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我为刘禅,霄汉永灿>第四十章:马口夺食酿烈酒
  “纸张、印刷术已经整出来了,再弄点儿什么来赚取钱粮呢?”

  从庞统的住处离开后,一路之上,刘禅都在转动着脑袋瓜,思索着怎样才能赚来更多的钱粮。

  “正所谓文人七件宝,琴棋书画诗酒茶!要不再把这真正的高度酒和茶叶弄出来换钱粮?”

  想着之前用纸张和印刷术轻易赚回的钱粮,刘禅随即又把主意打到了那些世家大族身上。

  没办法,谁叫在这个时代,也只有那些世家大族才有钱有粮呢?

  “呃,咱虽然能弄出高度酒来,但这酒也是粮食酿出来的啊!”

  刚刚想到高度酒这个穿越者发家致富的热门项目,刘禅却是转而又不得不无奈将其放弃了。

  没办法,在这个时候,粮食那可是第一战略物资,除了那些世家大族,就算是曹操,也不会舍得拿大量的粮食来酿酒吧?

  至于茶叶,这个时候还只是少数人喜欢的风雅玩意儿,远没有达到后来的朝代那么流行。想要用其赚钱,还是省省吧!

  “希律律律!”

  就在刘禅无奈放弃高度酒这个热门的赚钱项目时,耳边却是突然传来了一声马儿的嘶呜声。

  原来,一路思索着如何赚钱的他,却是不知不觉间转到了州牧府的马厩边。

  “公子!”

  看到刘禅这个少主到来,负责马匹饲养的仆役马夫赶紧放下手中的活计躬身行礼。

  “都忙你们的吧,本公子只是随便走走而已!”

  摆了摆手,刘禅却是迈步向一匹毛色枣红的马驹走了过去。

  说起来因为年龄原因,到到这个时代已经好几年了,刘禅却是连骑马都还没学会,每次出行都只能乘坐马车。

  所以,为了让他早日学会骑马,二爷就专门给他弄来了这匹半大马驹。

  只不过因为担心过早骑乘会伤到这马驹,刘禅却是一直没舍得骑,只是让人好生照料饲养。

  “来,赤骝!”

  抓起一把马槽里的饲料,刘禅熟练的向这半大马驹嘴边喂了过去。

  “咦,你们给赤骝喂的这是何物?”

  看着手中那伴着少量小麦、麸皮等物的的红色颗粒物,刚刚才将其送到赤骝嘴边的刘禅,此刻却是又飞快的把手缩了回来。

  “希律律律……”

  被刘禅如此‘戏弄’,赤骝顿时不满的长嘶了一声,然后便赌气的自己低头到马槽里大嚼了起来。

  “回禀公子,此乃荻粱……原本是喂给成马的,只是见赤骝似乎比较喜欢,便给他喂了一些……”

  深知刘禅对这赤骝喜欢程度的马夫赶紧开口解释了起来,生怕被他责怪其照顾不周。

  要知道,刘禅这匹赤骝,平日除了草料之外,多数时候的精料可是粟米和其它豆类。像荻粱这种粗粮,可不在它的食谱之上。

  “荻粱?怎么看着有些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将手中那带着红皮的半碎颗粒状‘荻粱’捻了捻,刘禅不禁有些疑惑的嘀咕了起来。

  “启禀公子,这荻粱又名蜀黍,益州和北地种植此物较多。多为备荒之物,平日多为牛马饲料……”

  就在刘禅为这有些眼熟的玩意儿疑惑之时,耳边却是又传来了那名马夫对这‘荻粱’的介绍。

  “蜀黍?我说这玩意儿怎么看着有些眼熟呢,原来是高粱!”

  当刘禅从马夫口中听到这‘蜀黍’的称呼后,后世时只在超市见过白脸儿高粱的刘禅顿时不禁恍然大悟起来。

  要知道,在后世之时,因为‘怪蜀黍’这个名词的原因,对于高粱的这个称呼刘禅可是并不陌生。

  “高梁?咦,公子这个叫法倒是贴切,这蜀黍长得确实很高……”

  听当高梁这个新鲜的叫法,几名马夫仆役赶紧开口恭维起来。

  “从今日起,以后不许再以蜀黍喂马,此物本公子有大用,哈哈哈哈!”

  没有理会几名马夫的恭维,从一旁成马的马槽中抓起一把高梁米,刘禅随后便一脸激动的快步离去了。

  ……

  “公……公子,这荻粱……虽……虽然也可食用,但……但多为备……备荒之物,平日多……多为牛马饲料。公……公子莫……莫非……”

  看着去而复返,满脸激动的将一把高粱米亮出来的刘禅,还没等刘禅开口呢,刚刚才拜师的邓艾却是结结巴巴的泼起了他的冷水来。

  “士载说得不错,此物虽然也可当成粮食,但口感甚差。且多食容易‘后不利’,若是以之为军粮,却是……”

  继徒弟邓艾之后,庞统这个当老师的也是不禁摇了摇头。

  “军师,小子什么时候说过要拿它当军粮了?再说了,拿这么好的东西来做军粮,那不是太浪费了嘛,哈哈哈哈!”

  没有理会这师徒俩的孤陋寡闻,刘禅却是一脸神秘的笑了起来。

  “不做军粮?那公子准备以此物……”

  有过和刘禅打赌经验的庞统,虽然不知道刘禅想要拿这高粱做什么,但见他这幅表情,也是不禁一脸期待的望了过来。

  “军师好酒,那不知以军师之见,当世何酒为最?”

  没有直接回答庞统的问题,刘禅却是抬手指了指他腰间的酒葫芦。

  “好酒?若是以珍稀而言,自然当属蒲桃酒为最。想当年,孟伯郎曾以一斛蒲桃酒换得凉州刺史之位,公子以为此酒珍贵否?”

  见刘禅提起了美酒,庞统也是当即放下了心中的好奇,为刘禅介绍起了这大汉最为珍贵的蒲桃酒来。

  “呃,蒲桃酒就算了,小子问的乃是粮食酒和烈酒!”

  得知这大汉排第一的美酒居然是葡萄酒这种果酒,刘禅只得换了一个问法。

  “粮食酒?公子莫非想以这荻粱来酿酒?”

  见刘禅提起粮食酒,庞统立马就想到了刘禅带来的那把高梁。

  “正是!小子不但要用这荻粱来酿酒,还要用它酿造出这世间最烈的酒!”

  见庞统已经猜到了自己的打算,刘禅也不就不再卖关子了?

  “世间最烈的酒,有多烈?”

  听到烈酒二字,庞统这个好酒之人顿时不禁两眼放光起来。

  要知道,这世间真正好酒之人,就没几个不好烈酒的。像古人之所以发明出了那么多喝酒的游戏、规则之类的花样,其实说到底,不就是因为酒的度数不够高嘛!

  所以,在听到刘禅说出‘世间最烈’几个字后,庞统的反应自然也就不足为怪了。

  “烈到军师你想象不出来的那种,哈哈哈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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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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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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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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