禅还在为庞统这难得一见的痴傻模样坏笑之时,用衣袖擦了擦嘴角的庞统,却是随即又问出了一个他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的问题来。

  要知道,这个时不管是交趾、象林还是日南郡,虽然地处偏僻,甚至可以说是蛮荒,但那可都是大汉实打实的直属郡县,而不是后世那些王朝设置的那些只在名义上有统治权的羁縻州。

  所以按理来说,哪怕就算是只为了自己政绩和升官儿发财,这些当地官员也不应该隐瞒这个重大消息啊。

  “呃,这个,可能是因为当地人的种植太过粗狂,官府没注意吧。再加上这种稻谷生长周期又短,口感上肯定不如咱们大汉的稻谷……”ωωω.χΙυΜЬ.Cǒm

  愣了愣神之后,刘禅也只能用这似是而非,细思起来却根本说不通的理由搪塞起庞统来。

  不过好在此时庞统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了这林邑稻的巨大产量上,却也没有注意到刘禅的糊弄。

  “庸官误国,庸官误国啊!若是这林邑稻能早日传入,我大汉百姓又岂会有饥馑之祸……”

  因为有着冰肌纸、印刷术和英雄酒的成功先例打底,对刘禅所说的林邑稻之事根本就没半分怀疑过的庞统,这会儿却是痛心疾首的怒骂起那些历代交趾三郡的官吏来。

  “公……公子,这么说,有了这林邑稻,日后我等草民就……就再也不用象以往一样饿肚子了?”

  就在庞统怒骂那些交趾三郡官吏之时,一道激动得说话都打着颤音的询问声却是传到了刘禅耳中。

  “哈哈哈哈,老人家你说得没错,从此以后,你们都不会再饿肚子了。我大汉的子民百姓都不用饿肚子了!”

  看着因为难以置信而激动得浑身都在颤抖的老农,刘禅在整了整衣服后,随即便郑重无比的冲其躬身行了一礼。

  “老人家,小子谨代表我大汉、大汉百姓,向您老致谢了!是您让我大汉子民从此摆脱了饥饿之扰!”

  虽然事实上不可能因为一个林邑稻而让华夏提前近两千年摆脱饥饿的困扰,但至少从此以后,因饥饿而死的华夏子民会少上许许多多。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有了这林邑稻后,华夏子民的人口数量,或许将会迎来一个极为迅猛的增长时期。

  而在这个时代,只要有了充足的人口基数,华夏的再次辉煌还会远吗?

  “公……公子使不得,草民……草民哪受得起公子的大礼,这不是折草民的寿吗……”

  见刘禅堂堂一公子竟然冲自己这个庶民百姓行如此大礼,这名提供了林邑稻消息的老农顿时惊得手足无措起来。

  “哈哈,受得起,受得起!小子这礼老人家您受之无愧!”

  起身将这名就准备要跪下的老农扶住后,刘禅随即便冲一旁的邓艾招了招手。

  “去府库取绢帛百匹,送与老人家以作答谢!”

  宽慰了这名老农几句后,心情大好的刘禅当即便要兑现自己当初许下的诺言。

  “公子寻这高产稻种也是为了我等百姓,草民哪能要公子的赏钱!再说这稻种公子都还没有见到实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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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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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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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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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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